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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九章

    其实,对于现在的情况,我们几个倒并不是很奇怪,毕竟崔明伏这家伙虽然是嘴巴欠了点儿,但是人还是很不错的。或许身为大师兄,他也不希望我们几个出事儿,这样对他对我们来说,都是很不好的。
    此时,我们几个便看着这庙中的东西,这确凿是那阴庙无疑,只是张献忠的雕像倒是威风凛凛地立在了中央。那一张脸,杀气腾腾,但看这雕像,便不由得让人心惊胆寒,胆子都碎了一地。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跟这张献忠又有什么关系呢?”崔明丽喃喃自语。
    我们几个都好像是一头雾水一般,听到了这话,纷纷摇头,目前的情形着实有些诡异,但让人更加诡异的是,那三个人来到了这里之后究竟是经历了什么,他们去了哪里?虽然我们考虑他们貌似去了一个异度空间,但是这也仅仅就是我们的猜测。
    “估计跟他杀人有关系……”我点燃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不是吧,古往今来,哪个朝代变迁不出问题呢?死人是肯定的。”崔明伏摇头,但是我却吐出了一口气,向他解释道:
    我国古代的“人吃人”事件经常发生。关于吃人的原因,有的是为了充饥,强者食弱者;有的是为了别的原因,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互食的现象。按照世俗的约定,人吃动物的肉,能说得过去,但是人吃人的肉,就有些惨无人道了。
    在古代,大规模吃人的事件经常发生在*的时候,这时候由于粮食匮乏,百姓常常易子而食;也可能发生在战乱时期,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往往为了充饥以外的原因将人吃掉,唐末的黄巢和明末的张献忠就是这其中典型的代表。
    在四川,一直流传着“杀人魔王张献忠,张献忠吃人”的说法,主要因为张献忠当时就活动在蜀中一带,甚至变态地大肆屠杀百姓。据说张献忠竟然把屠杀百姓当成了一种乐趣,不但杀掉,还要吃掉。
    崇祯七年,张献忠的军队由楚入蜀,攻陷夔府、剑州,接着又开始屠杀巴州、通江等地。1635年,张献忠率军屠戮安徽凤阳,直至四川泸州城,见人就杀,似乎就是冲着杀人而来,对于不同的对象,采用的杀人方法也不尽相同。
    当时,张献忠的军队只要攻破一座城池,都会将大量的妇女、少女充当营妓,多余的则统统杀掉。当兵败之时,由于部队缺乏粮食,士兵们饥饿难耐,张献忠的残暴手段达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竟然杀掉妇女进行腌渍,以便喂养士兵和马。一句话,这就是我国历史上的杀人魔王张献忠,张献忠吃人的行为,给四川人民的心中印下了永远也抹不掉的伤痕。
    几百年来,张献忠这个名字似乎就和“杀人”“暴虐”这些词完成捆绑了。一提到张献忠,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恐怕就是他举起屠刀杀人的场面吧。说起张献忠暴行,是足以让人很得咬牙切齿的。此人不但杀男人,也杀妇孺;不但杀敌人,也杀自己的部下;不但用刀子杀,还变着花样儿杀。
    并不是一开始就胡砍乱杀的。据说,在起兵之初,张献忠还是颇想做一个“贤明”的领导者的,所以对老百姓还算客气。偶尔有几个不懂事的部下抢了老百姓的鸡啊什么的,他都会以军法处置。所以,所到之处,老百姓也会夹道欢迎。殊不知,是赶跑了老虎迎来了狼。大家都不交粮,那大西军吃啥?大家都不做苦役,那大西皇帝的皇宫怎么拔地而起呢?
    自从李自成占领了北京城,在紫禁城做起了“大顺”皇帝,张献忠感到自己这个“大西”皇帝分量越来越轻,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开始动则杀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敌人友人,反正看不顺眼的就杀,据说连自己的妻妾和儿子也没能逃过一劫。再加上军中缺粮,张献忠就杀人做粮食,先杀老弱妇孺,后来连青壮也杀,把四川从天府之国杀成了人间地狱。
    据不完全估算,张献忠在四川无故杀死的人口至少有十几万,这还不包括战乱、饥荒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
    有一回,张献忠在花园里跟一群小妾赏花,他的小儿子从远处走过。张献忠就喊了一声儿子的乳名,但因为离得太远,他儿子没听见。于是,原本心情大好的张献忠,立即让人把儿子绑了起来,斩立决。
    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这不是神经病吗?更神经的还在后头呢。第二天,一觉醒来,张献忠忽然思念起自己的小儿子。于是放声大哭。哭完,他就把昨天一块赏花的小妾们全都叫了过来,一个个地询问:昨天为何不阻止自己杀死儿子?
