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手机,陈宜山那慈父般的目光转为深情式,动情的抓住了洛夕颜的手。那时候的她还很年轻,那颗小心脏一阵抖动,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她已经想到他会说什么了。
“夕颜,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马上就和家里那个离婚。”
果然这话一出来,她就已经受不了,想第一时间逃开。但是他还是想一吐为快,继续说道:“夕颜,你先不用回答我,我给你考虑的时间,多少天我都愿意等下去。如果你嫁给了我,除了思涵那份,其他就都是你的,如果你能为我生个儿子,那陈氏就是你们母子的天下了。”
这下面的内容分量太重太重,洛夕颜的脸上呈现出一阵尴尬节拍,连连摇头:“宜山,我想你是误会了,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从来都没有想过去做什么董事长太太?你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援手,我只是......只是无以为报,只能用我自己去报答你的这份恩情。”
这话令陈宜山的心有点小小的疼,他当然清楚,这个女孩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也曾答应过她,只要她爱上了别人随时离开他,但是现在还没到这个世界,他就已经开始舍不得了。
他打开酒柜,倒了两杯干红,说道:“看来我做人真是太贪心了,只要能拥有到你,又何必去强求天长地久?但是夕颜,这么久了,你对我就没有一点点喜欢吗?”
她不想说出太绝情的话来,但还是决定实事求是来说:“我......其实你在我心里就像是我爸,敬重又喜欢。”
“夕颜,只要你不离开我,把我当父亲也无所谓。不都是说女儿是老爸前世的小情人吗?你或许就是我前世的女儿,今生又变成了我的小情人。”
陈宜山的手指在她细滑的脸蛋上轻弹,看她的眼神已经是时光永恒,她宁愿他将她当成一个玩偶,新鲜劲过了之后就随手一抛,也不想让他对她这般痴情。
“夕颜,你在想什么啊?陪我喝交杯酒吧。”
不等她回答,他便挽起她的胳膊,一老一少的交杯酒有点不协调,但是对于这个爱她的男人来说,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不能在这样下去了,这样下去就等于害了陈宜山,也害了她自己。待引起陈太太的怀疑来,她就真的成了被人厮打的万恶小三了!希望今晚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聚,喝过这杯酒明日就各奔东西。洛夕颜心神不宁的捏着酒杯,思索着该如何开口?
“自从思涵的妈妈死后,我就没有真正开心过,夕颜,认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
“宜山,你把我想的太好了,其实我是想......”
“别说了夕颜,我知道,你对我只有恩情没有爱情,没关系的,只要你一直留在我身边,总有一天,你对我会改变看法的。”
“宜山,你对我和晨蕊的好,我这辈子都会记在心里,等有一天我有钱了,我会把那些钱都还给你。我不能继续伤害你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没有人回应她的话,陈宜山已经靠在床头睡着了,从他那有点潮湿的眼睫来看,也可以理解为,他想回避她的话题而装睡。
看来,只有离开才能彻底解决问题,不如明天她就辞职,悄悄离开这个城市。
洛夕颜倒了满满一杯干红,杯子在距离她唇边时掉落到地上,玻璃杯的碎片划破了她的拇指和食指,血滴就像一颗颗红色的珍珠纷纷跌落到她的掌心,她按压了一会伤口,从包里取出美容手套戴在手上,重新拿杯子倒了一杯酒。
火辣辣的液体一下肚,心酸一股脑都拥了出来。她又倒了一杯酒,任由那火热的液体在身体内勾魂摄魄,想象和意识都颠倒混淆,然后在醉意中闭上眼睛,明日不又是一张笑脸吗?
现在的她,知己唯有一杯酒,除了她不喜欢的男人,今生今世还有谁能这样与她缠绵于体、悱恻于心、相陪相伴呢?
她将窗户打开,身体往后靠去,把头伸到了窗外,长发自窗沿垂了下来。从二几层的高度仰头向下,看这个世界什么都是倒立的,只觉得霓虹灯过于闪亮,晃的她眼睛都疼了。
在倒立的世界中,她看到了一个黑影,正悬在对面高楼下的空中,但是就在她一转眼间却又消失了。
就在这一瞬间,她又产生了那种跳下去的愿望,在跳下去的过程中她的身体会变轻,会生出了一对翅膀来......
陈宜山翻了翻身,睡意朦胧的叫道:“夕颜,你在干什么?快过来睡啊。”
洛夕颜有点神情恍惚的将身体收回来,想起这是她和陈宜山的最后一夜,于是她回到了床上。
过了一会,身边的人发出了均衡的呼吸声。在黑夜里凝望他的轮廓,看久了都能找到父亲的痕迹了,虽然爸爸在的时候她还很小,但是她能依稀记得爸爸的模样,应该就是陈宜山这个样子的吧?
她又怎么能知道,这是她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眼?
就在刚刚闭上眼睛间,她看到了罗刹鬼,这只万恶的鬼就站在他们的床前,对着她发出了勾魂的笑。
她想赶走她,浑身就像虚脱般没有一点力气,只能瞪大了眼睛警告她,滚开,不要伤人!
待罗刹鬼消失后,她梦见了爸妈带着她和洛晨蕊在田野里奔跑;梦见了栀子树下的少年,他那栀子花般的笑颜一直甜到她心里;梦到胡彭辉酒气熏天的脸贴到她的脸上,她惊叫一声,拿出藏在枕边的刀,一把刺向了他的喉管......
第一缕晨光,撩开那缀满星辰的黑色缎幕,撩开那满地欢腾的白色雾霭,也撩开了洛夕颜的眼睛。这一夜睡的太累,身体几乎散架,她慵懒的拉起了床单,忽然发现上面有片片血渍!
她一时间无法判断是什么状况,待她回过头来,一眼惊魂!旁边的陈宜山已经血肉模糊,凶器就是刘文理的那把瑞士军刀,闪烁着刺目的血光就躺在床下,染红了白色的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