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渣爹再作妖
站在门口一直没有进厨房的林曦眼珠一转,十分体贴的开口道:“爹地妈咪,我看今天晚上还是吃外卖吧,我去打电话,就吃披萨好不好?”
然后,林曦小宝贝就直接去打电话去了,沈湛也终于不再打算折腾,有些颓然的开始收拾厨房里的垃圾,林欣欣心中一动,主动从身后环住了他的腰。
沈湛一愣,刚准备转过身来,就听闷闷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就这样让我抱一会儿。”
她很累很累,也很辛苦,但有他在,感觉到了浓浓的安全感。
沈湛眼神柔了下来,任由林欣欣的脸贴在他的背上,尽管隔着薄薄的衬衫,他却依然可以感觉到对方脸颊的热度。
“沈湛,谢谢你!好像每一次我都是在你添麻烦,每一次,你都会站在我的身边保护我,帮助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林欣欣的语气低落,靠在沈湛宽阔的背上却又格外的安心。
沈湛伸手握住了她放在自己腰间的手,语气坚定且温柔,“你是我的女朋友,还是我儿子的妈咪,以后还会是我的妻子,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可是我害怕,害怕有一天,你发现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并不值得你去爱,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么我岂不是就一无所有了?”
林欣欣的身体有些颤抖,她渴望沈湛的爱,却又担心这份爱的时间不如她想要的那么长。
沈湛叹息一声,直接转过身来,有力的大手将她搂入怀中,让她的耳朵贴在自己的胸膛上,那铿锵有力的心跳声一声声钻进了林欣欣的耳朵里。
“听到了吗?这里的声音在告诉你,它是在为你而跳动的!”
林欣欣点头,有些红肿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沈湛,像是一只小兔子般让人怜爱。
沈湛低头,吻住了她的红唇,温柔却有力的撬开了她的唇舌,看她无助的瘫软在自己的怀里,果然,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女人不胡思乱想。
甜腻的气氛在空气里蔓延,让这对沉浸在爱情里的男女不知今夕是何夕,直到门外传来林曦软糯的声音,“爹地妈咪,厨房还没有收拾好吗?披萨已经送过来啦!”
林欣欣才满脸通红的推开了沈湛,然后看着那一地的狼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们竟然在一堆垃圾里接吻。
沈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算了,先尝点甜头,其余的,晚上好好和某人算账!
此时城郊林家的别墅里,林启华的手包成了粽子一样,满脸阴鸷的坐在沙发上,赵美玲一边为他剥桔子,一边嘀咕道:“我就说这个林欣欣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不管怎么说,启华你是她的亲生父亲,她竟然让一个外人当庭广众的这么打你,这简直太过分了!”
“是啊,爸爸,不能就这么算了!一定要让那个贱人身败名裂!”
林梅消瘦的脸上带着怨毒的表情,罗明则若有所思的坐在她的身边,眼下他们的夫妻关系虽然貌合神离,却因为站在同一阵线上而不得不暂时休战,不管怎么说,林梅的心里到底还是有这个男人的,何况她已经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年的青春,若是就这么让他潇洒离开,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话题扯远了,眼下,他们一家人正在商量着如何对付林欣欣。
“其实,我倒是有一个主意!”
沉默许久的罗明突然间开口,引来在场其他三人的目光。
林启华皱了眉头,“有什么主意你直接说就是了!这么吞吞吐吐的做什么?”
“那天林欣欣不是说要告爸爸吗?其实我们未必不可以先告她!”
“用什么罪名呢?”林启华询问。
罗明推推眼镜,镜片在阳光下反了一下光,“就告她和外人勾结,掏空公司以牟取私利!”
林启华眼前一亮,觉得这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催促他继续开口,“具体说说看!”
“那天在林氏集团的时候发生的事情想必爸爸也还有印象,当时沈湛可是夸下海口说只要林欣欣在公司一天,他就会为林氏集团保驾护航,这林氏集团又不是她林欣欣一个人,还有其他股东呢?他凭什么保驾护航?说明他肯定和林欣欣暗中勾结了,这是其一!再有一个,我们可以拿林欣欣和沈湛之间的关系做做文章!”
林启华闻言大笑道:“好!就这么办!罗明啊,你的脑袋瓜子不错,继续保持!”
罗明心中冷笑一声,只怕要不是有他出主意的话,林启华他们永远没有翻身之日!不过这些话也就是在心里想想而已,眼下他还要依仗林启华,自然不能得罪他!
两天之后,林启华主动向法院提出了申诉,状告林欣欣在担任林氏集团总裁期间与外人勾结,侵吞公司财产,以权谋私。
接到法院通知的林欣欣简直要被气笑了,这个林启华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次次的来折腾找麻烦,他就不觉得累吗?
不过也是,如今他没有公司可以管理,又没有工作,自然也就只能来折腾她了!
但是如今她林欣欣可不是好捏的软柿子!任由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欺负!
“怎么?有人又开始想要作死了?”
沈湛从林欣欣手里拿过那张法院通知,弹了弹那薄薄的纸片,“勾结外人,以权谋私!这是在说我?”
林欣欣冷笑,“管他在说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就不相信了!他林启华还有什么本事,不就是想要林氏集团吗?我还偏偏就不想给他了!”
沈湛在她唇角吻了一下,“说的对!你的东西为什么要便宜他?至于勾结外人嘛,我倒是不介意将外人变成内人!”
“什么意思?”林欣欣一愣,却见沈湛若有所思的开口,“暂时保密!到时候绝对会给你一个大惊喜!”
林欣欣失笑,主动贴上去和他交换了一个湿润的吻,两人谁都没有将这次的官司放在眼睛里,任由林启华蹦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