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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到天上去

    “梦想最美妙的阶段,不是实现之际,而是,不断接近它的时候。”
    ——程旷
    程旷睡得正香。
    然而,即便在梦中,她也是警觉的。门只被轻叩了一下,她便醒了。
    她翻身下床,拉开门,娄云若有所思的脸便出现在门口。
    她刚要扬声说话,娄云却将食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
    程旷揉着一头乱发,睡眼惺忪地将娄云让进了屋子。
    进了屋,娄云没说话,反而将耳朵贴在墙壁上,听了一下隔壁的动静,才到椅子上坐下。
    “怎么啦?神神秘秘的。”程旷大马金刀地在床边坐下,压得不堪重负的单人床发出“嘎吱”一声叹息。
    “女孩子注意一下坐姿!”娄云嫌弃地瞪了一下程旷,“太不雅观了。”
    “大半夜的,你把我从床上叫起来,就是为了调教我的坐姿?”程旷不耐烦地嘟囔。
    “那个陆晋,刚才自己摸去雨林了。”娄云皱了下眉头,言归正传。
    “哟,这家伙信誓旦旦说绝不出去乱逛的。”程旷顿时火冒三丈。
    “誓言存在的价值,就是用来背叛。”娄云优哉游哉地挖苦道,“何况人家说了,怕外面有狼,只在楼里随便转转。”
    “随便转转就能找到雨林?这人属狗的?看来得给他套个项圈!”程旷一巴掌拍在腿上,发出一声脆响,“走哪儿都得我牵着!”
    “你把人看紧了!”娄云说,“别大大咧咧的。”
    “不怕,以后他吃饭、睡觉、上厕所,我统统守着!大不了,我把自己变成地牢囚禁他!”程旷咬牙切齿地应着。
    “我觉得他有点奇怪,好像对我们的项目并不是很了解。”娄云想了想又道,“按理说,评估师少说也能算半个专家才对。”
    “这人藏得很深,问他什么都不正面回答。我这几天再试试他的深浅。”程旷叹口气,“真不好糊弄。”
    “可是并不讨厌。”娄云想了想说,“反而挺讨人喜欢的。他有种特殊的魅力,让你忍不住想要对他说点心里话。”
    “怎么?才第一次见面,你就对着他诉衷肠了?”程旷好奇道,“你不会看上他了吧?虽说现在流行姐弟恋,可他能当你儿子了吧?”
    “你少胡说八道!”娄云呵斥了一声,又放低声音,“我是为你考虑。沙漠这么大,男人却没几个。你都三十了,也得想想后路。我们这项目到底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你别把自己给耽误了!”
    “哈!娄姨,少跟我来这套。谁规定女人必须嫁人才叫不耽误自己?loser(失败者)结不结婚都是loser!”程旷不屑一顾,“你自己怎么不找个男人?”
    “对我来说,男人是奢侈品,没发当日用品。”娄云叹口气,“倒是你,多动动心思,打扮打扮,谈场恋爱也不错啊!”
    “谁说他是我们的头号公敌的?”程旷难以置信地看着娄云。
    “你要能私下把他俘虏了,于公于私都是我们赢啊!”娄云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想要我牺牲色相就明说嘛!”程旷不满道。
    “你得先有色,才能牺牲!化妆品借你用用?”娄云殷切地看着程旷被晒得黝黑发亮的脸。
    “省省吧!我这张脸,如果再涂一层白粉,岂不是变成灰姑娘了?”程旷摆摆手,“走走走,我要睡觉了。明天还得化身为牢,困住隔壁那个人!”
