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作人集外文
陈子善
周作人是中国五四新文学运动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和文化史上一位举足轻重、影响深远的作家和学者。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复杂性的历史原因,他的作品的出版过程也是漫长而曲折。
周作人著作等身。在他生前,他的著作(包括翻译)的出版,以1945年为界,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从1905年5月翔鸾社出版译著《玉虫缘》开始,至1945年止,周作人一共出版了各类著作28种,译著14种,又与兄长鲁迅合译著作5种(含周氏兄弟三人合译1种),还有编订古籍1种。1945年以后,又可分为两段。前段为1946年至1956年,在这十年中,周作人在内地出版了著作2种、翻译4种、与人合作翻译1种和校订古籍1种,虽然1949年以后在内地只能署名周遐寿或周启明;在香港出版了翻译2种。后段为1957年以后直至1967年去世,周作人仅在内地出版了1种著作,但还出版了翻译4种和与人合作的翻译4种。此后“文革”十年,周作人著作在中国内地的出版当然完全空白。而从1959年至1975年,香港则出版了他的著作6种,包括他晚年重要的厚达数十万字的《知堂回想录》。
中国内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思想解放和对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重新审视,周作人其人其文提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日程,周作人的著译也逐步解禁。1980年4月,湖南人民出版社率先印行《周作人回忆录》(即《知堂回想录》),但只是“内部发行”。1984年4月,许志英编《周作人早期散文选》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这是报春第一燕,是改革开放以后公开出版的第一部周作人著作,虽然它的问世并非一帆风顺。两年之后,钟叔河编《知堂书话》和《知堂序跋》先后由长沙岳麓书社出版,在周作人研究界和读书界产生了更大的影响,虽然它们的问世同样并非一帆风顺。
自1987年7月开始,岳麓书社陆续重印周作人的自编文集,从《自己的园地》起到《秉烛谈》戛然而止,共出18种,费时两载,这是中国内地首次较具规模较有系统地重印周作人自编文集,可惜未能竟全功。15年之后,止庵所编的规模更大更为完备的周作人自编作品集,即《周作人自编文集》36种,于2002年1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推出,除了周作人生前出版的著作32种和身后出版的著作3种悉数收入外,周作人生前已经编定却未能面世的《木片集》也根据保存下来的此书清样重编出版了。又过了近十年,止庵“重新校订”的《周作人自编集》37种,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自2011年1月起陆续出版,至2013年8月出齐。更大的亮点是,周作人从未出版过的《近代欧洲文学史》被止庵发现,首次编入《周作人自编集》。
差不多与此同时,钟叔河又主编了两种大型的周作人作品集,可视为他编订周作人作品的新尝试。第一种是1998年9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十卷本《周作人散文分类全编》。所谓“分类全编”,顾名思义,这部周作人作品“全编”按编者的分类编排,共分《中国气味》《本色》《日本管窥》《希腊之余光》等十大类。第二种是十年之后,即2009年5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卷本《周作人散文全集》,改为按发表时间先后编排。这两部集子不仅把周作人生前身后出版的作品集中所收均予编入外,还把编集当时已经发现的周作人集外文,包括香港罗孚提供的周作人1960年代未能发表的随笔多篇,也尽可能收入,很有点周作人作品准“全集”的样子。
这就涉及周作人集外文的搜集、整理和出版了。几乎所有的中国现代作家都有集外作品,而且许多集外作品并非可有可无,恰恰相反,对研究和评估该作家的文学历程和文学成就往往至关重要,甚至可能改变对该作家的既有的文学史定位。因此,对集外文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是现代作家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因此,尽管编订方式各各不同,鲁迅、郭沫若、茅盾、徐志摩、沈从文、巴金、老舍、胡风等许多作家的全集中都有数量可观、不可或缺的集外卷或集外文部分。那么,周作人又岂能例外?搜集周作人集外文,其实也是为编订周作人全集或准全集进行必要的准备。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在19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几乎与重印周作人自编文集同步。1987年1月,郑子瑜保存的周作人《知堂杂诗抄》(又名《老虎桥杂诗》)书稿经陈子善增补后由岳麓书社出版,书中“外编”部分就收入了不少周作人的集外旧体诗。紧接着,就有大规模的编订周作人集外文计划开始实施。
1988年1月,陈子善编的《知堂集外文·〈亦报〉随笔》由岳麓书社推出,收入周作人1949年11月至1952年3月在上海《亦报》和《大报》上发表的专栏随笔共756篇。同年8月,陈子善编《知堂集外文·四九以后》也由岳麓书社出版,收入周作人1949年至1965年所作(《亦报》《大报》所载除外)各类文字186篇,附录4篇。两种集外文集均按发表时间先后编排。这样,周作人1949年以后直至去世的集外文就有了初步的结集,这也是周作人集外文编订计划的最初成果。
