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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唇枪舌剑(第一更)

    一场宴会,最后到的那个人,总是身份最高的。
    这样的小心思程嘉溯有,侯轻白当然也有。两位总裁在宴会厅门口遇上,光景未免有些可笑——都是身家百亿、呼风唤雨的人,偏偏像两个小孩子一样争这一口气,非要请对方先进去。
    侯轻白那一边没带女伴,秘书一脸严肃地跟在旁边,活像要去参加什么重要会议,相比之下,带着我的程嘉溯就显得轻松多了。
    两个人还在互相谦让:“侯兄先请!”
    “程公子先请!”
    然后程嘉溯就着侯轻白做出“请”的手势,施施然走进了宴会厅。侯轻白脸色一变,先来后到是一种顺序,两个人当面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种顺序了——他就像个侍者,而程嘉溯厚脸皮地在他延请的时候接受,简直就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宴会开始,一番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自不必说。我现在扮演花瓶也扮演得很熟练了,再加上对项目了解也还算深刻,和别人聊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不会露怯,倒引来当地接待着一番夸赞。
    对于“张小姐真是渊博”的评价,程嘉溯是一点不脸红地照单全收。不过他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和侯轻白互相攀比上,这两个人只要一见面就是分外眼红,一个话里话外贬低对方是靠着家世才有如今成就,另外一个似笑非笑地回应对方就是底气不足的土鳖……
    头儿如此,随行人员也没有和谐到哪里去,都恨不得把对方灌翻。当地安排的接待人员都傻眼了,通常他们做这些接待,都要辛辛苦苦地劝投资商喝酒,这回倒是奇怪,他们还没劝呢,两名投资商自己杠上了。
    虽然奇怪,接待人员倒也没惊慌失措,不慌不忙地指挥服务员上酒,又去后厨要醒酒汤。
    好死不死,钟楠又来招我。他不知道自己的把戏已经被程嘉溯戳穿,还以为我是当年他一句话就能哄住的张梓潼呢,不久前被我踩在脚下的脸皮捡起来熨一熨,居然又贴到了脸上,人模狗样地凑过来找我说话。
    程嘉溯忙着和侯轻白斗,暂且顾不上我这边,我端坐不动,眼皮也不撩一下,淡淡问:“钟先生还有什么事么?”
    钟楠是拉着同事一起来的,他似乎笃定了我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发火,好脾气地笑道:“潼潼,相识一场,虽然我对不起你,但我真的知错了。我这里向你赔罪了,干了这一杯,咱们一笑泯恩仇,怎么样?”
    说着一扬脖,就干掉了手里一杯白酒。他同事在旁边大声叫好,又鼓动我喝了这一杯。
    我没理他们,舀了一小勺雪花蛋细细品尝,仿佛这两个人完全不存在。
    钟楠见我软硬不吃,有点狼狈,竟哀求道:“潼潼,我真的知错了,请你原谅我。”说着又咕咚咕咚喝了两杯。
    接待方准备的酒是茅台,钟楠一口气喝掉三杯,脸也红了,舌头也大了,含糊道:“你喝!你不喝了这杯,就是看不起我!”
    他明知道我酒量很差,却还借酒撒疯逼着我喝酒,打的定然不是什么好主意。我轻轻一笑,端起酒杯,对他举了一举。
    钟楠眼神一亮,仿佛看到了什么曙光,兴奋起来。
    我端起酒杯凑到嘴边,嗅了嗅,的确是上佳的茅台,酒香浓郁醇厚,酒液微微挂壁,当得起名酿的称号。
    然后我伸出手,当着钟楠的面,缓缓倾斜酒杯,把那杯酒一丝不留地倒在了地下!
    钟楠变色:“你这是做什么?”
    我冷笑:“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就这样的贱人,还想让我陪他喝酒,真是好大的脸!
