而且我今天来就没打算给警方留余地,我来这里为的就是闹/事,为的就是将局势搞的更乱!
如果让警方顺利的将局势摆平了,不是笑话么?
“不用等到事后,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交代,”我依旧面无表情,语气淡淡的:“刚刚的事情,大家应该很清楚了?”
诺夫恶狠狠的盯着我:“这里十几双眼睛盯着,事情再明显不过了。”
“是这样吗?”我双手撑着桌面,微微的起身:“刚才的事情哪位先生看的清楚,愿意出来作证?”
沉默了几秒也没有人出来说话,确实,我面前的桌子上插着一把刀,我的眼睛充满了戾气,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应该没人愿意出来作证吧?
在这里的人,都在道上混了不知道多久,虽然不会怎么怕我,但也不想惹上我这样一个……疯子?
阿洛齐做了出头鸟,被我顺手收拾了,但他人缘本来就不好,准确来说,黑、帮之间就没有关系好的,再加上现在局面非常混乱,相互之间都有矛盾,这种时候能少个敌人就少一个,更何况大圈的威名可不是谁都能挑战的。
诺夫被我气的脸色发白,刚想说什么,坐在我身边的刘姐幽幽的开口了:“诺夫警官?还有杰克警官?”
她刚开口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但是她的表情却非常严肃:“我在这里为王浩先生向警方做一个抗议,既然两位警官都在,我就明说了,就刚才的事件,我们会保留对当事人控告的权利。”
随后她凑过来在我耳边说了句什么,我眼睛一亮然后微微笑着道:“诺夫警官,我以一位守法公民的身份,向警方控告阿洛齐先生以及他的手下,刚刚他们可是试图谋杀我。”
我故意笑了笑,语气有些夸张:“刚刚大家都看到了吧,我只是和阿洛齐先生言语不和所以打了起来,但是他的手下却一个拔刀,一个拔枪,我身上可没有带任何武器,要不是我反应快,现在我的尸体可就凉了,我只是在判断了对方的意图下进行了正当的防卫,毕竟他们想杀我,而我只是打伤了他们而已。”
我转头看向刘姐:“这么说是对的吧?”
她笑着点点头:“没错,就是这样。”
我摊了摊手:“诺夫先生,我可是守法公民,但是作为守法公民不代表就要受别人欺负吧?”
“你看是阿洛齐先生先出言挑衅的,我不过是打了他一拳,他的手下就想要我的命,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在自己的性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正当的反抗是被允许的吧?这些可都是写进法律条纹的。你也看到了地上的枪是他们的,桌子上的刀也是他们的,我可没有用什么武器。”我语气有些夸张,我对加拿大的法律不太了解,还是刘姐提醒我我才想起来,这里可不是国内,正当防卫的程度限制的可没有那么厉害。
诺夫警官的教养就是再好,这时候也被我气的脸色发白,他猛的锤了一下桌面,然后冲了出去,连桌子旁边的椅子都碰倒了,可见他的怒气。
他跑出去后,杰克无奈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我跟了出去。
会议室里立刻想起窃窃私语声,虽然我听不见,但是从他们那不时瞟向我的眼神里我也能知道他们在说我。
坐在旁边的三个华人组织,看向我的眼神微微有些不赞同,我知道他们的思想,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呵呵,所以他们在温哥华这么多年也只能混个中不溜,被别人欺负了也只能认。
而其余人看向我,有畏惧的,也有不屑的,甚至有一两个讨好的意味,我知道他们的意思,我太年轻了,在他们看来我刚刚那副作为不过是自掘坟墓罢了。
而至于躺在地上的三个人,阿洛齐已经没了意识,另外两个保镖之前还对我怒目而视,现在却连个屁都不敢放了,我目光扫过他们,他们立刻低下头,不敢看我。
对于这些人的表情我全都忽视了,径自的吸着烟,不时的和刘姐低声交谈两句。
大约十多分钟,诺夫和杰克又推门走了进来,诺夫的脸色有些尴尬,也不再看我,默默的走到了位置上坐在,杰克站在后面对我微微使了个眼色,应该是让我不要闹/事,我则无所谓的耸了耸肩。
这次事大圈已经忍的够久了,再忍下去这些人还真当我们是好欺负的?我缓缓的扫过每个人,没一个敢和我对视的,我不屑的笑了声,心里却可以今天来的不是越南人!
跟着他们进来的是几个警察,将躺在地上的三个人抬了出去,我这次没找麻烦,而是很配合的让开了,在警局伤人和杀人毕竟还是不同的。
但是我刚刚下手非常狠,那两个手下也就算了,至于阿洛齐,我敢保证他这辈子不仅那张脸恢复不了,右手也别再想拿刀拿枪……他在阿拉伯人里面的地位估计不保了。
我注意到一个问题,在诺夫坐下以后,从外面进来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看起来大约三十来岁,一双眼睛毫无波动,走进来就坐在了诺夫的身边。
我微微有些诧异,杰克也只能站着,这个没有穿警服,看起来却非常精明的男人到底是什么身份,竟然直接坐下了?
而这个人坐下后,眼皮都没有抬,似乎就是个透明人的样子。
但诺夫显然没有介绍的意思。他再次开头,声音依旧很大:“各位先生,今天请你们来是为了解决问题的。”
他直接跳过了刚刚那一段,声音里面的气势明显矮了一大截:“我知道在座的各位在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虽然不可能完全相安无事,但整体上也算和平,但是这两天你们之间发生了非常多的事,不仅给你们造成了损失,也给我们警方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众位应该也清楚,这么下去可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我希望大家能好好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