    娄云走了以后,程旷却并没有睡着。
    她躺在窄窄的单人床上,将被子揉成一团,抱在怀里。
    有那么一会儿,她觉得怅然若失。
    恋爱吗?她不是没想过。每年春天,当基地万物生长时,她胸腔里也好像有什么东西会蠢蠢欲动。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北京大妞,程旷的姿色还颇过得去,她也不是没谈过恋爱,大学时期经常去捧地下乐队的场,然而在醉生梦死的生活里体会过放纵的滋味之后,她却愈发感到心里空落落的。
    其实,程旷也并非一开始就学的地质专业,她本来读的是金融,只读了一个学期,她就觉得日后的生活可以一眼望到头了。
    尤其是熄灯后,七八个女同学聚在一起开卧谈会,聊来聊去,对未来的设想无非去更好的公司,赚更多钱,打扮更光鲜亮丽……能遇见更好的男人。
    原来大多数女孩寒窗苦读十几年,一路过关斩将,终极目的还是嫁人。
    一个女人的生命里,要是只有男人,那将是另一种荒芜。
    程旷顿觉前路一片逼仄,令她呼吸不畅。
    她不想余生都在狭窄的格子间度过,穿着永不出错的衣服,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就为找个年貌相当的男人结婚生子。
    她必须去更广阔的天地,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恰逢“绿饵计划”正轰轰烈烈地展开,全世界都在讨论这个惊世骇俗的项目。
    于是,她成为那一届地质系唯一的女生。
    后来,她只身来到荒芜的沙漠,寻找人生的绿洲。
    有时候,看见娄云孤单的背影,她也会想,会不会这就是自己的未来?
    但如果爱情与理想只能二选一,她就只能让爱情缺席了。
    谁让坠入爱河的女人多如牛毛,但能在沙漠里找到河流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陆晋好像刚刚才睡着,就被敲门声惊醒。
    那敲门声脆生生的,像雨点密集地打在窗棂上,令人想起春天盎然的生机。
    他在那盎然的声音里起身、开门,看见门外因为精神饱满而显得格外英俊的程旷。
    她穿了件白色短袖t恤,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配沙地靴,腰间系了件火红格子的法兰绒衬衫,整个人也像团火焰一样明亮。
    这女人像沙漠里的晴空,能让接触到她的每个人不由自主地心情敞亮起来。
    “今天有什么安排?”陆晋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她照亮了。
    “带你逛逛!”程旷眉毛一挑,最后一个字尾音落下,露出雪白的八颗牙齿。
    程旷先带陆晋去食堂吃早餐。
    早餐是一碗腥膻却浓稠雪白的羊奶,还有烤得焦黄酥脆的库乃其。过去十年,陆晋常吃类似的早餐,分外熟悉,一顿饭吃得十分香甜。
    陆晋吃完饭,又从胖师傅搁在桌上的铜壶里倒了小半碗羊奶,小口小口喝着。沙漠里很干,补偿一日水分是最重要的事。
    胖师傅见陆晋一点也不嫌弃羊奶腥,便上前凑趣:“我们这儿羊奶管饱,都是每天早上牧民们现挤了送来的。”
    陆晋忙打听,原来基地里还分散着住了不少牧民,大多养了羊和骆驼,也有喂一两头猪的。他们一边按照科学的方法迁徙放牧,一边打理照看自己负责的林区,产出的所有经济作物、牲畜归他们自己所有,且每个月还有补贴。
    “趁着太阳还没出来,我带你先把整个基地的大致情况了解一下。”程旷盯着陆晋慢条斯理喝奶的嘴说道:“你快点儿,不然会热死人的。”
    陆晋依然不慌不忙,好像他远道而来,就是为了喝羊奶。
    程旷耐着性子,又等了他几分钟,径直走到食堂门口,极不耐烦的一脚一脚地踢着地上的沙子。
    她莫名焦躁,总觉得哪里不对。
    刚挤出来的羊奶,还带着母羊的体温,腥膻无比。十年来,程旷接待了无数来基地探访的人。对着热腾腾的羊奶,有人喝一口就吐了,有人捏着鼻子像灌药。陆晋是唯一一个,不光喝得顺口,还十分喜爱。况且他并非游牧民族,和她一样,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汉族人。
    他一定很熟悉清真食品,程旷暗忖。
    程旷听见脚步声,一抬头,正好看见陆晋从远处走过来。
    他还是昨天的样子,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手肘处,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裤管扎在沙地靴里,腰上照例系着那个旧旧的杜马克腰包。手上倒扣着台相机,相机背带被他一圈圈绕在手腕上。
    说实话,陆晋长得并不出色,甚至可以说普通。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他是个非常经得住细看的男人,也许是因为他那双略带忧伤的浅褐色眼睛,也许是他身上那股悲天悯人的气质,也许,仅仅因为他不管做什么、说什么、身处何种境地,始终从容不迫的那份镇定。
    他和她认识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程旷只觉他身上有种复杂而矛盾的气质,他警觉而又隐忍,像揣着秘密仗剑天涯的浪子。
    陆晋见程旷转脸看着自己,却突然发起呆来,有些摸不清状况,便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喂!程旷!”
