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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协商断绝条件

    “你,你,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孙兰花一听惊呆了,万万没想到康瑛竟然翻起了旧账,这些话直戳她的心窝,让她心虚不已。
    “我怎么知道的,你就不用管了。”
    康瑛有意无意地瞄了一眼吴小青,幸亏了这个蠢女人,要不然她还不会知道真相,可怜的原主,经历了这么大的磨难。
    如果是原主,现在还被当成提款机,无私地为这自私的一家人奉献自己的青春血肉。
    “一个姑娘家读那么多书干什么?早早嫁人才是道理。”孙兰花还在嘴硬。
    “你都知道付新琅上了大学,以后就是干部了,如果你当初把录取通知书给我,我现在早就毕业出来当干部了,何必要等到嫁人,盼着别人当干部?”康瑛嘿嘿一笑。
    孙兰花呐呐地负隅顽抗道:“那怎么一样呢?你是姑娘,总要嫁人的,你嫁给干部和自己做干部,不是一样吗?
    再说了,大学四年要花多少钱啊?学费,生活费,咱家那有这么多钱?你不读书的话,马上结婚,什么钱不都省了?”
    孙兰花一急,道出真相。
    康瑛怒极反笑,说:“那你就是觉得培养女儿不重要,儿子才是传后人,女人嫁了人就是别人的人,是吧?”
    “当然是儿子重要啦,儿子能够传宗接代。”孙兰花这时觉得自己站在真理一边,不由理直气壮地道,“不信,你去街上找个人随便问问,是儿子重要还是女儿重要?10个里面有9个肯定会告诉你,是儿子重要,还有一个说不重要的,肯定是生不出儿子的绝户。”
    康瑛一听,知道这人已经无可救药,自己是女人,却这么看不起女人。
    “你这意思,只要儿子不要女儿?”
    孙兰花眼神转了转,狡猾地道:“谁说的?你虽然嫁出去,但你还是我的女儿,哪个女人不需要娘家,没有娘家你在付家就没有地位,逢年过节连个娘家都没得回,多凄惨啊?
    你要是在付家被人欺负了,没有娘家人给你撑腰,那谁还在乎你呀?不把你欺负得死死的?”
    孙兰花说起来似乎道理一套一套的。
    “娘家这么重要,那我身上这么多伤疤都是被你们支持来的呀?”
    康瑛说着,撩起手臂上的长袖一直到肘部,就见长袖遮掩之下,露出来的部份还有深浅不一伤痕,康瑛已经尽力用淡斑的药物涂抹过了,但是有些浅的伤痕慢慢消失了,有些由于过去伤得深,还很明显。
    康瑛这胳膊一亮出来,简直是不忍卒看,孙兰花自己也惊到了,喃喃地道:
    “怎么打得这么狠?你也不和娘家说?”
    “我能说吗?你们都光顾着找我要钱,每次给你们钱,要是被付新琅发现,就往死里找我。
    离婚前付新琅最后打我那一次,一脚把踢到墙上,头直接撞到墙上,脑震荡,差点死掉。”
    说到这里,康瑛心里暗暗念了一句:事实上是已经死掉了。
    “好不容易活过来,我就想明白了,我是‘死而复生’的人,绝对不能再跟付新琅过下去。
    同样的,像你们这样的娘家,从来没有给我一点温暖,我也没办法和你们再相处下去。”
    “什么意思?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孙兰花终于听出味来,怒气冲冲地道。
    “什么意思?我要和你们断绝关系。”
    “断绝关系?怎么可能?你是我的女儿,一辈子都是我的女儿,父母找你要钱,天经地义,你以后也要给我们养老,也是天经地义。”孙兰花怒吼道。
    反正理都在孙兰花这边,一会说康瑛是嫁出去的女人,家里不必对她负责,一会又说康瑛永远是她的女儿,必须承担养家的责任和义务,反正什么样的话对她有利,她就拿出来说。
    “谁说不可能,只要办理法律手续就有可能。”
    就在这时,刘律师终于及时赶到,他头发梳成锃亮的大背头,戴着金丝眼镜,一身黑色的西装,打着漂亮的蓝色领带,手里提着真皮的公文包,看上去蛮有气势的。
    孙兰花一家被刘律师的气场镇住,不过,她强自镇定地道:“你是谁?我们的家务事你一个外人凭什么插嘴?”
    孙兰花思忖着这个男人和康瑛什么关系?难道是她的姘头?给她背后撑腰的人?如果是,那就麻烦了。
    “说起来我倒不是外人,我是康瑛的法律顾问,经过她的授权,对她一切法律上的事务拥有过问权利。”刘律师道。
    一听是律师,还是康瑛的什么法律顾问,孙兰花顿时有点害怕了,法律可是很严重的,和法律沾边了,都没什么好的。小老百姓,最怕扯到法了。
    她顿时紧张地问:“你们想做什么?”
    “康总想和你宣布脱离父母子女的关系,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你们就不是一路人了。”刘律师道。
    “做梦,想的美,我不同意。”孙兰花气得暴跳如雷。
    “不同意可以打官司,我们起诉到法院。”
    “起诉到法院我也不怕。还有人能同自己的父母脱离关系的呀?”吴秀花气急败坏的道。
    说起来,国内的法律还真是没有一条支持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刘律师现在这么说,也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
    当然,可能一板一眼方正的律师不会用这种手段,可是刘律师可是社会人,只要能吓住对方又不犯法,他才不在乎用什么无赖手段呢!
    不就是说两名话吓吓法盲吗?对他一个自学成才的大律师来讲,顺手拈来。
    “康瑛已经是成年人了,她可以对自己的言行生活负责,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可以主张自己的一切合法想法。”
    刘律师法律名词张口就来,侃侃而谈,滔滔不绝,学识渊博的样子,把孙兰花唬的一愣一愣的。
    康瑛心里不由暗暗鼓掌,暗道:这刘律师虽然是小县城的律师,还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但是气势却很足,那滔滔不绝的话语在法庭上和人辩论,也不会输给正牌法律系的大学生,请他做法律顾问还真请对了。
    事实上吃律师这碗饭的人,靠的就是灵活的头脑和伶牙俐齿,法律条文是死的,需要的时候再去一一套对。所以,名牌大学的书呆子,倒不一定比混社会的人更适合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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