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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老子休了你_89

    “城城,刚才那两个叔叔当你爸爸好不好?”他问小孩。
    “好啊好啊!”爸爸?他有爸爸了!那些叔叔阿姨带着他们自己的小孩来看他们,他都觉得好羡慕!听那些哥哥说,爸爸会买很多玩具,会带他们到很多地方玩,那他有两个爸爸,是不是玩具比别人更多?
    第二天,辰逸睡到很晚才起床,没办法,昨天晚上做了太激烈的运动了,要养足精神,这才起得有点晚。去厨房找吃的,少华应该放在保温柜里吧?才刚走进客厅,就听见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要不是这个声音,他差点就把昨天的事给忘了。
    “爸爸。”小孩走到他身边叫道,瞌睡虫瞬间跑光,低头看着那个还不到他腿部的小男孩,他蹲下来看着他。
    “你刚刚叫我什么?”他好像是听到了一声‘爸爸’吧?虽然说带回来本来就是要把他当儿子一样抚养,但是他记得,昨天并没有教他叫他们爸爸啊?难道是老头?
    “爸爸。”男孩又教了一声。
    “乖,爸爸他比较迟钝,还反应不过来,走,城城,我们接着去玩。”少华笑着过来拉走城城,回头看了他一眼,“逸,你赶快去吃饭,一会儿我们出去帮城城买一些必备用品。”他说,早上,是给小孩喂了一点粥,不过这么小的孩子还是去冲一些奶粉比较好,昨天他们从孤儿院回来,忘了买了,考虑到孤儿院有别的小孩,也就没带什么回来。
    辰逸这才发现小孩穿的依旧是昨天的那套衣服,他点点头朝厨房走去,吃过早餐之后,他才抱起睿城,跟着少华一起出门去买一些儿童用品。
    两人都没有照顾小孩,和给小孩买过东西的经验,买衣服的时候,只能拿着衣服在睿城身上比划,听那些店员的介绍,拿一些布料比较好的——布料不好的话,别说小孩了,他们都不舒服,也不管那价格有多高,反正他们有钱,调了几套不同款式的,又买了一些棉衣外套,这才抱着小孩去下一个‘战场’,店员笑嘻嘻地目送他们离去,说了一句‘欢迎下次再来’,像这种又高又帅,又慷慨的客户,她们可见得不多哟!一些客户老是要砍价,真是的,他们只是店员好么?又不是老板。要是每个人都像那两个奶爸就好了。
    给小孩买了衣服,鞋子帽子,吊床,奶粉和一些玩具,两人这才回家,反正他们早上比较晚吃啦!午饭不需要那么早做。
    家里多了一个小孩,袁立秋总算没有三天两头就往外跑,而是在家里陪小孩玩,偶尔带着城城去炫耀,告诉别人他也有孙子了。那个女人自然还是少不了话,想当然了,自己的儿子死了,而辰逸又去抱了一个孤儿回来,这不是多了一个人跟她争财产么?对睿城自然就没有什么好脸色,不过幸好,辰逸本来就没有打算让睿城跟她多接触,他们的家庭成员里,从来就没有那个女人的存在。
    多了一个小孩,当然也有不好不方便的地方,比如城城对着他们两人叫‘爸爸’的时候,他们会同时答应,有时候就会和少华在那里互瞪,争吵着‘城城是在叫我’;比如说,他们晚上正亲热到一半的时候,会突然有人来敲门,手忙脚乱地穿衣,开门是一脸无奈的袁立秋站在外面,手里抱着城城,‘他说他要爸爸。’然后少华就得起床,把小孩哄睡着,再回到床上,而每当这个时候,辰逸已经睡觉了——城城跟别的小孩超级不一样,小孩子每天睡觉的时间不是都应该很长么?为什么城城好像永远都是那么精神一样,每次都要哄好久才会睡过去。
    “有你这么带小孩的吗?他说要吃糖就给糖,蛀牙怎么办?他说不想学走路就不让他学,一辈子这么抱着么?”离恩惠和彤彤的婚礼还有一天,袁家客厅传来一声冷冰冰的嘲笑声,原来是辰逸和袁立秋因为城城学走路的事又在吵架。
    “不然你来?”袁立秋有些不爽地瞪着他,孙子说想吃糖,他给一个怎么了?孙子怕疼,那就晚一些时候再学走路啊,反正孩子现在还小。
    “我来就我来。城城,来爸比这边,爸比给你摇鼓。”蹲下来把玩着手里的玩具,辰逸诱惑道,为了不再和少华争‘爸爸’,他们教小孩用‘爸比’和‘爹地’来区分他们二人,小孩刚开始还和疑惑。
    ——爸比,爹地?
