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三章 散步
    从火锅店包间里出来,怕人认出来的巨星,又戴起了口罩。
    一路出门去,雪后的北京空气清冷,这家火锅店不在商业区,午后的街道上,行人不多,路两旁栽种着枯叶落尽、枝干陡峭的银杏树。
    生物钟还没调整过来的简华被阳光晃得眯起眼睛。
    李铮道:“没睡够吧?回去休息。南山……”
    他想让南山去开车,南山刚向前迈了半步,就听简华道:“我不想睡觉……我想散步。”
    大白天的散什么步???
    李铮仿佛听到南山的心声,也问:“这么冷,散什么步?”
    简华的表情被口罩挡着,说:“你不散你就走,我自己散。鲁尼,走。”
    南山看向鲁尼,鲁尼分明就听懂了“走”是什么意思,在那边装聋,还满脸写着“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别cue我”。
    简华又说:“中国人不是爱说,饭后走一走,能活九十九?我想活到九十九的,你不想吗?”
    南山心想,李叔叔快来cue下我,我绝不会和鲁尼一样装听不见,我会麻利儿牵起你的手,说走就走,让这讨厌巨星和他的沙雕保镖99去吧。
    “只能溜达一会儿,”李铮却说,“你穿的太少了。”
    “我不怕冷。”简华道。
    “还不是为了好看?”李铮道。
    “笑话,我就是穿大花袄也不会丑。”简华道。
    “这倒也是。”李铮道。
    南山:……这令人绝望的对话。
    鲁尼当然要跟着他的雇主,南山虽然一点都不想散步,但大家都是随从人员,别人散得,他当然也散得,只好和鲁尼一起跟在后面。
    “你们两个,”简华回头,用英文说,“离我们远一点!”
    南山:“……”
    鲁尼拉他站在原地,等前面那两位又前行了数米,才又拉着南山继续跟上。
    所谓离远一点,就是保持在听不到他们说什么的距离。
    比起戴口罩的简华和衣着低调的李铮,反而是近两米的鲁尼和年轻帅气的南山这对组合,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鲁尼四处打量那些银杏树,说:“这是会结白色果子那种树?”
    “是。”南山道,“银杏果,也叫白果。这树被叫做活化石,以前只有中国还有遗存,后来你们美国也移植了,但是听说去你们那边都不会结果,南橘北枳……嗐,说了你也不懂。”
    鲁尼道:“我在简的家里吃过一道中国菜,就是用它的果实炖排骨,非常美味,简太太很会做菜。”
    南山趁机假装礼节性问候,实际就是想套话:“简太太好吗?身体怎么样?”
    鲁尼却不上当,只是很客气地说:“她很好,谢谢关心。”
    李铮和简华走得很慢,也很安静。
    身后南山和鲁尼的交谈,间或能让他们听到一点点。
    简华道:“你的管家喜欢你。”
    李铮道:“谈不上喜欢,你想多了。”
    简华道:“那也是对你有好感……他在向鲁尼打听我太太?”
    “礼貌而已。”李铮道,“我都还没问你,她这段时间身体还可以吗?”
    简华被口罩掩着表情,眉头却皱起来,不爽道:“问我做什么?你不会自己打电话问她吗?她不喜欢和我说话,她更喜欢和你聊天。”
    李铮只得笑笑。
    简华幸灾乐祸道:“稍后我要打电话告诉她,我要来中国和你一起生活了,说不定她会当场嫉妒而死。”
    李铮:“……”
    刚刚他问简华,要不要来中国来,和我一起生活?
    简华说,好。
    这个问答发生得如此自然,似乎过去的无数个日夜里,他们已经独自演练过千万次。
    “其实,”李铮没有任何杂念,只是单纯的想为他认识多年的那位女性说句话,道,“她以前曾经很爱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简华又不高兴,道:“你没有那样爱我吗?她曾经比你爱我还要多?”
    李铮道:“那不一样,她是女性,女性能为爱情所做的奉献,天然比男性伟大,自然法则对她们不公平。”
    简华:“……自然法则不允许我给你生孩子,是我的错吗?”
    “我没有说你,我是说我自己。”李铮发现自己把自己绕了进去,好笑起来,道,“算了,你当是我胡言乱语,我现在心里有点乱。”
    简华呼了口气,说:“早点承认不好了吗?非要东拉西扯,一下说她一下又要我给你生孩子,我不乱也被你说得很乱……我本来就很乱。”
    李铮道:“你是为什么?”
    简华反问:“你又是为什么?”
    “我是……”李铮低了低头,唇角一点浅笑,说,“我是因为高兴,你答应了我,让我感到很幸福。”
    简华朝他靠近些,问:“你是在害羞吗?为什么不看我?”
