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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造梦计划

    此时的胡超已经回过神来,他反应了几秒钟后,反驳道:“不会的,那真的是我在做梦啊!你不明白,我早上起来之后,厨房里的盘子碗都没碎掉,还好好的,我家的盘子碗都是用了很久的,上面的痕迹还都在!地上也根本没有什么血迹啊!你凭什么说那不是我的梦?”
    冉斯年幽幽地说:“那么打碎的那些盘碗呢?你在你所谓的梦里有没有去确认一下是不是你家的那些旧货?”
    胡超哑口无言,显然,他自认为的梦里,是不会去注意那种细节的。
    “其实胡大盛要做的准备工作很简单,他只要事先观察一阵子胡超,了解他每晚醉酒入睡后容易被声音吵醒,进入半梦半醒的糊涂状态,就可以实施他的‘造梦’计划了,”冉斯年按照步骤详细解释,“首先,胡大盛先在城里的宠物店找来一只跟栋梁村那只黄白花流浪猫花色大小相近的猫,为他之后‘造梦’做准备。”
    “等一下,”瞿子冲打断了冉斯年,“斯年,你凭什么认定胡大盛养了一只猫,还是在工厂的仓库里?”
    “我之所以断定胡大盛在仓库里养了猫,并不是凭空推断,而是我昨天去胡大盛工作的仓库查看后得出的结论。我在仓库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撮黄色的绒毛……”
    “仅凭是黄色的绒毛就断定是猫毛吗?”瞿子冲这一次并没有像以往一样那样配合冉斯年,他似乎是带着一股火气,不知道该往哪里发一样,也不顾场合,就直接用生硬的口吻提出自己的疑问。
    冉斯年倒是不介意瞿子冲的态度不算和善,自信答道:“自然不可能仅凭是黄色绒毛就断定是猫毛,这一小团黄色绒毛,准确来说是黄白相间的绒毛是浸泡在某种液体之中的,当然,时隔这么久,那液体已经干涸,只不过,在绒毛附近留下了一圈污渍的痕迹。我小的时候,家里曾经养过宠物猫。猫这种生物天性就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梳理全身的毛,这就导致会有很多毛被它吃进肚子,可是猫毛又是无法消化的,所以猫就需要吐毛球,通过呕吐的方式把胃里的毛给吐出来。仓库角落的痕迹就是那只被养在那里的猫吐毛球的痕迹,如果瞿队愿意的话,可以找技术科的人去取证,不过现在看来,那应该是多此一举的。”
    瞿子冲见冉斯年如此笃信,也就不再多说,反正现在胡大盛已经认罪,去验证他是不是真的在仓库里养了一只猫,的确是多此一举。
    冉斯年见瞿子冲不再有什么异议,便继续解释:“他把这只猫偷偷地养在打工的工厂仓库里。仓库那个环境的确适合他藏一只猫,一来,白天的时候工厂会发出不小的噪音,可以掩盖猫叫声,来往于仓库的工人也只是忙着干活,不会注意到仓库被掩藏的角落里还有一只猫笼子和一只猫;二来,工人下班后,厂子里也就只有几个值班人员,就算偶尔听到猫叫,也会以为是附近的流浪猫。不过我想,胡大盛在仓库里偷偷养那只猫也应该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时间久了难免不被发现。其次,胡大盛再准备一些新的或者是旧的盘碗。在他选择好的日子里,给那只道具猫打上一针让它昏睡过去,塞进背包乘车回栋梁村,趁胡超昏睡后,把自家那些盘碗替换掉,然后放出那只猫,让饥肠辘辘的猫在厨房里上蹿下跳地找食物。而胡大盛自己,早就换上了一身黑衣,躲在了厨房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等待着盘碗打碎的声音吵醒里屋熟睡的胡超。”
    “然后,一切就像是胡大盛计划的一样,胡超被声音吵醒,来到厨房看个究竟,结果迷迷糊糊中,他就看到了黑影虐杀那只猫?”饶佩儿狠狠剜了胡大盛一眼,为那只可怜的猫不值。
    “是的,以防胡超打开厨房的灯,胡大盛事先也一定拧松了灯泡,因为一旦胡超看清楚眼前的一切,就会发现黑影其实就是胡大盛,那只猫只是大小花色像村里的流浪猫,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还有地上盘碗的碎片,也根本不是他家那些破旧的盘碗。”冉斯年说话时一直直视胡超的眼,胡超眼里的坚定倔强已经渐渐消失,显然,他开始动摇,开始意识到,冉斯年的说法有可能是真的。
    范骁对胡大盛刮目相看,继续冉斯年的分析,说道:“然后胡大盛再出其不意,打晕迷迷糊糊的胡超,把他弄回床上继续昏睡。反正胡超醉酒后的症状也有头疼这一项,所以自己被打晕后的头痛根本引不起他的注意。胡超昏睡后,胡大盛赶忙收拾战场,清扫地上的碎片,换上自家的盘碗。而地面上之所以没有猫的血迹,很可能是因为胡大盛事先在地上铺了塑料布之类的东西,胡大盛知道胡超胆小,面对这种血腥场面一定不敢向前,所以根本看不出地面上有什么东西,就算胡超真的例外一次,想要上前去仔细瞧,胡大盛也可以在他看穿一切之前敲晕他。”
