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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布道者

    字很少,但这不是全部,想要知道更多的信息,就必须同意布道者提出来的任何条件,而对自己职业认识并不深的看客,此时就象一位生意惨淡的妈妈桑,把自家的小姐一个个推出来介绍,以求能让马永贞大爷挑中。
    马永贞大爷用手轻轻敲着柜台的桌面,妈妈桑马上会意,打了个响指,柜台内的酒保就走过来,妈妈桑点了一杯极品葡萄酒,价格为1金币,也算是出手大方了。
    小马哥轻尝一口后感觉平淡无味,但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会被人鄙视,他轻轻的说:“阿看啊,做为同胞,我其实是非常想帮助你的,但是同胞我最近手头有点,咳咳。。”
    妈妈桑会意,露出媚笑说:“咱新加坡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啊,说错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咱们是同胞,同胞有难,自然是鼎力相助。”
    大爷与妈妈桑经过一番扯皮后获得了协议。
    布道其实是带有一种强烈的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如果小马哥同意,那么布道者是不会透露任何消息,而一旦小马哥同意,那么无论任务多变态,小马哥都必须完成,不完成的话,后果很严重。
    后果有多严重?
    损失的不是金钱,不是装备,而是生命。
    接受了布道却没有完成神所交托的任务,那么接受布道的人将做为祭品被献给神。当然,接受布道的人在知道失败后就不可能会乖乖的抓住,但双方签了协议,这个协议充满了神圣色彩。
    在任务失败后的第一秒钟,布道者将会获知接受的在大陆的哪个地方,就算是接受者躲在天上或是地底中心,布道者也能知道,而布道者此时是无敌的,当然是相对接受者而言,布道者能够瞬间移动到接受者一百米的范围内,而一旦接受者看到布道者,就算接受者拥有顶极装备,终极等阶,也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乖得就象灰太狼遇到它老婆一样。
    但系统也不可能把接受者设得毫无反抗之力,布道者只有一天的时间能够处于无敌与瞬移状态,而瞬移的次数也仅为三次,也就是在一天时间里,布道者在对接受者时是完全无敌,但他只有三次瞬移到接受者一百米范围内的规定,超过时间与瞬移次数,布道者的行动就被列为失败,有什么惩罚只有布道者职业的人自己知道。
    而接受者在获知自己任务失败时,可以呼朋唤友来保护自己,接受者的朋友攻击布道者自然是不会被miss,因此布道者本身的实力也很重要,并且还需要相当的智力,依靠当时的环境与形势接近接受者,只要他接近接受者三米范围内,接受者毫无反抗之力,更不能逃跑,布道者只需抓住接受者,他就能瞬间被传送到自己的神庙中,将祭品献给自己的信仰之神。
    这么bt的条件自然是不会被人接受的,但布道者有权在对方没有签应协议之前不透露这些限定,一旦对方,比如小马哥接受了协议,那么这些信息就会瞬间由系统告知小马哥,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布道者职业带有很强的强制性。
    小马哥听完系统提示后自然很愤怒,而看客则就抱着他的黑板躲到一边,避免小马哥将酒杯扔在他身上。不过小马哥的怒气来得快去的也快,至少他所获知的信息表明,那个阿汶塞之枪真的与他的职业有所关系,也就是任务失败对自己也有很大的损失。
