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要脱手的挂链,一下子又被何清远收了回来。
大约收得太用力,何清远脚下没站稳,一个趔趄,差点趴在地上。
顾不上自己多狼狈,他像捧珍宝一般将子弹头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开。
果然,里面有一小撮用红丝线捆扎着的头发,有点黄,毛茸茸的,带着珍珠般的润泽,和淡淡的奶香。
看见这么萌软、这么有爱的东西,何清远的眼圈又红了。
他把头发凑到嘴边,一下下亲着,喜极而泣:“忘忘,宝贝,你跟妈妈和王书爸爸好好在一起等着,等爸爸把正经事儿忙完,变得够强大,爸爸就来接你们。到时候,爸爸把以前亏欠你的爱,全都弥补给你,爸爸每天都趴在地上给你当大马骑。当然,爸爸也会爱妈妈,把妈妈当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忘忘,乖乖,夏夏,乖乖,你们都是我的宝贝……”
文轩之前又震撼、又心酸、又感动,他实在没想到王书那种痞气十足的黑.社.会,还有这样的侠肝义胆和铁血柔情。
这些年,他虽然没跟何清远在一起,但何清远的情况文轩都知道。
两个月前,当离别三年的何清远突然来到芝加哥出现在他面前时,文轩的眼泪差点没掉下来。
曾经那个意气奋发的天之骄子,那个温润爱笑、君子如玉的大男孩,不但变得清矍寡言,连两鬓,都变得斑白,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尤其是何清远的眼睛,曾经那么温和,那么爽朗,那么干净的一双眼睛,现在,却变得那么深不可测。带着那么多隐忍的孤独和忧伤,还有深深的绝望。
那样的何清远,给文轩造成一种错觉。
这个男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灵魂,也没有意识。
他来芝加哥,不是完成梦想,而是想要遗忘。
因为待在国内太痛苦了,他找不到又忘不掉。所以,他像当年的林可馨一样,选择了逃跑,跑到生物研究所这个世外桃源来避难。
而事实证明,文轩的猜测没有错。
来到研究所的这两个月,何清远就像一具不知疲倦的机器,除了研究还是研究。
他吃住全在研究所。
慕景宸之前跟他约定,让何清远不要打扰林可馨的生活,完全多此一举。
因为,仿佛知道夏温怡离开之后,不会再跟林可馨联系。所以,何清远根本就没有想去打扰的意识。两个月来,他连提都没有提过林可馨。对好好和月月,也懒得问上一句。
他的话很少,吃得也很少,睡得更少,整个人都皮包骨头,一门心思地扎进科研里。让文轩觉得,何清远不是在研究药物,而是在透支生命,在慢性自杀。
这样的何清远让文轩有点害怕,却又没办法阻止。
直到今天,在慕景宸说出这一切之后,文轩才觉得,何清远突然活过来了。
他多少有点明白慕景宸和王书这类男人了。
这两个男人,冷酷但不冷血,薄情却不无情。
他们其实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自己的妻子、孩子,还有兄弟和朋友,悄无声息,又强悍霸道地,保护着所有他们爱着的、在乎的人。
说实在的,文轩被戳中泪点了。
他有点想哭。
只是,眼眶刚刚有点发酸,就听见何清远肉麻兮兮的碎碎念。
文轩一阵恶寒。
用手在胳膊上撸了两下,将鸡皮疙瘩撸掉,他才问慕景宸:“你为什么非要看可馨十年前的脑ct片子?”
“因为夏温怡说,可可当年失忆过。”
“对,是失忆过,但时间很短暂。大概只过了一个星期吧,她的失忆症就好了,所有的事情,她都想起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这话有问题,文轩若有所思地看了慕景宸一眼。
“我不确定是谁砸中的可馨后脑,但很显然,那是被笨重的玻璃器皿砸到的。我有个朋友当年在市公安局当法医,那时候我请他鉴定过。
他说,是一种特别常见的廉价玻璃烟灰缸,九十年代特别流行。曾经,江城发生过夫妻打架,丈夫或者妻子狂怒下,用这种烟灰缸把对方砸死或者砸伤的事情,所以这种烟灰缸后来不让生产了。可能那时候林可馨家里太穷,那个烟灰缸是房东留下的旧摆设。”
“所以,你觉得,齐念一个八岁的孩子,是不可能事先准备这么笨重的一只烟灰缸,伺机从身后砸死可可,是吗?”
“是!”文轩回答得很肯定:“火灾现场争分夺秒,一不小心人就会被烧死,齐念根本不知道可馨会突然出现救她。而就算当时她乍一下看见可馨,想要报仇弄死可馨,她也不可能做到。”
“因为她身上起火了吗?”