    程旷回过神来,暗自唾了自己一口,忙转移话题:“你怎么给相机套了个塑料袋?”
    “免得镜头进沙子。”陆晋淡淡地说道。
    “看不出你还是摄影爱好者!”
    “总要拍点照片,拿回去交差!”陆晋认真地回答道,“希望集团的人看到照片会满意!”
    程旷点点头,一边踏沙前行,一边介绍基地的种种科学原理。
    陆晋间或点头,并恰到好处地应和一两句。
    在沙地上走路很累人,一步一滑,一脚深、一脚浅,阻力很大。程旷却走得飞快,大步流星,丝毫不考虑陆晋的感受。
    陆晋也不吭声,只紧紧跟着她。
    即便穿着靴子,沙子还是很快从开口处灌进了鞋子里,走了十几分钟,他的鞋子里、袜子内,都灌满了沉甸甸的沙子。
    幸亏,很快他们就到了目的地。
    那是个土灰色的仓库,程旷拉开大铁门,仓库里空荡荡的,只中间有个庞然大物,被防尘布遮盖得密密实实,不露一点缝隙。
    程旷几步上前,用力一拉,防尘布被她扯下来扔到一边。
    一架雪白的轻型运动飞机,暴露在陆晋眼前。
    “我们是要——”陆晋愣了一下,没想到程旷会带他来看飞机。
    “我们要飞到上面去,从空中俯瞰整个基地,这样你才能有个最直观的感受!”程旷一边说着,一边利落地检查了一下飞机的状况。
    “这太大手笔了吧?”陆晋有点难以置信。
    “这架飞机是用锂电池的电动飞机,充电一个半小时,能飞行两个钟头。但载重量不大,最高飞行高度不过两千米,速度也不行,只能用来日常巡视。”程旷满不在乎地说,“我们缺油,但有的是电!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这飞机是双座的,所以……”陆晋指了指程旷,“你会开?”
    “不然呢?”程旷狡黠地笑了起来,“既然能有一只眼的船长,就能有一只眼的飞行员!”
    她利落地爬上飞机,指了指身边的座位:“敢不敢坐?”
    陆晋见她嚣张地挑衅,只轻轻一笑,跳了上去。
    有什么是他不敢的?
    飞机平稳地滑出仓库,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向着门外只有两百米长的跑道急速滑行。
    眼看飞机就要奔出跑道的尽头进入沙地了,机头却猛然一抬,朝着天空斜冲而上。
    借着巨大的推力,飞机一跃而起,以极快的速度离开了地面。陆晋在引擎巨大的轰鸣声中,用力靠着椅背,拽紧了扶手,差点把刚喝下去的羊奶给喷出来。
    他瞄了一眼旁边的程旷,她正满不在乎地控制着操纵杆,嘴里还在哼着那首“it'smylife”。
    飞机在一番急速攀升后,渐渐平稳下来。陆晋第一次语气颇不客气地指了指程旷的眼罩,直言不讳道:“你这样,也可以考到飞行执照吗?”