    看客不愿意透露若是小马哥任务成功后他会得到什么奖赏,在小马哥获取全部信息后,他就抱着黑板冒雨溜走了,他怕小马哥等下反悔把他暴打一顿,他现在的实力比才刚刚11级的小马哥还要菜(跟着波丝小姬捞经验升了一级)。
    小马哥觉得自己能够在茫茫人海中遇到看客也算是蛮幸运的,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看客不可能满世界乱逛,他所走的每一个地区,肯定都有一名隐藏职业者,因为他是接到提示才会去下一个目的地,至于对方是隐藏职业者这一点,看客倒是确实不知道,他在这个阶段以为是自己职业提供的便利。
    而看客到达一个地方,比如这个阿瓦利边境小镇“布哈”,就是接到系统提示,但至于哪个人会接受他的布道,他只能一个又一个的询问,直到系统再次提醒他要前往下一个目标,无论有没有人接受,他都只能离开。
    而现在小马哥接受了他的布道,系统马上就奖励了一些东西给他,并同时提醒他下一个地点的名字,所以看客才会冒雨离开了边境小镇。
    小马哥自然是不表楚看客的情况,他在消化着从看客那里得到的信息。所谓的“阿汶塞之枪遗失了,神很失望,他的怒火将费尔伦的踢彩城化为废墟”,这句话其实是被披上神话的色彩。
    事实上血腥历1020年,也就是三百多年前,有一个强盛的人类国家叫“布而哈根”,国家的名字就是国王的名字,布而哈根是一位残暴的君主,同时也是一位精神君主,他的国家一共有三千多万的人口,全部信仰“布哈神教”。
    布而合根很喜欢征战,在当时的费尔伦也是一个强国,还没有沦为公国,布而合根进攻了费尔伦,却在踢彩城受到了重创,亲征的布而合根被打成重伤险此丧命,他的心爱武器——阿汶塞之枪,也成为了费尔伦的战利品。
    穷兵黩武的布而合根在伤势稍好之后,开始疯狂的召兵,继而狂攻踢彩城,最终攻破踢彩城,将整个城内的民众屠杀一空,后转战整费尔伦。可以说费尔伦由一个王国最终沦为公国,完全是被布而合根这个疯子害的,费尔伦公国被打得紧缩防线,而周围的公国,特别是当时还很弱小的阿瓦利王国,趁机打着支援的口号,联合周边的公国攻击了布尔哈根,并且吞没了原属费尔伦后被布而哈根侵占的土地,从而一跃由王国成为帝国,雄霸人类国家数百载。
    那位暴君布而哈根与那位血腥女王,也就是人类的先祖有一个很明显的共同点,那就是身披一身盔甲,骑着一匹会飞的巨兽,手持一杆凶狠的长枪,他,是一名骑士。
    由此可见,骑士还真是一个邪恶的职业,从己知的两名骑士来看,全都是凶样成性之辈,难怪费尔伦公国是附近公国最为憎恶骑士职业的公国,一旦发现有人是骑士,或者有成为骑士的倾向,马上就会派人抓起来,然后活活的被烧死,还不是马上被烧死,而是烧上三天三夜,魔法世界的火很厉害,更厉害的是术士的复生术,可以不断的修复坏死肌体与神经。
    这个世界的骑士职业特征就是身着一身严密厚实的盔甲,提着一柄血红色的长枪,骑着一匹会飞的巨兽。
    在现今认知的世界观中,骑士全是会飞的,因此各国军队中的甲骑兵不会被视为是骑士,他们统称为骑兵。而战士职业中,同样也有提着长枪,身着盔甲,骑着战马的职业者,他们被称为枪骑战士,而不会被称为骑士。
    小马哥对获得的信息很满意,只要他以后不用血红色的长枪,不骑会飞的巨兽,那么就不会暴露他是骑士职业者,再说,会飞的巨兽,那不就是龙?
    龙,不是现有56个种族中的一员,也就是说它还没有做为一种种族而存在,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中,龙,同样被视为邪恶,而且经常被人杀,杀龙的人也不会成为英雄,人们对屠龙者就象对待菜市场的大妈一样,不会另眼相看。
    但根据屠龙者们的记述,他们所杀的龙虽然拥有庞大而恐怖的身躯,也拥有强悍的物理攻击能力及bt的防御能力,但这些飞不会飞,或者说能飞,但就象鸡也能飞一样,只是那能叫飞吗?
    那这会飞的巨兽是什么东西呢?
