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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4章 因为有你在(二)

    “告白气球????”
    周艳脸色一下子红了不少。
    刚刚那首,林夕表露的情绪,其实都已经较为明显了。
    现在这首,就可以说,是赤-】【裸】【‘裸了。
    当然了。
    要是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她还不会那么觉得不好意思。
    但现在。
    这里可是足足四五十个人。
    四五十个人啊。
    况且,她还是一个大家都害怕的人民警察。
    其他人!
    完全鼓掌了起来。
    这其实很反常。
    一般来说,都是歌手唱歌完了后,大家才鼓掌的。
    可能是,林夕唱的歌实在是太好听了吧。
    并且,告白气球这首歌,在场的人,就没有没听过的。
    前段时间。
    有个搞笑的事件。
    有个姓蔡的粉丝,去嘲笑周董,说他很厉害,为什么超话都上不去。
    还有开演唱会什么的。
    反正,一堆各种看不起。
    这个,其实在业内还是大众心里,都是比较搞笑。
    毕竟靠作品,谁是靠作品。
    或者蔡也有作品,但跟周董相比,那还是差很远了。
    之后,毫无疑问,超话自然是周董胜利了。
    要知道。
    周董在全华夏,甚至不少国家,都是大名鼎鼎。
    并且,完全是靠作品杀出去的。
    说帅?
    不会的!
    他在还没火的时候,人家可是不觉得。
    只有火了后,才逐渐的觉得帅。
    所以这个帅,大家是潜移默化的。
    现在林夕唱的这首歌,在周董那一堆歌中,算是极为好听的一首。
    传唱度,也是十分高的。
    看在场人的样子,他们一听到这歌名的表情,就能够知道他们是知道这首歌的。
    同时!
    他们也是极为极为的期待。
    毕竟!
    好久不见和告白气球,这两首歌的演奏和风格,都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人!
    能够完全驾驭好这两种。
    那说明他,真的十分十分牛逼。
    再说了。
    之前那首林夕已经完全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
    接下来。
    当全部准备好后,当音乐响起后,没一会儿林夕就开始唱了起来。
    嗯!
    第一句歌词!
    不对!
    或者说是第一个歌词。
    在场的人就能够听出好坏了。
    那简直是!
    好听到爆了。
    有周董的味道,但还是,更有眼前这个男人的味道。
    跟之前好久不见是一样的感觉。
    这首歌,就好像被赋予了新的生命一般。
    可惜了!
    这里没有录歌的。
    不然的话,录下来放到音乐平台,绝对是会炸的。
    甚至!
    可能比原唱的热度都还要高。
    这毕竟,是一首部分局面上,去颠覆的。
    周艳,也完全痴迷了。
    林夕没想到会打之外,还有这么一面。
    同时对妹子们来说。
    又才华的人,是绝对吸引她们的。
    要不是,周艳就在下面坐着等他,她又是那么厉害,说不定林夕一唱完,不少女人就会上前跟林夕搭讪,或者要微信什么的。
    不过说实话。
    就她们不害怕周艳,她们上去了,也得不到什么结果。
    林夕?
    林夕可不是一般人。
    这个酒吧里的颜值,只有周艳。
    其他女生,全部低于七分。
    虽然说,六分之上,已经算不错的姿色了。
    但!
    他是什么人?
    堂堂的暗夜之王。
    堂堂未来的天下第一人。
    身家百亿以上,或者说,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数字而已。
    这样的人!
    怎么可能低于八分呢。
    除非,那女人的性格是在是吸引到了他。
    只不过。
    男人吗!
    那个不是看脸的。
    当然了,身材也是看的。
    但要是身材好极了,脸不行,我相信大多数人也是难以下口的。
    要是脸蛋好,身材一般,我也相信大多数人会下口的。
    所以,这其实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嗯,在华夏。
    告白气球唱完后,林夕直接下台了。
    两首,够了。
    有人实在是忍不住,想让他再唱几首的时候,他没有理会。
    嗯!
    周艳冷哼了一声。
    那说话的人,立即闭嘴了。
    台上的两位同学,这个时候也拿起了话筒。
    在台上的这一刻。
    说实话,他们有点迷茫。
    没错,就是迷茫。
    实在是是因为,林夕唱的太好了。
    以前他们认为,他们这个年纪唱到这种地步,是很不错了。
    但现在看到林夕,比他们似乎也大不了几岁。
    已经唱到了那个地步。
    他们一下子,有点懵逼。
    同时有点愧疚,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永远不要自满。
    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下去。
    天外有天,人外人有人。
    这句话,将这一辈子,陪伴他们。
    也是今天。
    造就了两人。
    大概十年后,两人都在歌坛有了不少的成就。
    当不少人问他们为什么取得成功的时候,他们会说,在清吧驻场的那个网上。
    那个晚上,那个男人,改变了他们一生。
    喝了半杯饮料,林夕又吃了一点东西。
    听着台上的两个年轻人,唱歌。
    只不过,他们唱的歌,林夕没听到过的。
    不过旋律还是不错,歌词嘛。
    相对来说,普普通通。
    元素,也有不少新的东西。
    看样子,是新歌。
    两人一边听歌,一边吃水果和小零食,大概待了一个小时,也到了晚上十点。
    周艳,起身了。
    这段时间,也没有人打扰两人。
    两人一走出酒吧,周艳停顿了一下,似想了很久,才对他说道,“你唱歌,很好听!”
    话,还是有点生硬。
    极为不好意思的感觉。
    不过,听到林夕耳里,还是很不错的感觉。
    要知道!
    周艳可是从来就没有夸奖过他。
    这次!
    真的是破天荒了。
    不对!
    应该是说,女人都喜欢这类东西。
    不然也没有,这类男生女朋友,就从来没有少过。
    女人嘛!
    不管你什么职业,你什么性格。
    其实内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女生。
    小女生,那自然是需要哄着,让她们崇拜起来等等。
    下一刻,林夕直接牵起了周艳的手,“知道为什么,我会唱的那么好?”
    “为什么?”周艳一愣。
    这难道不是你唱歌,唱的好吗?
    “是因为,有你在!”
    “你要是不在,我根本不会唱!”
    周艳,“........”
    说实话,她内心又被融化了一些。
    只是!
    要是当代小女生看到了,绝对会吐槽林夕的,你那根本就不是土味情话,你那是舔狗的行为,你那是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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