    “当然考不到!”程旷优哉游哉地操作飞机继续升空,“是裘胜老头儿会开,他教我的。沙漠里飞飞,要什么执照啊,又没人管。偷偷告诉你,我连汽车驾照都没有。花几个月去考驾照,纯粹浪费时间!”
    说完,程旷颇为得意地斜睨了陆晋一眼:“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程旷好像天生对操作大型机械颇有天赋。不管是开车还是开飞机,她都驾轻就熟,整个人简直与她操作的机器融为一体。
    这会儿有风,还不小。飞机升到半空后,风更加强劲,吹得机身摇摇晃晃,偶尔有卷到空中的细沙,簌簌打在挡风玻璃上。
    可不知为何,看着程旷一副悠游自在的样子,陆晋坐在不住晃荡的机舱里,一点也不怕。
    天空像被人用酒精仔仔细细地擦拭过,清透澄澈得宛如一大块能照出人影的蓝玻璃。飞行在这样明媚的天空中,人的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
    陆晋突然叹了口气,带着点怅然道:“曾经北京的天空也是这样碧蓝如洗,又高又远,在万物勃发的春天,花木尤其新绿干净。那时候看什么都是清晰的、明快的,好像每个人眼里都没有阴霾。”
    程旷第一次听见陆晋说这么长一段话,觉得有点不适应,与其说他在向她倾诉,不如说是自言自语更恰当。她突然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从北京坐飞机到乌鲁木齐的那天,也是晴天。可是万物都好像被蒙了一层灰,灰扑扑的,看不真切。那些新发起来的绿的叶、粉的花,都像隔了一层含混不清的阴翳。连春天都来得不痛快!”陆晋轻声说,“就连被死亡笼罩的叙利亚,空气都比北京好。一件白衬衫,不会只穿半天就脏了。”
    几天前,陆晋刚刚在北京经历了二十年来最大的一场沙尘暴,这场沙尘暴持续了整整两天两夜。从毛乌素、库布齐沙漠席卷过来的大风,带来了遮天蔽日的扬尘,整整两天北京的天空被沙尘遮得严严实实,昏黄犹如夜晚。站在马路上,强劲的风和粗糙的砂砾,几乎瞬间就能把人推倒在地,呛入满嘴的沙。
    春天的沙尘暴、冬天的雾霾,都离不开这几大沙漠的贡献。整个西北城市的空气环境,都被那随风迁徙的黄沙所困扰着。
    程旷眉毛一挑,叙利亚那地方有什么环保项目可以让他去评估的?
    她没追问,却暗暗记在心里。
    这倒是解释了他为什么那么爱喝羊奶。她转而露齿一笑,笃定地说:“不怕,只要这个项目能成功,我们就能让整个地球的春天都来得痛快淋漓!那时候——你就算身处北京的车水马龙,也能呼吸到来自帕米尔高原纯净自由的空气!”
