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朱珠还是那样做了。偷偷的把他们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还在网上借了十万,一起给她妈妈打了过去。
沈文清收到钱立马给她打了个电话,
“珠儿,你替我跟陈翔道个谢,真是为难你们了。”
“没事儿,陈翔说了,这是大事。”朱珠咬着嘴唇回答道。
沈文清叹息一声,说道,“陈翔是个好孩子,虽然在婆媳问题上没有帮你,但是总归还是在乎你的,我们有什么事,他也尽力帮了,有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过日子不要论的太真。”
“是,我知道。”
挂了电话,朱珠的心里隐隐有一丝后悔。
并不是后悔借给妈妈钱,而是后悔瞒着陈翔。可是当下,她实在没有更好的选择。她没有自信陈翔可以为了她付出所有,她更没有资格要求陈翔去这么做。也许陈翔会答应把存款借出来,但是多的可能真的没有。就如她也一样,如果公公病了,她会把存款拿出来,可是如果让她倾其所有,甚至去网上借贷,她自问做不到。
所以,她别无选择。虽然内心深知自己做了一件错事,她甚至可以想象到,一旦陈翔知晓此事,会多么震怒。陈翔的性格她是知道的,本来就多疑,很难相信别人,最忍受不了他人的欺骗隐瞒,更遑论是她,他身边最亲近的人。
可是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朱珠愁云不展,寝食难安,偏偏有人不愿放过她。
袁林芷果然找上门来,朱珠见了她就想躲回屋里去,还没等她站起来,袁林芷开口了,似笑非笑地说道,“外甥媳妇今天下班早,坐下咱们聊聊天。”
朱珠只得坐下了。
袁炜华奇怪地看了看二人,大姐一向看不上朱珠,怎么今天还主动找她说话呢。
袁林芷留朱珠坐下了,偏这时又不同她说话了,转头问袁炜华,“炜华,咱们学校有个女孩,老是升旗仪式上念诗的,你还记不记得?”
袁炜华偏头想了一下,说道,“记得,怎么不记得,天天吟诗唱对,勾的咱班那帮傻小子魂不守舍天天追在她屁股后面转。”
“是呀,好一个文艺少女的人设。”袁林芷斜斜地扫了一眼朱珠,不屑地说道,“可惜装的一身清白孤傲,高中没毕业就被男人把肚子搞大了,早早就嫁了人,不到三十岁就离了三次婚了,炜华,你知道她现在在干嘛吗?呵呵呵,想起来都好笑,前几天我还见她,在菜市场摆摊卖拖鞋呢。一把年纪了,穿个火红火红的小短裙,和人说话那个骚劲儿哦,千年的狐狸都自愧不如,我都不敢和她说话,真是臊得慌!”
“是吗?”袁炜华有些惊讶,“我去菜市场怎么没见到她呢。”
“见了你也认不出来。”袁林芷说道,“这种人除了年轻时候喜欢过的,谁能认出来,我还是碰到学校一个男同学,他指给我看的。啧啧,你说这些男人啊,多少年过去了,还在心里想着校园女神呢,幼稚不幼稚。就那么值得怀恋?是不是朱珠,你认为呢?”袁林芷突然话锋一转,问起了朱珠。
朱珠一激灵,吞吞吐吐地说道,“可能…校园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粹的爱情吧。”
“哦?是吗?”袁林芷的眼神冷了下来,“你和陈翔并不是一个学校的,那么是不是在遇到陈翔之前,你也曾经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怎么会?!”朱珠慌忙解释道,“陈翔是我的初恋,除了他,我没有和别人交往过。”
“那这么说,你们两个的爱情也不是最纯粹的爱情喽?”
“啊?”朱珠有些懵。
袁林芷嘲讽一笑,“怎么?这么快就失忆了?不是你刚才告诉我,校园里的恋情才是世界上最纯粹的恋情吗?”
朱珠默了,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