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72章 织梦师(7)
    在对仲梦符进行致命一击后,乐景就不怎么关注她的情况了。因为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首先是桑青的出版工作。
    桑青现在写完的文稿有《变形计》《判决》《饥饿艺术家》等一系列短篇小说,而长篇小说《审判》和《城堡》都还是坑!只写了一半!至于历史上卡夫卡的另一本没写完的长篇小说《失踪者》,目前这位伟大的女士还没动笔。历史上因为卡夫卡的英年早逝,他的三部长篇小说没有一部是完结的!没有一部!
    对于乐景这样的读者来说,没有什么比永远看不到自己喜欢的作品的结局更痛苦的事情了!既然命运垂怜让他得以来到这个时空遇到另一个卡夫卡,那么他一定要把握住机会,让历史上的遗憾不再重演。
    所以——
    “辞职!”他斩钉截铁地对在沙发上葛优瘫的桑青说道:“你需要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写作上!”
    有生之年,他一定要看到《审判》《城堡》和《失踪者》的结局!
    桑青傻了眼,争辩道:“可是不工作我要怎么生活?”
    乐景不假思索的回答:“我养你!”
    桑青一个激灵从沙发上弹了起来,看向乐景的表情惊恐极了,“你……我……”她支支吾吾半天憋出来一句:“我已经有了未婚夫!”
    乐景下意识问道:“第几任?”
    “第二任。”桑青老实回答后才发觉乐景的表情颇有些奇妙,她立刻警觉起来:“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
    如果桑青的情史也复制了卡夫卡的话,那么这个第二任先生远远不会是她的归宿。因为卡夫卡对婚姻的逃避,历史上他曾经三次订婚,三次解除婚约。说起卡夫卡的情史,乐景便很有怨念。卡夫卡是个情书狂魔!在和第一位订婚对象交往的五年里,卡夫卡给她写了500封情书!!而且因为那位女士不支持卡夫卡的写作事业,所以这些情书的内容很多是卡夫卡对她的劝说,引导。这些信在卡夫卡去世后集结成书,以《致菲利斯的情书》一名出版。德语版《情书》厚达800页,比卡夫卡任何一部长篇小说都长。
    如果卡夫卡能把时间和精力用在他自己的写作事业上面,那么也不至于给世界留下如此少的作品,最起码能把那三部长篇小说写完!
    “没什么。”乐景挥了挥手,出于粉丝滤镜对他所喜欢的作家转世(?)说出了不得的渣男宣言:“你只要享受爱情就好了,讨好你是他们的事,你只要把所有的精力用在写作上就好了。”
    千万!不要!再写情书了!
    这下桑青看向他的表情微妙起来了,“他……们?”
    “这不重要。”乐景转移了话题:“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能辞职,专心写作,在这期间我可以给予你金钱方面的资助。当然,并不是无偿。你以后有钱了还要还我。”
    这么说倒是容易让桑青接受多了。
    只是……“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是你的粉丝啊。”青年柔下眉眼,温柔地看着她,眼中是不加掩饰的崇拜和敬仰:“我会尽力为你创造出一个合适的写作环境,你只要好好写作就行了,别的自有我为你打理。”
    桑青怔了下,眼中一点一点染上真切的笑意:“你这人真是奇怪。”她笑着说:“不过有你这样的粉丝感觉还不坏。”
    “你愿意做我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吗?”她问。
    乐景勾起嘴角露出一个几乎可以称得上灿烂的笑容:“这是我的荣幸。”
    而桑青的短篇小说集结成书后果然如乐景所料以不亚于《1984》《动物农场》的程度火了起来。
    卡夫卡生前的作品不多,仅有的三部长篇小说还都没完结,但是这丝毫影响不了他在文坛的地位。他是公认的现代派文学的鼻祖,是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所以桑青的作品在这个时空引发的轰动可想而知。既“路苗苗热”后,社会上又出现了一阵“桑青热”。
    昌松就是一名桑青的崇拜者。
    他是国内最大的出版社杏林社的社长,并且同时他还是一名严肃文学作家。所以他自然明白桑青小说蕴含的伟大的思想价值。
    在昌松看来,桑青的小说缺乏一个明确,整体的内涵。她的文章往往主题晦涩,情节支离破碎,没有起始、结尾和明确的时间地点,具有很高的阅读门槛。
    昌松在经过最初的不适应后,就感受到了肾上激素大量分泌的兴奋感,宛如瘾君子享受地吸食着毒品,他全身地兴奋地起了鸡皮疙瘩。
    这是一种全新的写作方法!