稍后,陈子善、鄢琨合编,1994年9月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饭后随笔——周作人自选精品集》(上、下集)也值得一提。当年周作人曾以在《亦报》所开设的“饭后随笔”专栏名为书名编订了一份《饭后随笔》目录(1949年11月至1950年10月),本拟以此成集付梓,却未能如愿。但这份目录手迹幸存,因此就以这份目录为依据,并补入1950年10月以后周作人在《亦报》《大报》发表的文字,成为一部新的周作人集外作品集。这是根据周作人生前自定的编排方式和顺序重新整理出版集外文的一项别致的尝试。
整整七年之后,周作人集外文编订计划的又一项成果,即陈子善、张铁荣合编的《周作人集外文》由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于1995年9月出版,共两集,上集收入周作人1904至1925年发表的各类集外文,下集收入周作人1926至1948年发表的各类集外文,仍均按发表时间先后编排。海南版《周作人集外文》与岳麓版《知堂集外文》两种形成上下衔接的一个较为完整的系列,周作人集外文的搜集、整理和出版至此终于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周作人集外文有了初具规模的首次呈现。
然而,周作人著述之丰厚,远非我们所能想象,遗珠之憾一直存在。所以,对周作人集外文的搜集和考订工作也决不会就此停步。进入新世纪之后,互联网和各种数据库的无远弗届,海内外中国作家各类手稿拍卖的日益频繁,以及海内外周作人研究者、爱好者更为用心的发掘,为新的周作人集外文的不断出现提供了一个以往完全无法与之比拟的显示平台。特别是随着止庵先生编订的《周作人自编集》和《周作人译文全集》的相继问世,周作人作品新一轮更为全面的搜集和整理自然不能三缺一,周作人集外文重编工作的启动,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这项《周作人集外文》重编工作,由止庵先生提议,笔者和赵国忠先生负责,赵国忠先生具体执行,止庵先生自始至终参与了讨论和编订。此外,笔者的博士生胡士然也提供了协助。按照新的编集构想,重编的《周作人集外文》分为上下两卷,以1945年为界,即上卷收入1904年至1945年的集外文,下卷收入1946年至1965年的集外文,一律按发表或写作时间先后编排。经过将近五年的努力,上卷部分已经大功告成。
此次重编,对周作人1945年以前集外文的增补,仅就数量而言,幅度也是相当大的。何谓“集外文”,学界历来有不同的理解。《鲁迅全集》之《集外集拾遗》和《集外文拾遗补编》采取的是比较包容的做法,凡鲁迅留下的文字,哪怕是一段告白,一个按语,一则更正,只要发现了,均予收录。毫无疑问,这与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极为重要的地位有关。因此,《周作人集外文》也参照这样的标准编选。对新编《周作人集外文》而言,历年新发现的周作人集外评论、随笔、序跋、诗歌,自在收录之列;周作人1945年前公开发表的书信、日记等,也尽可能收录;至于题跋、附记之类,已公开发表的自不必说,未曾公开发表的,只要留存手迹或有可靠出处,也尽量不错过。周作人行文有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即喜欢对自己和他人作品酌加“前言”和“附记”,这类文字那怕只有一句两句,片言只语,也有可能透露他的见解或心绪,有些甚至是很可珍贵的,因此,此次重编特别注意辑录。当然,旧编《周作人集外文》误收之文,此次重编不再保留。
在笔者看来,这次新增的周作人1945年以前集外文中,至少至少,早年的《小说丛话》系列、五四新文学运动初期的《读武者小路君关于新村的著作》《新文学的意义》和讨论“恋爱难题”的几通公开信以及关于《游仙窟》的长文、1930年代的《〈中国古代文艺思潮论〉序》、1940年代的《〈枝巢四述〉序》《俄国大作家》等文,都值得格外留意。尤其应该提到的是,抗战爆发后,胡适与周作人有名的唱和诗,早已为现代文学研究界所熟知,也曾被多次引用,但唱和诗的最初出处一直未明,成了周作人研究上的一个悬案。而今新收入《周作人集外文》上卷的一篇《方外唱和诗钞》,对此做出了新的解答。此文刊于1938年9月30日北平《燕京新闻·文艺副镌》第一期,署名臧晖居士、知堂,这应该才是胡周唱和诗的最初出处,从而填补了迄今各种周作人研究资料的缺漏。以上只是粗略举例,期待新编《周作人集外文》上卷给研究者带来更多的惊喜。
书稿编就,还应说明两点:一,周作人1939—1945年间所作《先母事略》《〈一蒉轩笔记〉序》《文坛之分化》等文中提到的政府机构、官名等,均为伪政府和伪官职。二,《国语汉字》(刊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独立评论》第二〇七号)、《通信》(刊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九日《歌谣周刊》第二卷第二十九号)等六篇文章未收入。
周作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无论荣辱,都不放下手中的笔,坚持笔耕长达一个多甲子。其毕生著述之丰富多样,在此次重编的《周作人集外文》中再次充分体现出来了。新编《周作人集外文》上卷比之旧编1945年前部分新增160余篇(则),十万余字,就是又一个明证。新编《周作人集外文》上卷即将问世,篇幅更大的《周作人集外文》下卷的编集也在抓紧进行。笔者认为,新编《周作人集外文》将会为周作人研究的拓展和深入提供新的阐释空间,也由衷期待海内外周作人研究者对新编《周作人集外文》提出批评和补充。
2018年7月3日初稿,2019年7月25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