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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爱情来敲门

    “哎,快看,快看,出来了!”张雨泽有些小小的激动,林祈缘看着苏小陌一路小跑还不时的回头,就知道肯定是被项天歌给逼问的落荒而逃。
    他拉住张雨泽,很有远见的说:“别急,你等十分钟后再上楼,记住,要敲门千万别按门铃。我得赶紧回去了,要是被苏小陌发现我跟踪她,那就死定了,兄弟,祝你好运了!”林祈缘看着苏小陌钻进一辆出租车,这才迅速的打开车门,也拦了一辆出租车,直追而去。
    项天歌虽然嘴上骂着苏小陌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人,但一看到沙发上的那堆礼物,心里也就没气了。她又欣赏了一下那些可爱的小饰品,这才一件件的收起来,一低头,忽然看见地上有个小巧的收纳袋,一看上面那只可爱的kitty猫,项天歌就知道是苏小陌的。
    肯定是刚才着急拿包时,从里面掉出来的,这个马大哈,也不知道里面装没装重要的东西,项天歌打开一看,除了一条红绳,一个kitty猫手机挂件,就只有一个水晶吊坠了,还好没装车票和证件,要不然一会儿准要急哭了。
    她正准备将拉链拉上,忽然觉得这个心形的水晶吊坠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正歪头想着,“咚咚咚”又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嘿,她电话还没打呢,这么快就找回来了,项天歌一乐,苏小陌,这回你可是自投罗网,别怪我不客气了!
    她磨刀霍霍地跑过去猛地把门一开,“死丫头!”刚说了一个字,笑容就僵在了脸上,张雨泽手捧鲜花就这样笑意湛然的站在那里,“死?”他挑眉看向她,尾音故意拖长。
    “哦,我,我是说是,怎么会是你,张总……”项天歌脑子还是处于当机状态,她想不明白,张雨泽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
    “怎么,看到是我让你失望了?”
    “哦,不是,我只是有些惊讶!”她赶紧笑着解释。
    张雨泽看了眼她搭在门框上的手,笑笑,“那既然不是失望,是不是应该请我进去坐坐呢?”他的突然俯身靠近,让项天歌慌忙松了手,不由得往后一退,他却是把花往她怀中一塞,“送你的!”趁机而入。
    项天歌仿佛石化了一般,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她的大脑一片混乱,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曾经有过那么一秒钟,她脑海甚至闪过夺门而逃的想法,但也只是一秒钟,她就放弃了!
    她不能像苏小陌那样一逃了之,因为她面对的人是张雨泽,是那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无利不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张雨泽!单就一个boss身份,就足以让她低眉顺眼,乖乖的摆出一副应有的待客之道。
    所以当她混乱的思维在五秒钟后重新归位时,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对付这个比季越风还难缠的家伙。她深吸一口气,再转身时,从容淡定的脸上已换上职业的微笑,“谢谢张总。”她把花放到一边,走了过去,“你随便坐,我给你倒杯水!”
    张雨泽打量着满屋的鲜花,刚才还笑意晏晏的脸上,突然有些不悦,“我不喝水,你这儿有饮料吗?”
    项天歌一愣,随即打开冰箱,“可乐行吗?”她小心的递了过去,张雨泽接过,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洁白的手帕,擦了擦罐口,这才“嘭”的一声打开,拉环和手帕一起被丢进了脚下的垃圾桶。
    在看到桶里的那些修剪掉的枝叶和包装纸时,他的脸色又沉了几分,也不理会项天歌眼底的惊诧,兀自拿起饮料,仰头就是一大口,冰凉的液体一入口,不但没压下心中的那股无明之火,反倒是让二氧化碳充斥的更加气愤了。“项总监的病假休得可真够悠闲,看来插花比上班有意思多了!”他放下可乐,笑得有些鄙夷。
    说到花,项天歌的脑海里忽然就想起了办公室里那些鲜花,难道真的是她自作多情,误会了?她歉意的一笑,“张总,明天我就回公司上班,请假期间的工作我会尽快加班补上的,你犯不着这么生气!”
    “生气?”张雨泽哼笑一声,刚才还岑然冷寂的墨眸此时已晕开点点笑意,他定定地看着她,“我有吗?”
    项天歌嫣然一笑,“没有最好!”她将宽大的裙摆轻轻一拢,弯身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恰好露出半截小腿和和已经消了肿但仍有点青淤的脚踝。
    张雨泽只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些怪怪的感觉,自责,心疼,气愤,嫉妒,也许每样都有一点吧。他摸了摸鼻子,问道:“你的脚还疼吗?”
