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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血魂枪

    “这么说来,她岂不是最普通的血族?”林若风问。
    吉姆耸了耸肩说:“可以这么说吧,不过见过血魂圣女的人寥寥无几,她的身边可是有一个超级变态的长老,实力深不可测,所以我觉得传闻多半不可信!”
    “没错主人,这一次我认同吉姆的观点,传闻应该是不可信的!”
    “可不可信暂且不说,眼下我们倒是挺麻烦的!”
    林若风望着即将来到的血族,吉姆双眼放光急忙说道:“主人,果然是他们,最强大的杂牌血族,如果他们的大长老在这里,恐怕就危险了!”
    “大长老?很厉害吗?”
    吉姆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尊贵的主人,那大长老只是他在家族的地位,因为一个家族只有一个亲王,而大长老的实力要强于亲王,所以便封为大长老,如果真的是他在这里,我们恐怕会遇到大麻烦了!”
    “其实,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大长老的实力,但是他的确要比亲王强大,因为他会黑暗魔法!”尼古拉斯补充道。
    “黑暗魔法?”
    林若风心中一动,修真者有暗系,则血族懂得黑暗魔法也不足为其,只是能使用黑暗魔法的血族,必定是奇才,此刻林若风也不敢托大。
    “你们两个卑微的侯爵,居然带一个东方人擅闯比利牛斯山脉,谁给你们的胆子,给我杀了他们!”
    林若风本想再问,却见那些血族已经飞到了几百米之内,眼看就快冲过来了,他随即沉声说道:“行了,先不要想那么多了,战斗吧!”
    刷!
    林若风话音未落,迅速拿出赤金弓,虽然赤金弓没有认林若风为主,但是林若风依旧可以使用,只是威力上要大大减弱赤金弓原本的威力。
    但是林若风的空间内,可以不少在神鹿遗迹中得来的金铃弓箭,这些金铃弓箭坚硬无比,各个都堪比宝级极品剑器的威力,此刻刚好派上用场。
    赤金弓已经出现在了手上,他迅速交于右手,意念再动,三支箭矢就搭上了弓弦!
    林若风运转真气注入赤金弓上,顺着弓注入到金铃箭中,拉弓如满月,箭去如流星!
    “咻咻咻!”
    林若风毫不客气,对着那一群飞来的血族就射出了三箭,不管如何,先给对方来个下马威再说!
    赤金弓的有效射程林若风不知道有多远,但是此刻,他精准的打出一千五百米,也不成问题。
    更何况,血族与他不过数百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之内,凭借林若风的赤金弓与金铃箭的材质,加上他的真气,这样的速度与攻击绝对能做到箭无虚发。
    只听“嗡”的一声,弓弦震动,那边有六七个血族翅膀被硬生生的穿过,令人惊奇的是,穿过的并不是一个箭动,而是整个半边的翅膀,这便是金铃箭带动真气的威力。
    “砰!”
    一边的翅膀折断,六七个血族应声而落,夹杂着强大的雷霆之意的真气,打的这些血族措手不及。
    三支射出的利箭,每一只都至少贯穿了两个血族,其中有一名侯爵,五名伯爵!
    经过屡次跟血族大战,林若风对血族已经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包括伯爵和侯爵的战斗力和防御力,以他们的恢复速度跟防御,林若风很有信心,他们是挡不住的。
    伯爵和侯爵,来多少林若风就能灭多少,林若风担心的是公爵和亲王,甚至有可能真的会亲自过来的那位会使用黑暗魔法的大长老。
    吉姆猛地咽了咽唾沫:“主人,他们实在是太多了,最强大的杂牌血族不仅实力强大,而且族内的成员比一般家族的五倍还要多,光眼前的伯爵便有三十余个,侯爵有七八个,我们干不过啊!”
    “你们只要保护好你们自己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来!”
    看夜空中飞过来的那黑压压的一大团,声势吓人无比,蚁多咬死象,林若风根本不可能指望让吉姆冲上去战斗。
    因为,他也是侯爵,两个侯爵面对几个侯爵,答案显而易见。
    林若风三箭射出,顿时引得血族一片大乱,它们如同炸锅一般,扑棱棱一通乱飞,很快化成了五股,振翅向着更高的空中飞去!
    “这就吓成这样?竟然没敢过来?”
    林若风嗖嗖嗖又接连射伤六个血族,等到对方都飞出了他的射程之外,立即停了下来,仰着头望着空中盘旋的血族,喃喃说道。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回答林若风的,竟然是密集的枪声,无数的子弹如同暴雨一般,对着林若风和吉姆站立的地方,肆意倾泻!
    “我靠,真的假的!”
