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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七章鲁虾蟆去世

    鲁虾蟆的原话是,作为一个有传承的乞丐,不会偷鸡被同行看不起。可以不偷,但不能不会。
    要说后来我作为一个赶虫人,偷鸡都不用自己动手,随便支使个大尾巴黄鼠狼,要多少给我叼多少。
    但会偷鸡有关传统乞丐的体面,不能不学。
    偷鸡有偷鸡的学问,看见鸡满街追着跑那是疯丐,晚上遛墙上瓦,摸鸡窝那是贼丐,即便撒米偷鸡,也显得太不专业。真正有师承的偷鸡法是这样。
    见主家有鸡满院跑,就上前讨水喝,主家且莫转身,转身取水的空当,能把鸡偷入布袋还没有声音,这叫偷鸡。
    讲究贼输一眼,就是面对面把活儿使了,平地抠饼,对面拿贼。
    按理说,这种小偷小摸上不得台盘,可鲁虾蟆也是怕我情况特殊,挨了饿。别的乞丐,再不成样子,好歹能讨钱,哪怕讨得块儿八角的毛票还能买斤馒头吃,我不能使钱,一旦山穷水尽很可能挨饿,性命与偷鸡之间孰大孰小,不好议论。
    我们有专业的偷鸡物件,叫铜知了。
    偷鸡不用铜知了,一看就不专业。
    铜知了这东西一般是铜制的,做个知了之形,尾部放食饵。鸡只要一啄,食饵处的崩簧就会弹开,将鸡嘴撑开,以致于不能发声。
    鸡为阳之精,旧有玉枢星散而为鸡的说法,其为禽有五德,首带冠是为文,足搏距是为武,敌在前敢相斗是为勇,见食相呼是为仁,守夜不失是为信。
    五德之中,有个见食相呼,鸡虽是群聚而争食,但见食相呼是天性。用蜿蜒小虫作饵,将铜知了在鸡群中一抛,唧唧喳喳一哄而上,谁抢到谁倒霉,一啄之际,半吞半含,铜知了崩簧啪嗒打开,将鸡嘴撑起,叫也无声,挣也无力,偷鸡之人顺手收线,瞬间塞进时迁三十六格百宝囊中,两手捋着鸡脖子一较劲,分筋错骨,那鸡也就一命呜呼。
    这是偷鸡之法,与偷鸡并论的就是摸狗了。偷鸡摸狗,相映成趣。如今很多动物保护主义者反对吃狗肉,当在情理之中。但是作为应急之技,鲁虾蟆也得教。
    世俗频传,乞丐手中的棍叫打狗棒,名字很形象,不会打狗焉能走街串巷?没有一招两式,也怕辱没师门。
    自古狗名曰忠,力效犬马嘛,很少有人将类人生物与狗联系在一起,然而虫书记载过一种人虫,狗头而人身。有另外两部古籍可以印证,《汲古周书》记载,正西昆仑有狗国。《五代史》可谓是正史,其中记载,昆仑有狗国,其男子狗首而人身,披着长毛不穿衣服,说话如狗叫,他们的妻子却是正常人,其族生男即是狗头,生女即如常人,本族婚配,住洞穴而茹毛饮血。
    中国南方畲瑶所拜之鼻祖,号为盘瓠,即为狗首人身。高辛氏之时,有宫人王娘,耳中生茧,愈长愈大,三年茧裂,破而为狗。后来犬戎犯境,高辛氏出榜,杀得犬戎吴将军者妻之以女,不曾想盘瓠将吴将军头颅衔来,高辛氏无奈,将女儿嫁给了盘瓠。一日盘瓠突发人言,要妻子将自己罩于钟下,百日打开,自己将变作人形。
    妻子依言布置,然而十分担心盘瓠饥渴,到了九十九日上,实在忍不住,掀起大钟一角来看,盘瓠见光,变化乃败,身己是人身,只有狗头未成人头,于是狗首人身存世,后为畲瑶诸族之祖。
