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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不速之客

    “你脸上,咋回事?”周子豪问她。
    “忘了。”她耸耸肩。
    周子豪叹了口气:“小鬼,多大事得去死啊。你爸妈得心疼的。”
    “不会的。”
    “怎么就不会呢。你这个年纪的孩子,就是叛逆!”周子豪像个长辈似的苦口婆心地说,看样子基本上不会是失恋,这才多大啊,估摸着就是跟家里吵架的。
    “不会的。”她重复了一句,“真的不会。死人,怎么心疼?”
    周子豪猛地一怔,问她:“什么时候死的?你是哪里人?怎么会在这?”
    连续三个问题,对面那孩子却只用两个字回答了。
    “忘了。”
    然后抬起头来,冲他露出了一个近乎纯真的孩子笑容。
    那么用两个字可以概括周子豪收留她的原因。
    那就是天意。
    诚如那个晚上他们的对话,几天之后,周子豪得知,本来要取其狗命的那个家伙,被抓了,因为藏毒被警方拘留,后来顺藤摸瓜一条线,判了无期。也算是证明了那句人恶自有天收。
    他给树爷上香回来那天,看到眼前这个被他从死神那捡回来的小孩,跟周蕊一起在擦那个已经蒙灰很久的窗户,回头的时候叫了他声哥,那样子,根本没有那个晚上跟他说话时的沉重和邪气。
    周子豪明白,那个晚上,不止是他救了她,她也同样,在某种程度上,救了他和周蕊。
    后来,他送她回家,可这孩子一路上都沉默,到了那小县城里,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
    她不允许他跟着,跟他弯腰致谢,然后就走了。可周子豪没走,他在火车站蹲了下来,潜意识里觉得,自己该等一等。
    就在火车站,他打听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杂货店的老板面色戚戚地向他透露,最近啊,小镇出了个人命案,一个男人,放火烧了他们镇上的剧院,把自己也烧死了。还有两个娃娃浑身烧伤。有一个,抢救无效没了。
    他将烟头丢在地上,问那老板道,放火烧剧院?
    是啊!凶残吧!那老板咋舌道,那男人,是个疯子,还有个女儿呢。那小孩儿本来都被抓起来了,后来居然跑了。
    周子豪心一紧,抓小孩干嘛啊?
    老板说,父债子偿呗。两户人家没了孩子,那死了人的那一户,家里头还挺有背景的,能放过她啊?
    周子豪的身子一抖,眼神一凛,讪讪笑道,对对对。
    老板又好奇道,你是外乡人吧?来这走亲戚?
    周子豪点点头,对,接我表妹。然后他将那烟钱一撂,回头跟老板问道,你们这镇子,有多大啊?
    镇子不大,周子豪没费太大劲就找到了袁歆,当时她蹲在无人的弄子里发呆,眼神像是没了魂,抬头看到他,一句话没说。
    他一把将这孩子拽了起来,说,走吧,别没魂了。以后,跟哥混。
    他弯下腰,平视她的眼睛。
    “你怕啥,以后,你跟这个破地方就没关系了,晓得不?从现在开始,把那些事,都给我忘在这,别给我想着死死死的。以后,咱好好的活,不玩命。我拿你当我亲妹妹,你拿我妹,也当亲妹,行不?”
    她摇头,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声音嘶哑如裂帛:“他死了。他妈说,我跑不了的。我跑到哪都没用,他们会把我找出来,把我碎尸万段的。”
    十几岁的孩子,说这段话的时候,语气凉薄,似乎接受了命运。
    “找他妈的大头鬼!碎他妈的尸万段!”周子豪恼了,“也不看看你是谁罩着的。”
    “我会连累你们。”她缩回了手。
    “连累个屁!”周子豪说,“我告诉你,我周子豪,有的是办法让他们找不着你!就算找着你了又怎样,他们敢碰你一下?”
    然后他不由分说,拖着她走,顺便啐了一口这午夜鬼魅一样的街道。
    “呸,穷山恶水出刁民!”
