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春风

    忽明忽暗的灯光让人的眼睛有点刺痛。
    震耳欲聋的音乐更是为这个夜晚增添了几分炙热。
    “钟哥,我都安排好了!”
    酒保与他是熟识,知道钟情的性格,特地为他留了一个不算中央也不算角落的位置。
    在如此大分贝的喧闹环境里,与人交流只能靠喊。
    钟情并不是一个纵情享受的人,像今晚这般放浪形骸,实在是很少见。只是他谈了好久的大合同,眼看着就要水到渠成,对方却突然跟别的公司签了约,眼睁睁地看着到嘴的鸭子飞了,他怎能甘心。
    钟情一口灌下一小杯伏特加,喉咙有种灼烧的刺痛感,他却毫不在意。
    “钟哥,您悠着点,这样喝伤胃,”为了让声音更清晰,酒保凑近他的耳边,“喝醉了可就带不回姑娘了啊。”
    “去你的,”钟情心知酒保存心调侃他,“老子就算醉得不省人事也一样是抢手货。”
    看着钟情似乎心情好了些,酒保笑嘻嘻地擦拭着酒杯,应付其他的客人。
    这并不是程如丽第一次到酒吧。
    她还记得,三年前,同事第一次带她出入这种场所,她羞赧得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如何在这一片灯红酒绿中适从。时间真是一把利器,没想到当初那个略带土气和稚嫩的女孩也能这样从容不迫地点上一杯浓度不高的鸡尾酒,悠悠然地等待前来搭讪的男性。程如丽身上的职业套裙还没有换下来,她今天下班有点晚,所以直接来了酒吧,但是她去厕所偷偷把内裤脱下来了。这很危险,但是也很刺激,程如丽深陷于这种刺激不能自拔。
    几年前,她来到s市读大学。毕业后,她遇上前男友,这不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却是第一个发生关系的男人。他们合租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度过了最窘迫拮据的一段日子。那段时间,程如丽甚至只买得起两条内裤,在一次性爱中,她的前男友追求刺激,撕掉了她的内裤,她那天就没有穿内裤。本来是无比羞耻的一件事情,程如丽时时刻刻都提醒吊胆,害怕别人发现她的异常,却没想到自己对这种感觉情有独钟,从那以后,她有意无意地故意在公众场合真空上阵。
    越是热闹的地方,程如丽得到的刺激就越大。所以她才会选择酒吧这种场所,但这并不表明程如丽是个随意的人。她的眼光挑剔,所以她一般只是小酌几杯,享受一下在人潮中裸露的快感,很少在酒吧久留。
    但是今晚不一样,她一直在偷偷打量那个坐在吧台喝酒的男人。
    他喝得很猛,看他那架势,不想是喝酒的,反而像是玩命的。他很高大,也许有一米九吧,透过衬衫都能窥得一身精健的肌肉。关键是他的目光,这个男人的心里住了一匹狼,隔得这么远,程如丽都能嗅到他散发出的野心的味道。她喜欢这种野心勃勃雄心壮志的男人,她与前男友分手的原因,就是对方跟不上她的野心,她想往上爬,想在大城市扎根发芽,她的前男友却受不了大城市的压力,希望回老家,他们就此分道扬镳。
    程如丽咽了咽口水,她不是恪守教条的古板女人,但她很难得遇见看上眼的男人。她拿出随身携带的镜子,确保自己的妆没有花,又理了理自己的一头大波浪,然后端着自己的高脚酒杯走过去。
    “先生,来一杯吗?”
    钟情发现自己身边坐了一个长相妩媚的女人,她有一对含水的杏眼,饱满的嘴唇涂着暗红色口红,一身剪裁得体的职业套裙。
    钟情本无意搭理她,女人也不说话,只是笑着看他。
    伸手不打笑脸人。
    钟情喝完这一杯酒,便起身打算走人,他的酒都记在账上,一个月结算一次。却不想也许是今晚喝得太猛,他刚站起来就一个趔趄,女人连忙扶住他。
    扑面而来的是女人身上的幽香,她的头发好顺滑。
    钟情的酒量很好,照理说这么几杯酒并不能让他喝醉,但此刻他的思考速度却变慢起来,就像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搂住了女人纤细的腰。他的另一只手放在女人的大腿上,见她没有反抗的意图,他缓缓向上……
    shit!