    小妾们被问得心惊胆战,同时又莫名其妙,心说:就你这神经病,若是劝你,还不一块被杀了啊?
    可是,不劝照样被杀。张献忠下令,把那几个小妾全都杀死。当然,亲手杀死儿子的人——昨天负责行刑的刽子手——也要处死。
    其次,张献忠杀人没有目的。正常人做一件事,一般都会出于什么目的,尤其是杀人这种大事。可张献忠不需要。他杀人,仅仅是杀人。杀人本身,就是他的目的。有一回,张献忠心血来潮,让手下大将们搞一些“三寸金莲”过来。什么是三寸金莲呢?就是古代女人缠足而成的小脚。而且,张献忠所说的三寸金莲,并不是指拥有三寸金莲的女人,而是纯粹的“三寸金莲”——也就是女人的小脚。
    将领们很听话,满城搜集女人,然后把小脚砍下来,送给张献忠。很快,张献忠的庭院里就堆满了血淋淋的“三寸金莲”,像一座小山。张献忠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些小脚。忽一回头,发现某个小妾的小脚更加别致。于是就让人把这个小妾的金莲也砍了下来,堆到了小山上。
    之后,他放了一把火,把这些小脚全烧掉了。心满意足。他图啥呢?只为过瘾。但张献忠也许并不这么认为。
    张献忠杀人,完全是因为信仰。正因为这样,他才把杀人变成了一种使命,完全不必背负任何罪恶感。什么信仰呢?来自老天的命令——也就是说,老天命令他杀人。据史书记载,张献忠自称,曾在梦中得到上天的召唤,踢天书命他杀人。
    于是,杀人就成了他的信仰,他说过一句令人不寒而栗的话:天生万物养于人,人无一物回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从这句话看,杀气腾腾,他张献忠还真成了老天的代言人。可是,天书在哪儿呢?仅仅在他梦里吗?又不尽然。比如当时流行的这首民谚: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细一琢磨,这事儿真是挺诡异的。
    崇祯元年,崇祯皇帝即位。他继承的大明政权是一个气数将尽、腐朽衰败的烂摊子。国土北方有皇太极努尔哈赤率领的满族大军虎视眈眈,边患不断;内地则天灾频频,盗匪蜂起,肆虐大半个中国。明朝最后一个朱皇帝面临的局面是山河破碎,风雨飘摇,势危如累卵。
    是年,陕西、山西、河南大旱,连年荒歉使饥民相继为盗,从者十之有七。首先起事的有王小六、姬三儿、王嘉胤、黄虎、一丈青、小红狼、掠地虎、闯王、刘六等,名目甚多。张献忠和李自成初投王嘉胤,后与闯王高迎祥并为一股,攻略陕西、河南一带。
    崇祯十年,李自成在汉中兵败于洪承畴,与混天星等从陕西凤翔入川。一支队伍由浅滩涉嘉陵江,陷昭化,越潼川,攻下金堂。另一支则攻下剑门、梓潼、绵州、绵竹、温江,焚毁新都,围成都二十日不下。此次出入四川三月,陷州县三十六所。所过之处,腥风血雨,伏尸千里,天地为昏。“有对父*而杀者,有缚夫*而杀者,有预少孕妇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掷孺子于油锅观其跳跃啼号为乐者,有刳生人腹实以米豆牵群马而饲之者。获逃者必人人加刃而后磔之。”
    张献忠在四川的屠杀,除了手起刀落大砍大劈一般杀法外,还自创了好几种杀人法,加之于不同对象身上。
    历来兵燹匪乱,百姓老幼妇孺,最是遭祸酷烈。张献忠的军队每陷一方,对妇女除掳去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剖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此命名为“雪鳅”。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此命名为“贯戏”。
    最令人发指的是对付稍有反抗或语言不满的人,捉来将其背部皮肤从脊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赶到郊外,严禁民间藏留给予饭食,多有栖身古墓,月余而气绝。如行刑者使人犯当时气绝,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剥皮。此命名为“小剥皮”。
    “真的假的,你说的好渗人……”崔明伏直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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