    因此狗中之虫,多为茧出。茧有石茧,海茧,树茧,云茧,土茧等等。内中皆孕灵物,生于阴阳际会之处,乃天地交合而诞。孙悟空的出生虽是演义,但用的却是石茧的概念。
    狗之为物,其肉寒,人食之易发旧疾,是发物。世人都知吃狗肉可醮花椒,生花椒遇狗肉则不麻,物类相感之理,却不知狗肉为虎酒,凡虎食狗肉,食罢即醉,虎食狗醉七天。
    乞丐偷狗,手段有二,一是药闷狗,二是坛偷。
    现在所称的闷狗之药,在历史上可谓大大的有名,叫作蒙汗药。大树十字坡,孙二娘的洗脚水,鲁智深都曾着道,不知坏了多少好汉。
    此药炒制方法,不便言表,旧时卖此药的,多是两人,一人嘴中含筷,将药服下,须臾便倒,人事不醒,这药服后能紧牙关,使服用者无法张嘴,另一人只能撬其嘴中筷子,将嘴撬开,以温水灌之,一袋烟工夫即能解醒。用此博满街喝彩,以售此药。
    药以薄腊包裹,腊破药出即能紧牙关,不醒人事,时间略一长,便再也救不醒,死实了。有道是,荆柯不必赴秦宫,豫让何须毁面容,十字坡前蒙汗药,杀人尽在笑谈中。
    这药药狗,以鸡爪为上品,将药粒置于鸡爪中,扔给狗,狗牙一咬,腊破药出,须臾即倒,有懂行的狗主人发现的早,不去追赶偷狗之丐,而是抓紧用凉水灌狗,尚能捡得残命。
    二是坛偷。游乡之丐携一瓦坛,内中放入鸡肠子。见村外有游食之犬,就将坛子置地,待饿狗钻坛取食,头入坛中,上前按住,以破布塞实坛口,将狗倒提,此时狗头己挣不出坛口了。
    此两法乃师承之法。但现今动保护主义者往往诟之,以其爱心扫地,不是君子之行。
    现有食狗之民俗,亦有爱狗之风气,孰是孰非,可度之以法。法外皆可为,才是道统良治。
    我在赶虫生涯中,也用此药,但从没闷过狗,除非人身受到威胁。
    这些乞丐入门的东西,鲁虾蟆只用了几天就教完了,然后用了整整十二年教我赶虫,期间也捡来些初高中课本,让我读。所赖我天性不算笨,学了个七七八八。
    起初我只专注于鲁虾蟆捡来的课本,对赶虫之事并不上心。我那时的想法,是希望有朝一日,雪玲珑不再纠缠我,能重回学校读书,考个好大学不敢指望,和一般人一样,上个中专或者专科,找个不疼不痒的工作,安身立命要紧。
    每当我看到自己一身破衣烂衫,窝屈在海荒柳林之中,再想想同龄的孩子,男男女女一块去上学,有说有笑有理想。说不准同桌之间还能发展段感情,日后结发,热热乎乎小两口,生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其乐融融。
    而我呢?却只能流浪,人生注定灰暗透顶,穷困潦倒,连和人打招呼的资格都没有。
    鲁虾蟆去世时九十五岁了,坐在茅屋外烧茶,己是耳鸣眼慢,老迈龙钟,突然红光满面,那是回光返照,给我交待了一箱东西,沐浴更衣,无疾而终。
    我在柳树沟一块高地上埋葬了他,那是他早前看好的墓地,说是能旺徒弟,彼此朝夕相处了十二年,一朝撒手人寰,免不了嚎啕一场,撒泪作别。
    我心中也是五味杂陈,有家不能归,有亲不能投,好歹有个伴,一时殁没,更添惆怅。打开鲁三星留给我的箱子一看,他赶虫一生的积蓄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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