    冉斯年对范骁的推测很满意,他赞许地冲范骁笑笑,说:“没错,小范,你所说的正是我所想的。胡大盛这第一个‘造梦’计划成功,让他更添信心,不久之后,就开始实施了第二个‘造梦’计划。当然,在那之前,他必须真的杀死村里的那只流浪猫,并且让胡超看到那只猫的尸体,看到跟梦里同样死法的猫的尸体,还有凶器,也就是瓷碗的碎片。”
    瞿子冲觉得冉斯年推测的胡大盛的做法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是他就更加搞不懂了,胡大盛这么做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他如此大费周章,就是为了把杀人罪行嫁祸给胡超?用这种迂回的方式去嫁祸,这种算不得证据的东西去嫁祸,这种做法不是白费劲吗?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胡大盛决定第二次进一步作出突破性的举动,也算是更加冒险,这第二次的‘造梦’地点,胡大盛选在了养藏獒人家的门前。首先,他先把昏睡的胡超背到那户人家门前,在不吵醒藏獒的前提下,小心地把胡超这个观众放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但要确保胡超能够看到这边他上演的好戏。其次,穿着一身黑衣的胡大盛站在围墙下,故意发出一些声响,惊醒围墙那边的藏獒。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邻居们的说法,因为那条藏獒平时就爱叫,经常扰民,晚上有人路过他家门口,藏獒都会以为是入侵者叫个不停,他的主人也不会每次狗叫都出来查看。所以这一次,藏獒在大半夜的狂吠,也没有引起主人的重视,但是,却叫醒了对面的胡超。而当时的胡超虽然是意识苏醒了,可是身体还处于醉酒状态,犹如千斤重,他自己根本无法动弹,只能当个称职的观众,眼睁睁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冉斯年继续解释。
    胡超用力挠挠头,似乎正在经历一场头脑风暴,一直认定的梦境竟然是现实,这让他一时之间无法接受,他问:“流浪猫好弄一只相似的,可是藏獒呢?我爸根本没法弄到另一种藏獒吧?”
    “当然,藏獒只有一只。胡大盛那晚丢进围墙内的包子只是一个没有毒的普通肉包子,藏獒之所以后来再没有发出叫声,那是因为他在吃那只肉包子。这也是胡大盛为什么要隔着围墙丢包子,而不是在栅栏门前丢包子的原因,因为隔着围墙,你就无法看到藏獒是在吃包子,就会因为第一个梦的惯性,而认定藏獒已经被毒死了。然后,趁藏獒吃完包子再次狂吠之前,胡大盛再次偷袭了你,把昏睡的你带回了家。事后几天的一个晚上,胡大盛独自出动,丢给那只藏獒一只真正的毒药包子。”
    饶佩儿恍然大悟,原来冉斯年之前说的,在案子发生之前,在准备工作中,还牵扯了更多无辜的生命,说的就是两只被用来当做道具的猫,和那条喜欢狂吠扰民的藏獒。
    胡超用力揉乱本就已经状似鸡窝的发型,带着哭腔用力地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爸,为什么?”
    胡大盛不语,只是不住叹气。
    冉斯年代替胡大盛回答:“前两次,是为了第三次做铺垫,也是为了让你来找我。胡超,你现在好好回想一下,你怎么回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是谁,是干什么的?甚至,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里?这些信息是不是都是由你父亲胡大盛无意中透露给你的?”
    胡超的眼睛越瞪越大,不自觉地微微点头,“没错,是我爸闲聊中跟我提起的你,所以我才会去城里找你,我以为我有特异功能,我的梦能够预测未来!为什么,我爸为什么要我去找你?”
    “因为他想要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你本身就具有暴力倾向,潜意识里有杀戮的欲望。胡大盛知道我与警方的合作关系,也知道瞿队对我的信任,所以由我的释梦理论来做铺垫,就可以确保你成为第一嫌疑人,并且看起来就像是真凶。很不幸,我之前真的是上了胡大盛的套,真的是这么想的,以为是你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梦境中的场景,为了达成潜意识里的欲望,虐杀了流浪猫,毒死了藏獒。这样一来,一旦你做了第三个梦,我就会因为惯性,怀疑是你杀死了栾霞。说到底,这些都是胡大盛为了嫁祸给你做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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