    再后来,他便替她买了个远房亲戚的户口,那个原本叫唐秋的女孩跟她同龄,溺水身亡,却没有注销户口。于是,她以唐秋之名,成为了他的一家人。
    而那些如同鬼魅般叫嚣着的那些人,果然没有再能找到她。
    窗外,忽然起了雷声。
    周子豪想起,他出狱的这一天晚上,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也非常非常残酷的日子。
    他重重叹了口气。
    【中】
    这一夜,兄妹三人,其实都没有睡。
    周蕊抱着电脑非要跟唐秋睡,说什么外头打雷,她有些害怕,见唐秋白她不信,她又说今天天儿冷,给她暖脚,然后也不等唐秋答应,就一个激灵扎进被窝。
    其实天冷是假,怕打雷也是假,周蕊是高兴。
    窗外顷刻间就大雨瓢泼,唐秋去将窗关上,雨水横扫进屋檐,她用手,轻轻拂去。
    这个靠着三个年轻人搭起的小家,曾经风雨漂泊,到了今天,终于团聚。
    她也高兴,只是这高兴里夹杂着一丝莫名的惆怅。
    生活的风雨暂时过去了,可心里的风雨,却像是从来都没有停过。
    夜里周子豪的眼睛让她有些无法闪避,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暴露了许多。
    脱胎换骨哪是一件容易的事啊,有些东西,是骨子里的。
    每一阵雷声都会让她骨子里冷不丁地一颤,心里却是火烧一般地难熬。
    她微微闭了闭眼,然后爬上了床,周蕊本想再跟唐秋聊一会儿,却见她用被子蒙住了头,只好悻悻作罢。
    老房子隔音并不好,今日的秋日雷声显得额外地大,穿过雨帘穿过窗又穿过半薄的棉被,毫不留情地钻进她的耳廓。这雷声和雨点,有节奏一般地把她往睡眠里送,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唐秋想。
    ——完了。又要做那个梦了。
    其实也算不上梦,反而因为刻意地回避,当它重新在脑中呈现的时候,新鲜真实得不像梦。
    人的记忆很奇妙,真正发生过的事,如若反复拿出来咀嚼,定起毛边,若能添油加醋一番番地想,或许到了最后,是模糊的一团。
    但有些不忍去回望的过去,细节却梳理得根根分明,每一根,都像刺。
    2007年的这一天,是个阴天。
    那天恰好没课,她却一分钟都不想在家里呆。
    她早上就出了门,在小书屋里泡了一整天,把作业写完以后,还看完了几本小说。午饭是在网吧门口的杂货店里解决的,一碗泡面。那里堆着一群比她年长的高中生,身上带着烟草和啤酒的味道。她那时候个子还小,发育得甚迟,看上去比她实际年龄还要小上几岁。也没太多人留意一个干巴巴的小女生。大家的视线都落在店里那两个捧着冰棒吃的长发翩翩的女高生。
    关于那一天的记忆,她每个细节都很清晰。
    甚至记得其中一个女孩的凉鞋,上面有两只蝴蝶,让她莫名想起了从前在戏台子上唱的《梁祝》。
    那两个女高中生,视线则落在电视上。
    江一凛的专访。
    她的头抬得越来越高,听他们讨论。他们根本不知道他跟她有关系。
    有人注意到她额上的胎记,投来异样的目光,她也不是很在意。
    有人认出她是戏班子那个戏疯子的女儿,在身后议论,她脊背挺得笔直,骂了一句。
    “有病。”
    那年她上初三,托曾经需要打鸡血给卞小尘上课的福,如今她的成绩也不差,那些时间余下来,够她把高中课程都先看一遍。
    只是相当孤独。
    卞小尘是三年前离开的,在那之前,他们都以为彼此永不分离了,那似乎是袁歆人生中,仅有的鲜活岁月。人真的很奇怪,生来孤独倒没什么,等到突然有了那么一个伴儿,陪着自己,其实也算不上经历过什么刻骨铭心惊天动地的大事儿,但再失去,就好像这孤独,有些苦楚起来。
    尝过糖的人,吃苦就难了。
    卞小尘在袁家,至始至终,都是“没名没分”的,稍熟稔一些的人,只当他是老钟的儿子,和袁家父女俩感情好,住的久了,就奇怪了。可这奇怪也不会持久,毕竟小城镇里,人人着眼的不过是自己脚下的鸡毛蒜皮。
    可住下来没什么,小城不过二十来万人口,镇子上住的人大伙抬头不见低头见,偶尔来了点新面孔大家都新鲜得要死。哪里像后来的晏城,还需要“暂住证”这种东西。
    卞小尘就这么成了这里的一份子,袁家的一份子。但要上学就有些麻烦了。先是要办户口。袁敬意也挺上心,他这人心虽然算不上软,但一旦认定了,就八头牛拖不回来。给卞小尘办户口并不容易,这是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办事儿的人一个个推诿,把袁敬意气恼了,后来直接“开了个价”。价不低,但并不是袁敬意不肯出这钱,而是他实在看不惯这群人趁火打劫的嘴脸。他一轴,甩袖离去。后来听说可以走孤儿院那一道儿。但县城里的孤儿院,已经破败得不行了,民办的几乎都被取缔了,上头接管,这事儿就得走一个个的关卡。申请递上去,就此杳无音信。卞小尘看着他奔波,灰头土脸地不敢说话,他红着眼睛说,袁师傅,他们说,我是黑户,我……
    袁敬意瞪了他一眼,说,黑户怎么的了?还给你消灭了不成?就这么着,学咱不上了。还省一笔学费呢,让袁歆回来教你!
    即便这好像不太合理,但却在当时顺理成章,可谁也没料到,会有一天,成了那解不开的环的最初一结。
    他渐渐地就活成了袁家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直到四年之后,一个男人走进了袁家的大门,指着卞小尘向袁敬意说,袁先生,这个孩子不是您的儿子吧,我想收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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