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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狂热地吻着

    梁晓素放下端在手上的果汁,缓缓起身,迎着李王热辣辣的目光。
    “丫头——”他拉起她的手,一下子把她揽在了怀里,“让你受委屈了!”
    她有些不理解地抬起头看着他,不明白他怎么突然间说这样的话。
    “丫头,我本来想着派车去接你,但是还不到时候,只能委屈你自己打车过来,”李成鑫吻了吻她的额头,说,“这个时候的车子不好打吧?”
    “还行,没等多久——”她笑着说,“那么急切地想见我吗?”
    “想,每时每刻都想——”他有些呼吸急促地说道,“你呢?”
    “我也想——”她羞涩地说道,头深深地埋进了他的怀里。
    “呵呵,我的丫头啊——”他高兴地说着,“你真是李王的心肝宝贝了——”
    他捧起她的脸,细细地看着,然后深深地吻了上去。
    他的嘴里满是绿茶的味道,很香,很甘甜,她的舌主动地探出和他纠缠在一起。
    她的嘴里满是橙汁的味道,鲜甜鲜甜的,他很喜欢。
    两人犹如热恋中的爱人,狂热地吻着,那种醉心的感觉,让他们陶醉在彼此的拥吻中——
    狂热的吻过后,李成鑫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一把抱起他的丫头,直接走进浴室。
    他笑着替她捋了捋额前的几缕发丝,抚摸着她满头的秀发说:“丫头,今天李王高兴,想写写字,你来给我铺纸,磨墨!”
    “嗯!”她点点头,没想到他今天还有这份雅兴。
    她还从来没有看过他写字,只是听说他喜欢字画,喜欢书法,今天她居然要做一回他的御用书童,她心里还真有些受宠若惊了!
    “来,我们到那边书房里去——”李成鑫拉着她的手,来到了书房里。
    啊,好大的书房!
    梁晓素从心里惊呼了出来!
    本以为他的卧室就是最大的了,没想到这个书房比卧室还大。
    一整套古色古香的书柜和桌椅,墙壁上挂着一副字,写得龙飞凤舞的,很有艺术气息,貌似不懂书法的人一般看不懂的,但是这四个字梁晓素还是看懂了:海纳百川。
    看得出笔力很遒劲,字写得磅礴而又大气,挂在他的座位后面,显得很有霸气。
    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大桌子,上面铺着毛毡子,摆放着笔墨纸砚一整套的文房四宝,看来这就是李王“练..功”的地方。
    “李王,你每天都写字吗?”她有些好奇地问道,看墙角放着那么多的宣纸。
    “呵呵,不是每天,有兴致了才写几幅,比如今天我心情好,我就想写写字,尤其是还有我的丫头在身边——”李成鑫从后面抱着她,很温情地在她耳边亲了亲,弄得她心里啊,好一阵痒痒的。
    听着这话,她甜甜地笑了!
    她把毛笔从笔架上取下来,往砚台里加了一点点酒,然后拿起砚台旁边的墨汁,倒了进去,接着用旁边的小龙墨研磨了一下,房间里即刻充满了墨汁的香味儿,还有白酒的醇香。
    最后,她小心地为他铺上了宣纸。
    看着她这么“专业”地做着这些,李成鑫觉得很奇怪,难道小丫头也懂书法?这些事情,小关最早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怎么这么熟练呢?!
    “丫头,你是行家啊!”李成鑫夸奖道,“你也练书法吗?”
    “我没怎么练——”梁晓素笑着说,“小时候放假经常住在姑姑家,我姑父是个中学教师,他喜欢练书法,我这些都是从他那儿学的。”
    “哦,那你也会写字了?”李成鑫很吃惊地看着丫头,没想到她还真是懂的!
    “我写得不好,好久没写了——”梁晓素不好意思地说道。
    小时候梁晓素在姑姑家倒是跟着姑父练了一阵子,那时候姑父为了带着表哥丁华明练书法,也让她跟着一起练,两个人有个伴儿,也有个比较和竞争。
    可是丁华明生来淘气,静不下来,总不好好练,梁晓素从小就文静,姑父交代她每天写多少个字,她都认认真真写完了,几年下来,也确实有点书法的底子了。
    只是上了大学后,就很少再练字了,参加工作后就更没有怎么写过了!她都不记得自己最后一次写字是在什么时候,真心有些日子没摸过毛笔了。
    这一放下,笔就不好提起来了,再写字都几乎找不到感觉了!
    “呵呵,没关系,来,写个字让李王看看——”李成鑫很高兴地说道。
    梁晓素有些为难地看着他,怎么他自己还没写呢,就要她来写,她真心有些不敢献丑!
    可是看着李王那样子,她又不好拒绝!
