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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9章 其实不想走

    “对不起,让你见笑了。”
    岳梓童拿起纸巾,轻轻擦拭着眼角的泪痕。
    “没事。你——”
    李南方闷闷地说着,抬头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
    李老板万分肯定,他不是那种被人骂才会心情愉悦的贱人。
    可为什么,岳梓童在和他说话时如此客气,他却觉得浑身别扭呢?
    他想说,你再和我说话时,能不能别这样矫情?
    话到嘴边,却又觉得这样说相当不妥。
    因为俩人都已经正式分手了,此刻起就是传说中的“最熟悉的陌生人”了,人家这样和他说话很正常啊。
    如果再像以前那样,对他动不动就满嘴人渣的,那就和她的家主身份相当不符了。
    岳梓童可以那样说,但只能对她的爱人。
    李南方是她的爱人吗?
    曾经是。
    既然李老板已经不再是她的爱人,那她就没理由再像以前那样和他说话了。
    岳梓童可不知道——或许,她早就知道这种态度,会让李南方觉得不对劲,才故意这样说的。
    看他欲言又止后,眉梢一挑轻声追问:“我怎么了?”
    如果李南方说,你以后能不能别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好吧。
    那她就会趁机问,你不让我用这种语气和你说话,那你想让我用什么样的语气和你说话呢?
    李南方肯定会像嘴里塞了个大鸭蛋那样,支支吾吾的无言以对。
    岳梓童就会把声音放到最低,把温柔的旋钮调到最恰当处,继续说,你想让我用什么样的语气和你说话,我就用什么样的语气和你说话好了。我保证会听你话的,现在听,以后也会听。
    一旦她找到机会说出这番话,李南方还能不明白她的心思吗?
    她,还爱着小外甥。
    爱的,是那样的深沉,无法自拔。
    没有了他,她会一辈子郁郁寡欢,说不定早早地就会憔悴致死。
    像岳梓童这个级别的大美人儿,任何伤害她的人,都会被全天下的男人视为生死大敌的。
    李南方本事再大,也不敢和全天下的男人为敌啊。
    为了避免不会成为“万人敌”,那么李南方就必须得采取有效措施。
    比方,原谅小姨曾经犯下的错误,和她重归于好,破镜重圆,为世界人民演绎一场“不羡神仙只羡鸳”的动人爱情,在民间广为流传,数百年后仍是无数少男少女打情骂俏时挂在嘴边的偶像。
    岳梓童能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说是想得美,可不是早就在心里盘算好了的。
    她又不是贺兰小新那样的心机裱。
    只能说是现场灵光一闪,顺势借题发挥而已。
    更何况她刚才流出来的泪水,可都是货真价实的。
    天地可鉴。
    嗯,就是天地可鉴,就像她眼巴巴等着李南方对她提出“别再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了,好吧”的建议。
    李南方提出了一个非常中肯的建议:“你的嘴角上,沾了个菠菜叶。擦擦吧,看上去很滑稽。”
    滚你妹的!
    岳梓童呆愣了下,张嘴就要骂出这句话。
    美女在吃手擀面时,嘴角沾了个菠菜叶又怎么了?
    这是很正常的事啊。
    至于你如此郑重其事的说出来吗?
    还说什么看上去很滑稽。
    滑稽吗?
    滑稽你个大头鬼!
    心中怒火腾起的岳梓童,就要骂出这句话时,忽然发现李南方双眼里包含着太多的期待。
    很明显,他在希望她能发脾气。
    发脾气,说话不再客气到矫情的岳梓童,才是李南方所熟悉的。
    对反复无常,动不动就发脾气的岳梓童,李南方有着丰富的应对经验,保证会立即反唇相讥把她气个半死后,心情愉悦的拍着桌子指着门外,让她滚粗。
    再然后,他就能心安理得和他的夜神姐姐卿卿我我了,只留下痛恨自己不该乱发脾气的小姨,在他们幸福光环的阴暗处,黯然神伤,早早的就憔悴致死。
    同样是死,可这种死,是不会博取广大男同胞同情的。
    毕竟,没几个人喜欢脾气外形漂亮有气质,实则满嘴脏话的女人。
    心思电转间明白李南方居然是如此阴险狡诈后,岳梓童暗叫一声侥幸,抢在怒气呈上妩媚的小脸蛋之前,及时改变成了尴尬到无地自容的模式,用纸巾把嘴角那片菠菜叶擦掉,眼睫毛垂下低声说:“对不起,让你见笑了。”
    “没事,没事,反正我吃饭时经常也会这样。”
    眼里闪过一抹失望的李南方,嘴里说着,抬手看了眼手腕。
    他手腕上空空如也。
    其实花夜神早就为李南方准备了一块价值数十万的限量版手表,用来参加婚礼时装逼用,就像贺兰小新那样。
    不过李南方今早来的晚了些,又紧着换衣服,再加上平时他也没有戴表的习惯,所以也就没有佩戴。
    明明没戴表,可他却抬起手腕,做出要看时间的样子。
    这当然不是习惯性的装逼,而是在用这个动作来提醒岳梓童:“别再妄想用那些阴谋诡计来打动我了,还是赶紧的滚粗吧。”
    七窍玲珑的岳梓童,又怎么能不明白李南方这个动作。
    如果她不是岳家主,完全可以撕下脸来耍赖,说本哀家就是不走,我他么就是缠定你,要缠死你了,你能奈何得了我?