    钟楠的同事很尴尬,干笑着打圆场:“张小姐一个女孩子,确实不好喝酒的,你喝茶,喝茶就好。”
    钟楠挤出一丝艰难的笑来,“你还是这么任性。”
    听他这语气,倒像是跟我很熟似的,我宁愿和周玫做一对塑料花姐妹,维持虚假的情谊,都不愿再与他们打交道下去。
    当下款款起身,风情万种地对他们笑了笑,换了个座位,坐到周玫旁边。
    这是明显的拒绝,稍有脸皮的人都知道不应该再追上来了。钟楠这没脸没皮的贱人还要再说什么,被他同事拉了回去。
    周玫长眉微蹙,柔声道:“阿溯的胃病……”
    她一提胃病,我就想冷笑。今年春节在程嘉溯家里,就是为他胃病的事情,我和程嘉溯大吵一架。
    追根究底,那一次吵架的根源其实是我吃了周玫的醋。当时我之所以吃醋,就是周玫用这种女主人的语气嘱咐我,要好好照顾程嘉溯的缘故。
    她仿佛一点都不介意程嘉溯对我的宠爱,仿佛……仿佛是不动如山的正房夫人,不论我多受宠,都越不过她的地位去。
    所以她温柔大度,既不介意程嘉溯的冷淡,也不介意我的冒犯。因为她笃定她才是程嘉溯要共度一生的人,而我不过是小小插曲,虽然有时候我和程嘉溯的蜜里调油会让她难过,但她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但实际上,我才是程嘉溯的正牌女友,程嘉溯从未对周玫表示过好感,她这种表现,未免有些自作多情。
    偏偏她借着关心程嘉溯做出这样的姿态,谁也不能说她的关心不对,所以我常因为她而感到郁闷。
    这会儿周玫又提起老话,我刚刚怼过钟楠,正是气盛的时候,也就不客气了,“程嘉溯的胃病是老毛病了吧,我也奇怪,怎么值钱那么久都没想着治好呢。”
    周玫:“你知道的,他不喜欢去医院,也不喜欢看医生。林栎也拿他没办法,唉,真是任性。”
    顿了一下,她又说道:“以后就要麻烦你多费心了。”
    一副“我把老爷交给你,你可要给我照顾好了”的语气。
    我脸上带了点笑,话却是冷冰冰的,“我托师兄从德国买了特效药,监督他吃了大半年,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经好了。”
    周玫脸色一白,没再说什么。她应当已经意识到了,她在有意无意地宣示主权,而我也在用行动证明,我才是程嘉溯喜欢的人,未来的程太太。
    这顿虚情假意的宴会次日,当地的接待人带着我们跑了昆明周边好几处地方,以便我们确定生物科技园的选址。
    位于云贵高原上的这座城市号称春城,气候温和怡人,郊区的空气更是清新得发甜,就是泥泞的乡间小路不太好走,一步一滑。
    我本科时代跟着一些老师跑野外调查的时候来过这里,走得还算轻松。出发前我就向整个考察队通报过这里的路况,因此我们这一队早有准备,个个换了运动服山地鞋,就连周玫,除了滑了几下外,都没有出什么状况。
    反观轻白集团那一队人,不知道是没考虑到这边的路况,还是因为觉得运动装太不正式,西装革履早就被一人多深的草丛中不断抖落的露水打湿,皮鞋上更是沾满了泥。
    接待人员有点冒汗:“对不住对不住,郊区农村是有点穷,基础建设也不好。”
    侯轻白轻飘飘看了钟楠一眼,对接待人表示无妨,让继续带路。钟楠额角见汗——他也是生物专业出身的,应该有跑野外的经验,偏偏没想到这一点,可以说是非常失职了。
    其实这是侯轻白冤枉钟楠了:钟楠本科在云城大学,那是干燥的北方,他们跑野外也多半往北边跑,哪里会对昆明的气候条件有所了解?
    但这种事情我是不会向侯轻白解释的,就让他误会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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