    小马哥曾经在书店翻了很多书,但却始终没有插图出现,那个血腥女王被排除出56个种族先祖的行列,她的一切全被销毁。而布而哈根这位暴君,因为费尔伦对其怨念很深,做为依附阿瓦利帝国的条件,要求阿瓦利帝国将所有有关布而哈根的资料全部销毁,以泄这个暴君将人家一个好好的王国打残变成公国。
    不管如何,这个被称为“布道之阿汶塞”的任务是有时间限制的,三个月的时间就是它的底线。如果小马哥没有在这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那么等待他的就是那个bt的惩罚。
    这个任务的完成就是找到阿汶塞之枪,找到后也不用交给“布道者”看客,可以收为己有,当然要是缺钱也可以卖,要是不爽也可以扔掉,只要你触碰到了这柄枪,你就完成了任务。
    任务完成是没有奖赏的,能得到好处的只有看客,也因此在接受布道之前,就必须与“布道者”谈成交易。小马哥认为自己算是卖的太便宜了,仅是获得100钻币的报酬,实在与任务的难度不相匹配。同时他也很奇怪,看客这鸟人怎么能有如此多的钱。
    1银币如果算是1元rmb的话,100块钱就是1金币,1000块钱就是1钻币,算来这100钻币岂不就是10万元??当然,现在黑市上的银币价格没有这么夸张的,听说十银币才值一块钱的。随着玩家等级的提高,估计这价格还会更低。(100银币=1金币,10金币=1钻币)
    虽然有储物戒指,但这么多钱放在身上肯定不安全,小马哥赶紧冒雨将钱存入“神旨,然后雇了辆马车,顶着风雨前往最近的阿瓦利帝国城市——瑞达城,只有在较大规模的城市,才有传送阵的存在。
    从边境小镇“布哈”前往瑞达城需要七天的路程,这还是指坐快马车的情况下,要是步行的话,如果掠疾不够强悍,至少半至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因此,坐在马车里的小马哥很认同骑士就该骑着会飞的巨兽,这样杀敌就快速很多,而且无视城防,直接就降落到人家的屋顶,然后开杀,多爽。
    游戏时间的七天七夜就是现实时间的一天,坐马车也不是无所事事,可以打开官方论坛,上面正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玩家打口水战。不用担心自个不会多国语言,发贴后,文字会自动转换,比如英语到了中国地区就会自动转换成中文。
    这与游戏里的装备注解是一样的,装备注解开始是???,获得者根据自己的语言选择转化成什么文字,若是要展现给别人看,或者出售的话,装备上的注解同样可以转化成各种语系的。
    看论坛的赏金贴也能获取到一定的信息,比如有人悬赏提问“哪里有与奔狼剑手相关的信息”,从这贴子中可以得出,奔狼剑手是一个隐藏职业,有可能还是兽人中的职业者。
    狂奔的马蹄在泥泞的路面上溅起朵朵水花,两边的树林快速倒退而走,驾车的车夫穿着由怪兽皮制成的防水雨衣,眼神专注的盯着前方,透过密集的雨幕,指挥着马车的前行。
    突然一支箭从前方路边树林中横空而出,这是一支响箭。赶车多年的车夫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他甘勒住缰绳,让急驰的马发出一声长嘶后停了下去。快速的停车,让坐在马车里的顾客一头撞上了前方的车门,痛叫一声怒斥车夫。
    “尊贵的老爷,我们遇到强盗了。”车夫一脸无奈的说道。
    强盗只会抢劫顾客,并不会对车夫造成伤害,车夫的损失就是这一趟他白走了,被抢光的顾客不能把他扔在原地,车夫必须将顾客送到最近的村镇,然后就算尽到义务。如果他不理会顾客,顾客会向**控诉他,那么他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失。
    小马哥对遇到强盗这种事情也很无奈,虽说人类社会的国家都是法治社会,但法治社会的治安并不是很好,特别是离城市较远的村镇地区,这些地方强盗时常出没,**虽然也常常派出警卫队去清理,但强盗们做案后又化为良民,如果不抓个现场,是很难抓到的。
    将胸口的空间储物戒指摘了下来,塞到车箱内的一个空隙中,当然在此之前还必须取出一百银币放在身上,否则一毛钱都没有还坐啥马车?坐霸王车啊?