    在阅读这些作品之前,他从来不知道还能这样用文字来表达自己!他为作品里体现的永恒的孤寂感而深深着迷。透过作者笔下那一个又一个的相似的人物,他似乎也短暂的走进了作者的内心世界,感觉到了她内心深处那无法排解,宛如烈火焚身般剧烈的苦痛和不为人知的寂寞和空虚。
    那是一个伟大而饱受折磨的灵魂。那折磨造就了她,也终将毁灭她。
    先是路苗苗横空出世,现在又是桑青。这些年轻的怪物们在文坛上横冲直撞,宛如龙卷风过境,留下一片狼藉。若干年后,人类文化史上定有她们重重一笔。而那个发掘了她们的伯乐——经纪人乐景,也说不定会因此在青史留下一笔。
    提及乐景,他不免既羡慕又佩服。那是个幸运而又眼光超群的男人。能一手从泥里挖掘出两颗明亮的钻石,这样的人才为什么不是他们出版社的呢?
    不过现在应该也不晚。
    他摸了摸下巴,开始思考怎么样把乐景拉进他们出版社了。
    ……
    乐景自然不知道有人正打着挖角他的主意,此时他正在忙着莘于恩画展的事。
    在乐景锲而不舍的推广努力下,渐渐开始有一些具有敏感艺术触觉的人开始洞察莘于恩画的价值。在艺术这个见仁见智的领域里,权威甚至能发挥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毕竟和那一部分人相比,大多数没有什么艺术素养的普通人不过是迷信权威,人云亦云罢了。就像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里写的那样:“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所以乐景就趁热打铁开始给莘于恩筹备个人画展。当时他正在忙着莘于恩画展场馆的前期布置工作。
    然后莘于恩给了他一个惊喜。
    他给他带来了他的又一个朋友——和历史上的孤独偏执的梵高相比,他未免太过交友广阔了。
    这个朋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起来很年轻,他来这里是因为从莘于恩那里听说了乐景挖掘路苗苗和桑青的事迹,所以专门带着自己的处女作过来向乐景寻求一些专业帮助。
    乐景百忙之中抽出空翻开这位外国人的英文文稿,在看到题目《人间天堂》的那一刻就陷入漫长的沉默。然后当他粗略把第一章翻过一遍后,他的双手都情不自禁颤抖。
    这是《人间天堂》的手稿!!
    菲茨杰拉德的粉丝会为了这份手稿杀了他的!
    他抬头,看向这位神情忐忑的外国年轻人:“……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年轻人用纯正的美式口音回答:“francis fitzgerald(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
    乐景深吸一口气,哑着嗓子问:“全名?”
    菲茨杰拉德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francis david fitzgerald。”
    和历史上那位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的中间名不一样。一时间乐景说不清自己此时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
    可是毫无疑问,他就是历史上的那个写出了《人间天堂》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地球上的菲茨杰拉德出版处女作《人间天堂》时才24岁,称得上是天纵奇才了。而这个时空的菲茨杰拉德现在也同样年轻,同样才华横溢。
    在有了这个世界可能存在很多地球上的伟人大师的猜测后,乐景就拜托乐灵对这个世界进行了搜索。目前已经确定了毛姆、海明威、鲁迅、茅盾、谷崎润一郎等世界各国名家们。
    有意思的是,他们都是地球历史上生活在一战前后时期的名人。那时也是地球文坛上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等乐景忙完这里的事情后,他就要踏上寻找他们的道路了。
    但是除了早已功成名就或者展露头角这些人外,乐景相信还有很大一部分还没有被发现。而他们中的一个就这样送上了门。
    他拍了拍莘于恩的肩膀,真心实意感慨道:“你真是一个宝藏男孩。”
    莘于恩:???
    “你还有什么朋友吗?”乐景期待地看着他:“请把他们介绍给我!”
    莘于恩忍住后退的冲动:“……你要干什么?”