    程旷说得斩钉截铁,好像那个美好的未来已经触手可及。陆晋被她蛊惑了,嘴角微微一抿,眼底便带出几分笑意来。
    不知为何,这个粗暴、霸道、居心叵测的姑娘,他怎么也讨厌不起来。就连她偷偷在他水里下药,背后说他坏话,他也不恨她。
    也许是因为,她连作恶也是一副坦坦荡荡、理所当然的样子吧。
    待飞机攀升到一定高度后,陆晋终于能一窥“绿岛基地”的神秘真容。
    从空中往下俯瞰沙漠,你感觉不到沙漠的酷热与荒凉,只有置身事外的轻松。起起伏伏的沙浪,像黄色的静默海洋,美得令人窒息。
    程旷将飞机往下降了一些,好让陆晋可以看清基地里的情况,并逐一向陆晋介绍。
    她对陆晋处处设防,可是该拉拢讨好的时候,一点也不含糊。
    基地是她的骄傲、她的青春、她一辈子的梦想,她恨不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它的神奇。
    短靴形状的绿色基地,就平躺在一望无际的浩瀚黄沙中。
    靴底部分,朝着沙漠的北部,是一座连一座的高大沙山。
    沙山上林立着一排排雪白的小型风力发动机,风车的扇叶正被风吹得高速旋转。当初为了运送建设基地的设备进沙漠,还专门平出一条临时通道,可惜无人维护,很快就被风沙覆盖了。
    靴口部分朝南,是一大片连绵的浅丘,密密麻麻的太阳能聚光板几乎覆盖了整片沙丘。
    难怪程旷说,他们最不缺的就是电。
    整个靴子,被绿色的丛林覆盖着,只有正中间呈煎蛋形状的翡翠海,在阳光下折射出华丽的银光。海子被芦苇镶了一圈绿色的绒边,睫毛一般忽闪忽闪,s形的沙梁把水面分为东西两半。西边是淡水湖,而朝着基地入口处的东边是咸水湖。
    淡水湖紧挨着一片茂密高大的古胡杨林,这一片区域在整个林区显得分外惹眼。
    海子的北边是小白楼,小白楼的东面有一条透明的空中走廊连接到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即便在半空中,也能看见金字塔里郁郁葱葱,苍翠欲滴。
    像这样的玻璃金字塔,程旷载着陆晋一座一座数过去,足足数了十座。
    “等盖子揭开了,只要有雨来,我们的基地就彻底活了!那时候,全世界的沙漠都等着我去收服呢!”程旷沙哑的声音里激荡着充沛的活力与自信。
    陆晋从未见过这样乐观的女人,好像只要她想,未来就一定会按照她的蓝图呈现。
    程旷围着湖绕了一圈,又专门低空飞行,途经几处牧民和护林工人的住宿区,有的是红柳搭建的木屋,有的是圆圆的蒙古包,有的是沙土夯成的土屋。
    牧民一般住帐篷,便于随时迁徙。他们的房子旁边就是圈养的骆驼和羊群,也零散有人养几只鸡和兔子。他们模仿野生动物自然迁徙的方式放牧,只在一个地方密集放牧三天,让羊群和骆驼胡吃海喝,尽情随地大小便之后,这块地就会有长达九个月的恢复期,受伤的土壤反倒逐渐愈合,能够重新储蓄水和碳。
    木屋和土屋多半是护林工人居住的。他们的住处周围,都在林下开垦出了各色菜地,以满足基地人员的基本饮食需求。
    从空中俯瞰那些绿意盎然的菜地,陆晋觉得分外神奇。因为这样葱郁的生机、鲜嫩的蔬菜,竟然是在世界上最干旱的沙地上生长出来的。他觉得,用神迹来形容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不为过。
    连坐在身边指点江山的程旷,也显得可爱起来。
    而程旷,也一直在偷偷地观察陆晋。
    尽管这个男人外表看起来斯文温和,沉默占了多数。
    可是随着飞机的攀升、颠簸、滑行,她看见了他眼里偶尔闪现的光芒。她想,他其实有颗极不安分、渴望刺激的心。
    尤其当她坦言她什么驾驶执照都没有的时候,并没在他脸上看到反对和担心,反而看到了赞许的笑意。
    她心里对他的排斥和反感,不由得淡了几分。
    可惜他们是敌人,她有点惋惜地想,不然真可以勾搭试试,哪怕春风一度呢。程旷咽了一下口水,默默地欣赏着陆晋那明明平平无奇,却出奇耐看的侧脸。
    好在陆晋正专心对着地面拍照,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程旷那不可告人的小心思。
