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个月的训练,他一脱掉了乡下人的土气,每一件衣服在他的身上,都能成为了炫目无比的装扮。
高贵,优雅,冷漠,从容,相信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三个月前,他是一个被卖进来的乡下男孩子。
他,那年才二十岁。
但是李灿晨有明确规定,他不会和女人上床。
也就是说,卖笑,但是签了夜店五年。[
得到的是十万,可以让母亲做了手术,也可以让父母安养天年。
但是付出的,是他的五年。
夜夜在陌生女人前面,不笑,少言,然而却引得无数女人,为其倾倒。
短短一个月,他,便有了夜王这么一个名号。
而初次见到烙夏,李灿晨永远记得,然后呢,事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先是有一名叫耿傲楚的人来找他,后来,老板竟然亲自毁约,请他送到了殿王娱乐公司去。
他知道,自己的命运,再也不是以前的了。
一切,皆因一个叫乔烙夏的女人而起。
对于烙夏,他心怀感激。
有喜欢,但并非爱情。
一个卖身的男人,能有如此巨大的变化,或者是命运的安排。
一年之后,他成功出道。
一曲成名,拥有着数百万的疯狂粉丝。
而他的感情世界,还是那么空白。
李灿晨忙着专辑,忙着让人去开发他的家乡。
只是太偏僻的故乡,要开发真的不容易,这一天,李灿晨亲自回家乡看父母乡亲,回来的路上,看到路上有个小黑色的皮包。
他捡起来,里面有身份证等等。
名字是尤。
他翻开她的手机,竟然意外地看到了烙夏的名字,原来,是烙夏的朋友呢。
所以,李灿晨就这样认识的尤。[
但是,他们仅仅止于普通朋友的关系。
殿王娱乐公司,干净华气的办公室里,李灿晨懒懒地倚在椅上,喝着咖啡,想着自己的新曲子。
他进军为歌手,只不过一年的训练,就达到了很多人的高峰。
这也是他的天份。
咚咚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