    钟情呼吸一顿,像是不敢确认般,手指反复在她的神秘峡谷确认,遇上了一个骚货——这女人竟然不穿内裤。
    一瞬间,钟情的下半身肿胀难忍。
    钟情的手好像有魔力,他只是在穴口浅浅刺探,程如丽就觉得自己酸软得快要站不住脚。
    “我们换个地方?”程如丽问。
    钟情有些不屑,附在她的耳边轻轻问道:“你值多少钱?”
    得到这样的答案,程如丽并不意外。男人总是这样,再完美的男人也少不了犯贱的时候,于是她反击:“把我伺候好了,老娘给你钱。”
    钟情这才好好打量起程如丽:她有如蜜的肌肤,一头深色的精心打理的大波浪,桃心型的脸,眉毛又长又粗,让她除妩媚之外还添了几分英气,嘴唇偏厚,看起来很诱人,下巴上有一道浅浅的凹陷。她的身材也是偏丰满型的,职业套裙都掩盖不了她的凹凸有致,他手里像握了一颗性感肉弹。钟情必须承认自己有失风度,把工作上的不满发泄在女人身上,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绅士会做的事情。
    他带她去了最近的宾馆。
    对于接下来即将要发生的一切,程如丽一点也不意外,她甚至隐隐有些期待。
    一关上房门,男人就把她摁在门上亲吻,他好像最强壮的猎人,想要从她身上掠夺走一切,他们的唇齿撞击在一起,她的嘴都要肿了。
    趁着亲吻的间隙,程如丽插空问了一句:“先生,你有病吗?”
    钟情感到不可思议,他怒极反笑道:“如果怕我有病,你就不应该招惹我。”
    “但是我觉得像你这样的男人,即使有病,也值得我拼命。”说着,程如丽拉下自己裙子拉链,大大方方地在男人面前展现自己。
    钟情笑了。这是一个充满活力而又热情自信的女人,一头美洲豹似的女人,一个是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女人。他突然觉得环绕在头上那股阴云淡了些。
    感情逐渐升温,此时语言好像都变成了浪费。他们亲吻,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亲吻;他们互相抚摸,抚尽身体的每一处边缘;他们像每一对热恋中的男女那样,把衣服丢得到处都是;他们好像有无限的精力,他们在大床上、地板上、浴室里……钟情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疯狂,垃圾桶里丢满了吹完的小气球,女人依偎在他的身边,睡得香甜。
    他闭上眼睛,那些挫败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带着熊熊野心步入梦乡。至于这个女人,她只属于这个罗曼蒂克的夜晚。
    程如丽不是,起码没有她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自信坚强。她刚来s市的时候,像一颗瘦弱的不谙世事的豆芽菜,她的家庭条件不算好,她畏畏缩缩的性格更是与雄心勃勃的s市格格不入。
    她天生肤色偏黑,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一眼就能认出不是大城市里长大的那些孩子。但她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她在大学期间兼职,用省下的钱去健身,她的身体像二次发育般,逐渐丰腴起来。感谢西方审美,她小麦色的皮肤得以有生存之地,几年时间,她学会了化妆打扮,学会了像一只花蝴蝶般跟不同人打交道,最重要的,是学会了这座大城市独有的野心。
    她对有抱负的男人有独特的偏好,但是她的经验不足以支撑她在这些男人之间毫发无伤,她受伤,她成长,她丢下过往,然后她继续前进。就像现在,她对感情已经不抱期望了,她只是单纯地欣赏这个男人,所以引诱他带她来宾馆。事实上,程如丽觉得上一段恋情是她最后的感情慰藉,之后遇见的男人顶多只能为她的风流韵事添一笔笑料。他们不是恋人,甚至连情人都算不上。
    程如丽换好衣服,化好妆,看了一眼还在酣睡的男人,他可真英俊,体力也很好,但是很可惜,今天早上她离开这个房间之后,他们就没有任何纠葛。
    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从化妆包里取出藏好的内裤,穿好之后不带留恋地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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