    奶声奶气还有点说不准,耐心地给小孩解释,爸比和爹地就是爸爸的爱称,城城爱爸爸就要这么叫他们,小孩才慢慢学会。
    小孩想要玩具,可又害怕会半路摔疼了,从袁立秋那里到辰逸那里有三米远,而小孩每次都是走了三五步,就又返了回去,最后总算放弃,干脆坐在地上玩着别的玩具,不再接受诱惑。
    辰逸有些头疼,孩子还小,又不能对他太凶,要是一旦哭起来,他们三个大男人可不知道该怎么哄,但是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孩子毕竟都是要学走路的,该想一个什么办法呢?
    正想着,门铃突然想起,辰逸看着保姆跑去开门,两人却让他惊讶了一下:林英杰和哲圣怎么找到这里来了?他们好像从上次分开后就没有再打电话过来了啊,估计应该是那个忙太难帮了吧,一时大意就给忽略了,他还没告诉他们事情已经解决了呢。
    “辰逸,少华,我们已经找到人选了。”哲圣一进来就有点兴高采烈地说道。
    “事情已经解决了,她们两人明天就要去荷兰结婚了。”辰逸点头说道,不过已经用不着了,事情已经解决了,也就不用麻烦人家了。
    “这样啊,好吧,没事,回去跟他们说一声就行。”一边的英杰说道。
    他们当然不是真的不知道啊,那两个女人要结婚的事他们也知道,这种事,打听一下就知道了,这次来当然不只是跟他们报告这么简单,最重要的是来‘刺探’敌情。几天前那个导航仪显示辰逸去过童装店,奶粉店,玩具店,消费的也都是一些小孩的东西,英杰这才怀疑起来,想找一天上门来打探一下。
    一声‘爸比’传来,袁立秋抱着一个小男孩走了过来,男孩把手伸向辰逸,一边说着‘爸比抱抱’,辰逸伸手接过。
    “英杰?你怎么会来?”立秋看了他一眼问道,英杰不是失忆了么?
    靠,一个失算,他不知道袁叔叔会在家里。
    “叔叔好,你认识我吗?”发射纯真的笑容,他朝袁立秋点头问道。
    第一百九十二章、 生活白痴的光辉史
    “啊,我跟你爸是好朋友,之前去过你家,自然认识你。”
    “你们怎么会知道逸住在这里?”少华走过来问,一边把一个玩具塞到城城手里,一边打量着他们。
    “亲,现在有一种东西叫做导航。”哲圣翻翻白眼,指了指手机说道。这个他们在来的时候早就已经准备好要怎么说了,好在导航上是真的能够搜出袁家是在哪个位置,不然还真是说不清。
    人家为了自己拜托的事都亲自上门了,他们总不能让人一直站在门外,或者让人家滚吧?辰逸让两人进来喝茶。
    “诶辰逸,我怎么不知道你结过婚?这你儿子?”哲圣调侃道,如果他刚才没听错的话,这小孩是叫辰逸‘爸比’吧?