    “我能做什么?”乐景耸了耸肩:“我只是会督促他们写作,然后帮助他们成功罢了。”
    他一定会帮助他们更好的利用自己的才华,为世界留下更多的精神财富的!
    “您觉得我写的怎么样?”一旁的菲茨杰拉德终于忍不住插话问道。
    “棒极了!”乐景热情洋溢地赞美道:“相信我,这会成为该领域的代表作的!”
    菲茨杰拉德闻言反而有些不敢相信:“真的吗?”
    “是的!请相信我!”乐景扬了扬手里的稿子,“您可以直接拿去出版,一定会大卖的。”
    菲茨杰拉德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这正是我来找您的目的了。”
    “我之前投给出版社过,但是我被拒稿了。”他不好意思地看向乐景:“莘于恩说您是一位出色的经纪人,如果是您的话一定能看出我文章的价值的。”
    “……交给我吧。”
    第73章 织梦师(8)
    当太阳彻底被地平线一口吞下,夜的深邃静谧便潮水般吞没了世界的喧嚣和嘈杂。夜幕下开明书店沉寂地宛如一个孤独的旅人。
    店里没有开灯。透过从窗外溢进来的皎洁月色,乐景勉强能看清书店里淡淡的轮廓。
    维克多从书架上跳了下来,瞥了一眼凝神屏气把路苗苗围在中间的乐景等人,打了个哈欠,金色的猫瞳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他甩了甩尾巴,好奇地看向中间闭目沉思的路苗苗。
    书店的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了,菲茨杰拉德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大声问:“我没错过什么吧?”
    “嘘!”除路苗苗外的所有人都扭过头瞪着他,对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菲茨杰拉德连忙的捂住嘴,波光粼粼的碧蓝色的双眸专注且期待的看向闭目不语的路苗苗。
    一时间房间安静得几乎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声。
    十几秒后,路苗苗睁开眼睛,眼中隐有光华流转,一股清淡的气把她身体包裹起来。
    她双唇微启:“风来。”
    密闭的书店里俄而起了微风,风以路苗苗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她桌子上的文稿被吹的哗哗作响。
    风拂过乐景的脸颊,恰似吹面不寒杨柳风。他深吸一口气,嗅到了淡淡的油墨的清香。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路苗苗,唯恐自己落下了什么细节。如此专心的当然不仅只有乐景一人。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这三位天才也同样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路苗苗身上。
    他们正在旁观路苗苗的织梦仪式。
    狼孩莫格里的故事给了她灵感,她以狼孩为主角,创造了一个新的故事。
    在织梦师力量的引动下,每个完成了的故事将会散发出人类闻不到,只有无形之物能闻到的气味儿。每个故事的味道不一样,而无形之物只会和味道好闻的作品签订契约。
    无形之物,无影无踪,没有人知道它们来自哪里,没有人知道它们的社会形态。只是有一天,它们突然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它们无形无态,当和织梦师的作品签订契约后,在织梦师的指引下,它们会化作织梦师作品里的众生百态。当读者翻开织梦师的作品后,就会入梦,整个人就能进入作品所在的世界,亲身感受作者投注在作品中的感情和思想。
    来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半年,乐景还是第一次目睹完整的织梦仪式。因为织梦对于织梦师来说是一个很私密的事情,等闲是不会让人观看的。乐景他们能来围观,也是得到了路苗苗的允许。
    路苗苗握紧手里的钢笔,缓缓举起,移动笔尖在空中龙飞凤舞,清越的声音再次响起:“请梦。”
    点点微光自她笔尖划过的区域浮现,好似黑夜中的萤火。微光越来越多,连在一起汇成了棉絮般的光团。
    路苗苗伸出左手置于光团下方,在漆黑寂静的深夜里,她被光团照亮的脸庞看起来肃穆、圣洁。
    她小心地托举着光团,好像在托举着一个小小的,初生的星辰。
    她低声喝到:“启梦。”
    话音刚落,放在书桌上的文稿突然飞了起来,一张张稿纸排成同心圆一层一层把路苗苗围在了里面。原本安分待在路苗苗掌心的那枚光球突然开始了躁动,仿佛橡皮泥一般变形成各种形状。
    路苗苗闭目浅笑,眉心突然多了一枚明亮的光斑,在光斑出现的那一刻,掌心躁动的光团立刻安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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