    林若风想也没想迅速招呼着吉姆跟尼古拉斯向山下撤去。
    “哇哦!我的主人,他们疯了吗!”
    吉姆身上一下子中了数颗子弹,疼的他连连怪叫,他狂骂一声,猛地向着悬崖边狂冲,然后纵身一跃!
    虽然被打中,但是对于吉姆来说,这种伤很快就会恢复。
    林若风毫不停留,他飞身而上,吉姆干脆收起翅膀,在密集的枪声中,横着身子来了个自由落体!
    靠着夜色和山体的掩护,两人很快躲开了血族的枪击范围,林若风惊魂稍定,无语说道:“这些血族居然用枪!”
    “勃朗特大长老并没有来,他们用的是血魂枪,是特殊改造的!”尼古拉斯补充道。
    “哒哒哒……”
    又有枪声响起,子弹擦着两人急速下坠的身体窜个不停,偶尔有子弹射中了吉姆,打的他连连怪叫。
    “笨蛋,紧贴着岩壁飞,利用岩石和树木做掩护!”
    林若风开启了混沌光甲,这些血魂弹的威力也只能对伯爵造成创伤,对侯爵来说并不致命。自然对林若风来说也跟挠痒痒无异。
    他偶尔抬头,抽冷子对着追的紧的一些血族猛射一阵,射落一些血族,同时心念电转,琢磨着怎么应对。
    很显然,他们并没有要询问的意思,而是一副誓死剿灭的状态,这也就证明了现在比利牛斯山脉的确在发生着大事。
    “主人,要不,我们还是先回去从长计议把,回到城市,这些勃朗特家族的血族绝对不敢用血魂枪的……”
    吉姆身上受伤二十多处,他有些泄气,根本想不出还能怎么战斗,这些伤口虽然都不致命,但是这口气着实难以咽下。
    “先到山脚下再说!”
    林若风说完,用手掌贴上吉姆的后背,向他体内疯狂灌注血脉中的真气,那股纯正的血魂力让吉姆非常的舒服,从而导致身上多处的弹眼中逼出了十几颗血魂弹,然后伤口的血便止住了。
    “真是该死,还好这些血魂枪是用来对付狼人的,否则我们就倒了霉了!”
    林若风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欣喜道:“原来我的血脉还可以助你加快恢复。”
    吉姆舒服的直想哼叫出来,他回答道:“我的主人,确实是这样,这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停!”
    林若风觉得差不多了,他让吉姆在距离地面五十米左右的高度,停了下来,目光打量着一处凸出来的岩壁。
    意念一动,林若风把天影剑拿了出来,在那块岩壁下方,很快用剑开凿出了一个五米深的岩洞,两人迅速钻了进去。
    “吉姆,你赶紧恢复伤势,尼古拉斯你从旁护法,我得想想怎么灭了这群血族!”
    林若风盘膝而坐,双目中神光闪动,快速思索起了退敌之法。
    “吗的!他们绝对是疯了!这还是我们伟大,高贵,光荣,骄傲的血族吗?这根本就是血族之耻!”
    “以多欺少也就算了,竟然还用血魂枪对付一个人类?哦,不对,主人不是普通的人类!”
    吉姆怒火中烧,根本不顾身上的伤势,在岩洞里跳来跳去,咆哮如雷!
    林若风却十分的冷静,刚才猝不及防之下,他吃了一个大亏,但却并没有气馁,而是盘膝坐在地上,心念电闪,思索起了对敌之法。
    近攻,他不怕,但是远攻的话而且又是在空中他的优势并不大。
    他拥有冥血魔刀和黑暗风暴;远攻?他拥有金色长弓和纯银箭矢……
    现在,自己这一方,吃亏就吃在人少,势单力孤,双拳难敌四手;另一个,就是对方拥有很多血魂枪,又是从高空中居高临下,进行密集射击,他们占尽了地利。
    这些经过改造的血魂枪不仅可以对付狼人,同样也可以对付修真者,就像是龙卫所研究出来的真气枪和爆裂弹一样。
    “咻咻咻!”
    林若风左手猛然一抖,向着洞外打出了四道短小的‘金铃箭’,只听两声惨叫,两名飞到洞口窥探的血族,瞬间被林若风射瞎了双眼,当空坠落!
    林若风心神一动,突然开口问道:“吉姆,血魂枪的有效射程是多少?”
    “这你得问尼古拉斯了,他对这方面很有研究,他是现代武器爱好者!”
    “是么?”林若风惊讶的看着尼古拉斯。
    尼古拉斯脸色一红说道:“娱乐而已,主人,血魂枪分为一二三级,目前实力最强的血魂枪也是三级,威力可以用来对付狼将及以下的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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