    “领养的,城城,叫叔叔。”辰逸一边说着一边叫小孩叫人,小孩乖巧地叫了一声,英杰对小孩好像也有莫大大好奇,蹲下来像个大孩子一样,教小孩怎么玩玩具,一会儿觉得小孩的方式不对,还亲自纠正。
    “爹地,糖糖……”小孩玩到一半,突然叫一边的少华,少华连忙把糖藏起来,除了刚开始两天辰逸比较宠孩子常常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但是这几天辰逸开始严格了,不让小孩吃太多糖果,怕他蛀牙,一直让小孩学走路,小孩不肯,他就摆一张面瘫脸,每次都把小孩吓得大哭,也因此,辰逸跟袁立秋吵过不少次。
    “糖糖没有了,被老鼠偷吃了,爹地和爸比下午出去给你买好吃的。”他安抚道,小孩子很好骗,看见刚才那些糖果真的不见了就信以为真,也没有大哭大闹,反正爸比和爹地下午出去会给他买好吃的。“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肯学走路。”少华说,虽然他们没带过别的小孩,但是他们在街上看过啊,也知道小孩子是多么的吵闹,但是城城不会,只是偶尔啦。
    “小孩子都是要学的,不然习惯了,以后不会走路怎么办?总不能永远抱着他吧?”虽然不爽少华和辰逸是小孩的父亲,不过英杰还是出声说道。
    算了,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给个好印象最重要。
    “来,城城,叔叔跟你玩一个游戏好不好?这个啊,城城得站起来才行,不然叔叔太累了。”他说着把小孩抱起来站着,然后一点一点开始收回自己的手,让小孩独自站立,小孩有些恐惧,他就以手中的玩具诱惑,走开离小孩几步远,让小孩自己到他那里拿,不过每次小孩要到了的时候,他又跑远几步,小孩可能是觉得好玩,也可能是受到玩具的诱惑吧,就这么一步一步地朝他走去,偶尔要摔倒,也被英杰地接住。
    “想不到你带孩子有一套嘛。”和小孩玩得有点累,英杰走过去跟他们一起喝茶,辰逸看了他一眼说道。
    “我两个嫂嫂在家没事经常看育儿节目,看着看着就会那么一点。”他笑着说道,这个可不是假的。“小孩子还是要让他先习惯一下,要让他感兴趣。你们不如去买一辆学步车先让他习惯一下,再慢慢教他。”
    “嗯。”这个他们倒给忘了,没办法,他们两人都没有带过小孩。
    “我去做饭了。中午就都留下来吃吧。”少华看了看时间起身说道。
    “你做饭?不是吧少华,袁家不是有保姆吗?为什么要你做饭?”哲圣觉得匪夷所思,刚刚去开门那个,貌似是保姆吧?难道不会做饭?还是少华在袁家居住居然还兼职做保姆?
    “辰逸只吃得习惯我做的饭,再说了,我也心甘情愿啊,我要用我的厨艺来抓住辰逸的心和胃。”他朝两人眨眨眼睛调皮道,他现在做饭都会连袁立秋的份一起做,然后三人一起吃,既然今天又来了两个客人,那就再多做两份呗,反正不难。
    “你行不行啊?”英杰调侃道,十分不相信的语气,少华说了一句‘看着吧’就走进了厨房。
    哲圣有点小心翼翼地,好像怕别人听见,他在几人之间小声问道,“少华负责做饭,那保姆要做什么?”
    “做饭给女佣和保镖吃。”袁立秋说道,在袁家工作是有包吃住的,不过佣人跟他们是分开的,少华做饭给他们,他也没说什么,辰逸这孩子挑剔他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儿媳妇’孝敬‘公公’也没什么错,今年少华和辰逸结婚了,也得叫他一声‘爸’,一个儿子变成两个,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反正现在科技那么发达,还愁没有亲孙子?
    几人又闲聊了几句,过了不久,少华就把菜端上了饭桌,让几人都去品尝。而少华则是接着又去泡了奶粉喂小孩。
    “色香味俱全,不错嘛少华,你没去当厨师真是太可惜了。”英杰一边吃着一边说道,继续品尝下一道菜,连连点头。虽然有演戏的成分,但说实话,少华做的的确不错。
    以前他常被辰逸嫌得好像他做的饭可以拿去喂猪一样,他也觉得辰逸就是太偏心凌少华了,他们不都是男人吗?相差能有多大?他做的不好吃,凌少华做的能有多好吃?可是当真的试了之后,他才发现,辰逸的确没有神化凌少华。他做的饭连他这个情敌都忍不住打心底佩服,做的哪里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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