    可她是在华夏大有身份的豪门家主啊,怎么能像那些无知村妇似的,在被男人抛弃时,不顾女性尊严的撒泼耍赖呢?
    她唯有,在心中苦涩的笑了下,轻咬着唇儿的站了起来:“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你也早点休息。等明天一早,我就会去医院看望花总。”
    李南方摆摆手:“不用了。我想夜神是不喜欢看到你的。”
    “也是。”
    岳梓童嘴角猛地哆嗦了几下,转身走向门口。
    她总算走了。
    我、我这样做,真的很对吗?
    看着岳梓童缓步走向门口的背影,李南方心中蓦然生起莫名其妙的惆怅。
    因为他很清楚,当岳梓童走出这个门后,就像当初他踏进段香凝的家门那样,俩人的关系,或者说是命运,就会发生转折性的改变了。
    忽然间,李南方想到了一首歌。
    那是周华健的《其实不想走》:“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每个春夏秋冬。你要相信我,再不用多久,我要你和我今生一起度过——”
    岳梓童转身,就在李南方心中默默地哼起这首歌时。
    女孩子,暂且称之为女孩子吧。
    毕竟现在女孩子的定义,就包括没有嫁人,但其实已经知道男人滋味的女人。
    女孩子忽然停步转身,看着脸色一下紧张起来的李南方,低声说:“我走了。”
    李南方抬手,挥了挥。
    动作潇洒。
    示意她赶紧的走,别来打搅本老板在心中默唱那首其实不想走。
    “天热了,你晚上不要总是开空调。最好是开着空调时,也要打开窗子。那样不容易感冒的。”
    “谢谢。”
    看在人家是真心关心自己的份上,李南方也诚挚的道谢。
    “以后,都不要抽太多烟。尤其是早上起来后,都不要空腹抽烟。”
    “知道了。”
    李南方点了点头,拿起酒瓶子开始满酒。
    “还有啊,喝酒时千万不要吃柿子饼。因为酒精会和柿饼引起化学反应,会让让你肚子——”
    “你还有完没完啊!”
    李南方终于不耐烦了,手里的酒瓶子重重顿放在案几上,打断了岳梓童的关心:“我这么大人了,会连这些都不懂吗?还需要你来假惺、用得着你来提醒!”
    “完了,完了,我这就走。以后,以后我都不会烦你了。你会生活的很开心,很开心。”
    岳梓童可没有好心被当了驴肝肺后,就像以往那样勃然大怒,只是在怯怯的解释时,大颗大颗的泪珠,又噼里啪啦的滚落了下来,带着无边的悔意。
    老天爷可以作证,她现在掉泪,以逆来顺受的态度来应对李南方的不耐烦,绝不是矫情。
    而是有感而发。
    李南方却以为她还不死心,试图以她女性的温柔,来让他刚硬的心变成绕指柔,心烦的拿酒瓶子咣咣地敲桌子:“知道知道知道了,走你走你走你的!”
    人家都这样对待她了,岳梓童还能说什么?
    一个女人再怎么爱一个男人,可还是要适当保留一些自尊的。
    老天爷——怎么又关老天爷的事了?
    什么,这一切都是他在暗中操作,他就是李岳俩人如此纠结到让人蛋疼的总导演?
    好吧。
    老天爷说,假如岳梓童抛弃她女性的自尊,关键是她是岳家家主的尊严,在即将失去真爱时,像那些没出息的女人那样扑过去,跪在李南方面前抱住他的双腿,哀求他不要赶她走,没有他,她会死的等等。
    相信李南方绝不会因此被打动,只会真正的厌恶她:“毛线啊!哥们去年可是死过一次了,你不也是八面威风的活着吗?死开,你这个反复无常的卑贱小人!”
    所以就算岳梓童再怎么想扑过去,最好是把某人渣当场逆推,成就好事,可还是忍住了。
    毕竟,用强女干的方式来得到一个人简单,但要得到他的心,却是千难万难。
    “我这就走。”
    岳梓童只是很委屈的强笑了下,加快了走向门口的步伐。
    看她终于伸手开门后,李南方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很害怕岳梓童。
    他其实特别担心岳梓童会不要脸的扑过去,把他逆推在沙发上的。
    他一点都不敢保证,豁出去的岳梓童在露出小悍妇的本色,对他大耍流氓后,他仍然能保持当前的冷漠态度.
    毕竟岳梓童不再是以前的奸商岳梓童了,而是堂堂的豪门家主。
    豪门家主啊,这么高贵的身份——如果每天晚上都能把她按在下面,可劲儿的咣咣咣,李老板觉得他会特别有成就感。
    别因此责怪李南方思想龌龊,毕竟男人在看到身份越尊贵的贵妇时,想把她彻底征服的欲、望就越强烈。
    幸好,岳梓童不是男人。
    所以,她不是太了解男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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