    李铮抬眼看他,笑着说:“我怕我看了你,你会害羞。”
    简华马上移开视线,道:“乱说,我才不会,你以为我还是当年那个笨蛋吗?我早不是了。”
    说起当年,两人的对话卡顿了十数秒。
    简小楼是个会因为害羞而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李铮的人,就连初次发生关系,都要假装因两杯低度酒精饮料就“醉”了。
    和他平时张牙舞爪的样子不同,导致李铮错会了他的意思。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李铮误以为那是他因心虚而刻意做出来的掩饰。
    “去年在上海,我和吴桐见过一次,”李铮道,“那次很巧,我们住在同一家酒店,早餐的时候遇上了,还约着吃了次饭。他发展得很好,投了几部片子都很成功。我看新闻,他今年入选了中国年度经济人物。”
    简华却嫌弃道:“这叫发展得好?他是学电影的,半辈子都在搞投资想赚钱,年轻时候还有点艺术追求,现在完全就是个臭气熏天的商人,将来死前,我看他要后悔死……哦,反正都是要死,也没什么差别。”
    李铮:“……你别老是嘴巴这么毒,他怎么说也是你的伯乐。”
    简华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不想理他了。前几个月他去美国看他女儿,说要去我家做客,他要不是说带他女儿去,我就直接拒绝了,懒得招待他。他女儿还不错,正在马里兰读mfa,比吴桐像个人,长得也漂亮……对了,我和吴桐说等他女儿回国,介绍简宁川和那女孩认识下。”
    李铮:“???”
    简华道:“她是比简宁川大几岁,不过你看那小混蛋的样子,我觉得找大几岁的更好,找年纪一样或者比他小的,肯定不行,凑在一起过家家吗?”
    李铮:“……”还真是知子莫若父,找了大十几岁的。
    “就说人比人能气死人,”简华一说简宁川,就要火冒三丈,道,“吴桐不怎么样,倒是会教女儿,学习好,还听话。简宁川是怎么回事?我让他去南加念书,我亲自做他的推荐人,他是不是脑子没发育好?非要留在北京上学?他还骂我!说我是香蕉人! 那他是什么?香蕉籽吗?我最讨厌吃香蕉了!”
    李铮只好主动吸引火力,说:“你别拐弯抹角,不就是想怪我没教育好他?他现在在电影学院也还可以,成绩也很好,每年都拿奖学金,他的老师和院长都说他很优秀,也很有天赋。”
    “天赋是他的吗?那是我的。”简华道,“本来就该怪你,他想怎么样你就让他怎么样,最后才把他惯成这个样子。”
    李铮道:“好吧,是我不对。”
    简华奇道:“你怎么不顶撞我了?以前我说他一句,你能还我十句,今天这么快就认错了?”
    李铮笑道:“因为我今天高兴。”
    他伸手,把简华头顶被风吹起来的一绺头发抚平,柔声道:“小楼,我们回去吧,风太大了。”
    简华露在外面的眼睛迅速红了一圈。
    李铮很想抱抱他,顾忌在外面,忍住了。
    “回去之前,”简华道,“我能喝杯酒吗?”
    第二十四章 复合
    简华十九岁时正式入行,出演那部中国与美意两国合拍的电影。
    其时给与他极大帮助的伯乐吴桐,建议他改一个名字,“小楼”固然出自中国古诗词,是很有中国味道的名字,但对他未来的发展并无裨益。
    吴桐帮他取了一个“华”字。
    《秦始皇》发宣的时候,身在中国的李铮看到新闻里简小楼的新名字,一猜便知是吴桐的主意,讨好国人的意图过于明显。
    这么鸡贼的点子,凭简小楼的那点小聪明,是想不到的。
    那时诸多种种,让他对简小楼和吴桐之间的暧昧关系深信不疑。
    《秦始皇》一片到中国来取景拍摄,他和简小楼分别数月后再度重逢,见面时是个半公开的场合,在场有中国投资方,还有李铮的父亲。
    李铮不欲使场面难堪,也不想让自己在“旧爱”面前失了分寸,和简小楼握手,装作不熟,称他:“简华先生。”
    两人的手还握在一处,简小楼手心里的凉意,清晰的被他察觉到,让他一阵恍惚。
    自那天起,“小楼”这个名字,在两人之间变成缄默的禁忌,它被关进了潘多拉魔盒。
    和李铮曾经为了爱情一往无前的心,关在一起。
    回到李铮长住的四合院里,李铮叫南山送瓶酒来,点名要他上次带过来寄存在这里的那瓶。
    他上次带来,是要送人,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改送了其他礼物,这瓶酒就被搁置了下来。
    “南山,我的好朋友。”鲁尼隔着自己客房的帘子看见南山毕恭毕敬拿着红酒进了院子,出来问,“这是什么?”
    南山没有感情地告诉他:“二战时期白马酒庄酿出的,二十世纪最好的波尔多。”
    鲁尼开玩笑道:“这是很大一单,会算在你的业绩里,你怎么不开心?”
    南山道:“这是李先生自己的酒……当然我会收到一笔开瓶费。”
    他开心不开心的,难道是为钱吗?
    他在李铮面前总是刻意表现出年轻后辈的样子,是为了软化李铮对他的态度。实际上他什么猪肉没吃过?跑马拉松的猪他都见过。
    </div>
    </div>
新书推荐: 蒙托克之夏,海风与影 《明里暗里(1v2,兄弟盖饭)》 假千金勾引了真千金的公公(高h 1v1) 只训狗不救赎(快穿 1VN) 就算知道是绿茶也会上钩(强制nph) 阴间畸恋脑洞集 東方蝴蝶 beta拒绝玛丽苏(np) 连理枝【二战军官】 欺负一下能在床上哭很久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