    “你不许笑我——我写得不好——”她弱弱地说道。
    “哈哈——不笑不笑,现在会写字的孩子很少了,你能写就是相当了不起的!李王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笑你!”李成鑫疼爱地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
    梁晓素调皮地皱了皱鼻子,对着李王做了个鬼脸,然后一把抱着他的脖子,撒娇道:“说真话,不许笑我,我好久没写字了,写出来很难看的——”
    “哈哈——不难看不难看,只要是你写的,李王就喜欢,我要收藏起来,留作纪念!一辈子的纪念!”李成鑫搂着她的腰,笑呵呵地说道。
    “呵呵,那我得好好写——”梁晓素笑着说,“争取写个绝世之品给你收藏!”
    说完,她拿起笔,稳了稳情绪,把毛笔蘸满了墨汁之后,却是久久不敢下笔!
    “写吧,丫头,好不好没关系——”李成鑫鼓励道,“写得不好,我们就再来一副,今天不行下次还可以接着写,就当练笔,大胆写!”
    李成鑫一声令下,梁晓素果然抬起手腕开始落笔了——
    一笔一划的,她写得极其认真,也可以说写得极其艰难!
    毕竟很久没写了,手都有点发抖!
    李成鑫站在旁边,屏息凝视地看着他的丫头写字,心里是异常高兴的!
    他是怎么也想不到丫头还有这个底子,还会书法!这太让他意外了!
    他总觉得自己很老土,不会弹钢琴不会讲英文,不懂那些个小资调调,平时就爱写写字,打打拳,听听音乐,丫头是他最爱的女人,可是,他们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首先是成长的环境不同,他出生在一个艰苦的年代,一个平穷的家庭,青年时期经历过上山下乡,他少年时期的成长是与苦难相伴的!
    可是,他的丫头不是啊!丫头是祖国的花朵是八零后的新一代,是独生子女,她的家庭条件虽然不优越,但是,她是在一个相对很平稳很幸福的家庭里长大的,她没有体验过苦日子,她的成长是在蜜罐里泡大的!
    他们之间是完全不同的两代人!
    现在,丫头有这个爱好,他觉得他们之间又多了一个共同点!他们除了性,除了爱,还可有共同的话题,共同的爱好!这多好啊!
    以后只要丫头在身边,没事儿的时候,他们还可以一起写写字,他还可以教她写,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儿啊!呵呵!想到这些,他几乎是从心里乐了出来!
    当她终于写完了,他站在她身后一看,不断地点头道:“不错,真不错!我的丫头果然是个才女!”
    只见宣纸上写着两个端端正正的大字:品荷。
    梁晓素写的是楷体,很端正,很有笔力!虽然好久没写了,看得出她的功底很扎实!
    “哈哈,我的丫头,你也喜欢荷花?”他从后面环抱着她,笑呵呵地问道。
    “嗯,我从小就喜欢荷花——”她点头说道。
    他不得不在心里感叹了!难道上天真是有意把丫头送到他的身边吗?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是荷花仙子,那么飘逸那么脱俗,那么纯洁,那么单纯,原来,她的心里也一样装着荷花!”
    “丫头,你就是那最美丽的荷花仙子,在李王心里,你就是那一朵最圣洁的荷花!”他抱着她的腰身,伏在她耳边说道。
    呵呵——她从心底里乐了出来!果真如此,她真是太高兴太幸福了!
    “李王——我是荷花仙子,那你是什么?”
    她把头微微后仰,贴着他的脖子问道。
    “呵呵,你觉得我是什么呢?”他亲了亲她的脸蛋,亲昵地说。
    “嗯——我觉得,你是那一碧万顷的荷塘,我就在你的怀里,好不好?”
    “好,我喜欢——这样我就天天能看到我的荷花仙子翩翩起舞了!”他高兴地说道。
    “李王——”她转过身,搂着他的脖子,眼睛热辣辣地看着她,“我.爱.你——”
    说着她主动吻上了他的唇……
    他被她如此的主动给陶醉了,满满的幸福荡漾在心头。
    丫头,太可爱的丫头啊!此生有丫头足以!
    两人的舌再次缠绵在一起!
    这回,他还真是想一把把她抱到床上去,可是,他没有,他从她甜润润的口里出来后,笑着说:“来,看看李王写字……”
    今晚,他要认认真真地为丫头写几幅字。
    她很快为他铺上宣纸,把自己写的那张放到了地上。
    李成鑫很有型地站在桌前,提起笔,笑着看了看丫头,说:“你说写什么?”
    她惊喜地看着他,没想到他会让她点字,想了想,她说:“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好!”他很爽快地答应着,然后开始落笔。
    “天”字写完后,梁晓素心里就惊叹了:李王的字和他的人一样,很有个性,大气,有力!
    待他把这句诗写完,梁晓素情不自禁地鼓掌道:“李王,写得太好了!这幅字送给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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