    项天歌心里暗笑,却是很得体的答道:“谢谢张总关心,已经好多了,不知道你这次来是为公事还是私事?”张雨泽没料到她会拿自己那天说的话来对付他,一时间有些哑口无言。
    项天歌第一次见他受窘,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就在刚才他赌气般不喝水,要饮料时,她就已经知道他这个两面派,今天要扮演的是哪一派了!于是又做了一点小小的试探,没想到这家伙果然如艾米所说,耐心不是一般的差,几句话就原形毕露。
    想起这几天让她寝食难安的那条魔链,以及后来的一连串乌龙事件,她就恶作剧的想要让他也出出糗,一来为自己出出气,二来也可以打消他的念头,她才不想成为他的猎物,玩什么爱情游戏。
    张雨泽作势咳了咳,“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你脚受伤了,与公与私,我都应该来探望一下,不是吗?”真是老奸巨猾,项天歌在心里暗骂,却只能笑笑了之。
    张雨泽见好就收,他可不想把这难得的机会浪费在无聊的公事上,眼波一扫,计上心来,“这么多铃铛啊?”他随手拿起身边的一个,摇了摇,悦耳的铃声就在屋内响了起来。
    “哦,这是我一朋友送的,丽江特有的驼铃。”项天歌看着铃铛上面那个精致的小斗笠开口解释。
    “我说呢,看起来蛮特别的。”他又拿起另一串,故作惊讶的问:“咦,这不是小孩子戴的吗?”说着用手比了比径口的大小,项天歌低头一笑,“怎么,小孩子戴的就不能收藏吗?”
    “哦,原来你喜欢收藏铃铛啊,难怪上次对雨霖铃那么感兴趣?”
    “雨霖铃?”项天歌秀眉微蹙,在记忆里飞快的搜索着。
    张雨泽笑着拿铃铛指了指她的脚踝,“就是上次吃饭时,那些女孩儿脚上戴的,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
    项天歌有些小小的惊讶,“原来那个叫雨霖铃啊,难怪声音听起来很特别。”她犹自回味着,张雨泽趁机说道:“是啊,不仅声音特别,名字也大有来历呢,这个雨霖铃可是方家的特有之物,其他地方是买不到的。”
    一听说买不到,项天歌心里顿时就有些失望,不过也因此而更加好奇了,难不成这个铃铛当真是唐明皇入蜀时挂于銮车上的金铃?可那天她明明看到每个女孩子都戴有一串,质地像银的,也不是金的啊!
    这对自诩对铃铛很有研究,逢铃必藏的项天歌来说,无疑是个大大的诱惑,“什么来历啊?讲来听听!”她早把出气一事丢到了脑后,看着张雨泽,认真的竖起了耳朵。
    张雨泽满意地笑笑,“这个故事说起来未免有点儿悲伤,百年前方家曾是杭州有名的大户人家,三小姐方羽灵,不仅相貌出众,更是才思敏捷,性情活泼。前来求亲的人简直要把门槛都踩烂了,可她却偏偏喜欢上府中的一个林氏厨子,在那个等级分明的社会,两人纵是情深似海,也不得不向封建礼教屈服。
    就在她出嫁的前一晚,小厨子给她做了最后一道西湖醋鱼,并送给她一串刻有鱼纹的铃铛便黯然离开。第二天刚上花轿,天空就下起了绵绵细雨,像极了情人的眼泪,她拿出那串铃铛,叮叮当当的铃音在雨声的衬托下,更加缠绵凄切,此时她才发现铃铛里面的小白丸,竟然是鱼目!
    鱼目,泪眼也,他这是以鳏鱼自比,终生不娶之意啊!方小姐顿时泪如雨下,这一世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所以她就将那个铃铛取名为雨霖铃。
    数年之后,她费尽周折终于派人打探到他的消息,没想到她见到的除了一座孤坟,就只有两本专门为她而作的食经。故人虽逝,其情未了,她决心将他的精湛厨艺发扬光大,所以倾其所有在苏州建了这一处园子,取名林方居,专以私房菜会有缘人。
    现在的林方居老板已是第七代传人,虽说物是人非,但雨霖铃的故事却伴随着舌尖上的美味,留在了每个食客的心中。”
    张雨泽说完幽幽的叹了口气,项天歌从未想到会从他口中听到这样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
    故事。一时间看他的眼神不免多了一点点温存。“这个故事听起来好感人,可为什么这个铃铛要系在脚上呢?”
    张雨泽想了想,目光越过她发髻上的珠花,定格在窗台上那抹瑰丽的晚霞。“因为脚离地面最近,即使阴阳相隔,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能听到彼此的思念。步步相思,泠泠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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