“对!可馨把她背出来的时候,齐念上半身着火,头发全部烧光,脸也烧毁容了。那样的疼痛,一个八岁的孩子根本忍受不了,她当时严重昏迷,怎么可能拿起烟灰缸砸可可那么一下?”
“那就是另外一个人砸的!”
“啊?”文轩一愣:“谁?”
“齐辉!”
“齐辉?”文轩还没有开口,何清远突然接嘴说:“不可能是齐辉砸的。景宸,齐辉十年前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不像齐念那么瘦弱,他年轻力壮。如果他想从背后砸死林可馨,绝对不会只把林可馨的脑袋砸破,连当场昏迷都没有。他有可能一下子就把林可馨的脑浆砸出来了,最差,他也能在林可馨的后脑勺上砸出一个坑,让林可馨迅速陷入休克昏迷,甚至死亡。”
“那么,也许他本来就没想过砸死或者砸晕可可呢?更或者,他也许从头到尾就设计好了,想让齐念当他的替罪羊,所以,故意下手减轻了力道呢?清远?你是脑外科专家,你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这种可能实在匪夷所思,但被慕景宸说出来,何清远又觉得挺有道理。
想了想,他迟疑地说:“我不知道。只凭空想,我实在想像不出来。我没学过法医学,也不大懂这方面的鉴定。但理论上说,好像可以。尤其是,如果齐辉是个像你这么冷静残忍的家伙,能够把自己的感情和力量都控制得收放自如,那么他大约可以做得到。”
“所以,那根戳穿可可子.宫的钢筋,也有可能是齐辉戳的,对不对?”
文轩和何清远吃了一惊。
慕景宸这个猜测太过大胆,但如果当时火场真的还有第五个人。而齐辉真的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妈妈被烧死,妹妹被烧得毁容昏迷,还一心想着要找林可馨报仇,那么,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想了半天,文轩突然问:“齐辉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和可馨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非要置可馨于死地?”
“错!”慕景宸的目光看向他:“如果他想置可馨于死地,绝对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所以,他不想杀死可可。他只是想折磨可可,让可可活在炼狱里,生不如死。”
见文轩和何清远都是一脸不相信,慕景宸的眼眸闪了闪:“我和王书曾经不止一次跟齐辉交过手,这个人,贼头贼脑神出鬼没,但他的心智和承受能力,以及残忍程度,绝对不容小觑。
他不在乎别人的生死,甚至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在他眼睛里,仿佛所有人的生命都是可有可无的。他把生命当做游戏,把报仇当成实施这种游戏的筹码。活得残忍、卑微,又任性。
当年可可来景辉集团应聘,在招聘会现场遇到王小美,俩人发生冲突。我把王小美从景辉大厦赶了出去,为可可出了口气。王小美为了报复可可,那天买凶杀人,居然找了个专门碰瓷的骗子,想要在公交车来的时候,把可可推到车轮底下去。
刚好那时候我跟王书出来,目睹了谋杀的全过程。王书的反应很迅速,他那天一下子就揪住了王小美的尾巴。但出人意料的是,王小美被人半道上截走了。能掌握住王书不敢在闹市区公然伤人的心理,从而打王书个措手不及的人,别说江城,就是全国,也没几个。
后来,可可被张娜和林可莉在江城大饭店暗算,江城大饭店的监控也被人动了手脚。我们当时把这笔账都记在了狄总和张娜母女身上,没有向警方透露其他消息。而事实上,王书查出来,当天还有另外一个人参与到了这件事里。那个人,曾开着一辆二手车,巧妙地躲开了大部分摄像头。
再后来,齐念被人当着我的面儿从江城市医院劫走。我那天还跟对方说过话,对过招,却没有识破他的真面目。一直到齐念跳楼那天,我才意识到,这个人,就是救走王小美,在江城大饭店算计可可的罪魁祸首,齐辉。”
“他不就是个小包工头的儿子吗?”何清远还是不敢相信:“怎么会有这么大能耐?居然能躲过王书的追踪,从你眼皮子底下溜走?”
“对,他很有能耐。不过,我不相信他的能耐比我和王书还要大。所以,他为什么能做成这些事情,得问他身后的那个人。”
“他身后那个人?”何清远和文轩对视一眼,同声问:“谁?”
并不回答他们俩的这个问题,慕景宸又说:“我说这么多,是想告诉你们,如果齐辉想杀死可可,其实很容易。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在折磨可可,用另外一种比死还要残忍的方式,折磨可可。
他对可可到底怀有什么样的仇恨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他这样千方百计、如影随形地缠着可可、算计可可,很有可能不是为了报仇。”
“那是为什么?”
“钱!”
何清远和文轩哑然。
没错,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世上,只有钱,才能让人变得疯狂,变得残忍,变得六亲不认,变得视人命如草芥,甚至将残忍的猎杀,当成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