    当飞机贴着树梢低空滑过时,他几乎想要惊叹出声。
    陆晋毫不怀疑,这小小的绿岛简直囊括了世间所有的绿色。初生的叶是带着嫩黄的绿,陈年旧叶是沉淀了时光的绿,不同种类、不同年龄、不同生长情况,渐染出层次变幻、深深浅浅、或明或暗的绿,莺歌绿、荧光绿、芥末绿、鸽灰绿、浅豆绿、鹦鹉绿、橄榄绿……
    陆晋没想到,在漫漫黄沙中,眼睛会遭遇一次绿色的洗礼。
    他“绿不暇接”地按着快门。
    春天正是百花争奇斗艳的时候,远远看去,那些绿里,还浮动着一层粉白浅红的霞雾……
    透过挡风玻璃,陆晋突然看见前方两三百米处,悬浮着一架巨大的白色飞船似的汽艇。
    “小心!前面有——”他急忙提醒,担心程旷因为视野残缺看走眼。
    “不怕!那是施一源在释放系留汽艇做气象实验。”她气定神闲地继续向前开着飞机,“他得在雨林揭盖前,做好所有的监测工作,这样我们才能把雨林揭开后的气象数据与之前做对比。”
    程旷特地把飞机开到汽艇附近。旋动的气流令原本稳定在空中的汽艇开始剧烈晃动,几乎摇摇欲坠。她指着下面一个灰扑扑的人影说:“那个灰头土脸的人就是施一源,他也住你隔壁。”
    陆晋默默想,这得多重视他,才安排两个基地核心成员,把他夹在中间。他有任何举动,都逃不过这两人的视线。
    他立即联想到岳彤请他来这里的目的,明快的情绪不由得一暗。
    地面上,施一源指挥着众人,手忙脚乱地控制住飘摇不定的汽艇。然后他走出人群,突兀地立在空旷的沙地上,把右手高举过头,对着捣乱的飞机竖起了一根中指。
    程旷在上面见了,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也用同样的动作回敬对方,满不在乎地对陆晋解释:“十一块心眼小,睚眦必报,你别理他!”
    陆晋眯起眼向下看,却怎么也看不清施一源的脸。
    飞机在空中盘旋了一个钟头左右,日光越发炽烈。
    沙漠里的温度不住攀升,机舱内热得像蒸锅。陆晋担心再待下去,两人都要变蒸汽馒头了。
    好在程旷这次非常知情识趣,及时返回了地面。
    陆晋帮着程旷用防尘罩将飞机给遮盖起来,程旷则熟练地给飞机充电。
    “你会检修飞机?”陆晋见她熟练地拆卸着飞机上的零部件,做着保养维护工作,忍不住将相机对准她。
    “当然!飞机、汽车、摩托……我都能修。”程旷一边给飞机做保养一边说,“每年秋天,我都要负责进沙漠找地下暗河,绘制详细的水纹图。有时遇到地下支流水量减弱,还得另外寻找暗河,想办法从地底打道引水。在沙漠里长途行车,没哪天不出点故障的,又不能次次都带着检修师傅,当然是自己学会了更方便。我在沙漠里一待就是十年,也没个假期。闲下来当然是有什么学什么,技多不压身嘛!何况,这儿也没什么可娱乐的,不学点什么,时间也没处打发。”
    陆晋发现,沙漠里的人都是话痨,他只要起个头,他们就能兴致勃勃地一直说下去。
    只有在提及岳川的时候,他们会语塞。
    程旷拿过一条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毛巾,擦了擦手上的机油,然后扔到架子上:“走吧!再带你去逛逛。”
    陆晋便不再多言,收起相机,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沙漠里干燥闷热,即便身处林区,身体里水分快速流失的感觉,仍然让人嗓子火烧火燎。
    一路上,程旷默默观察陆晋。她发现,出门时他携带的那瓶水,还剩了一大半。
    刚到沙漠的人,很难适应如此极端的酷热,这么小一瓶水早就该喝完了。可是,陆晋没有,他特别节制,隔很久才轻轻抿一口。
    要知道,就连程旷自己,在知道基地并不缺饮用水的情况下,也不会如此节制。
    莫非这人不光属老鼠、狗,还属骆驼?
    程旷心中的疑窦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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