    强盗们也很辛苦,这么大的雨还要出来抢劫,若是遇上个肥羊自然无怨言,但遇上一个连包袱都不带,全身只有一百银币的瘦羊时,强盗的怒火就狂飙起来。数十名强盗骑着马,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恐吓,咒骂,踢打着可怜的小马哥。
    强盗也是属于职业者,它是一个统称,基本上里面不是刀战士,就是枪战士,全是属于单一的职业者。严格的说,如果人数不是数十个,而是两三个的话,小马哥虽然等级低微,实力很差,但他还是有信心能够收拾得下,只是现在嘛,还是继续装老实瘦羊的好。
    刚刚穿上没多久的地摊装备被扒了下来,这花了数百银币购买来的装备换了主人,身上的一百银币也被没收而走,强盗们巡视了一番车箱后,发现确实没有油水,扔给车夫一面三角旗,上面写着“劫”字。
    劫,说明这辆车己经被抢过,强盗们也知道不能赶尽杀绝,若是将这条路上的客人抢了又抢,那么相信以后这条路将没有人会愿意走,反正去瑞达城的路又不是只有这么一条,其它的路早被别的强盗团伙占了,要是这条路没有了商机,那么这条路的强盗只能去跟别条道上的强盗火拼,这样做不太值得。
    凭着这面挂在车头的劫字旗,小马哥一路顺畅得到达了最近的村镇,车夫述说了车行的规定,也就是如果被抢,顾客身上一毛不余的话,他只能送到这个地方。如果顾客机灵,还有钱的话,那么之前一段的路算是免费,后面的路程将继续算钱。
    小马哥对这辆车感到晦气,反正根据车夫所说,劫字旗的作用也仅能到这个村镇为止,后面的路就起不了作用,所以小马哥愤愤的咒骂几句表达自己的愤怒,在车夫不断道歉声中,进入了这座名为“迹”的村镇。
    坐马车是为了避雨而且省钱,但现在看来马车实在不够安全,而且车夫们没有一点反抗精神,所以小马哥咬了咬牙,冒雨进入镇内的售牧场,选了一匹雄壮,据说奔跑快速且持久力很强的马。
    售马人介绍马的时候,特意提了此马的血统,在魔幻世界中,马也分为普通马与魔兽马,而这匹据称拥有统正“火晰”血统的马,就是一匹魔兽马。
    魔兽马可以做为战马来使用,无论是奔跑速度,耐久力还是冲撞力,都强于普通马的数倍。因此,它的价格自然也是不低的,开价10个金币。经过小马哥不断的砍价,最终以8金币的价格达成交易。
    买到火晰马时也知道了一个赚钱的门径,那就是可以去附近的火晰小平原捕捉这些火晰马,成年的火晰马价格最高,幼马价格相对就低了点。而小马哥买到的这匹马晰马就是成年马,经过魔法药物洗礼后,就被洗去了野性,成为温顺的家用马。
    配上马鞍,马缰,马蹬,打上马蹄铁又花去了一些费用,最终在雨势渐小的时候,小马哥骑着他的火晰马踏上前往瑞达城的路途。
    要说那卖马的还真是没有夸口,火晰马的奔跑速度快是没得说,它的冲锋能力也十分强悍,并且能够自主的避开强盗们设置的绊马索,这让只会抓着马鞍随马上下起伏的马永贞很是高兴,否则以他的骑术,在发现绊马索时,马估计己经将他掀了出去。
    会辨识危险,在遇到扎堆而立在道中的强盗时,由于小马哥并没有拉缰绳,因此略有ai的火晰马就瞬间爆发了它魔兽的本体技能——火冲。并不是说整匹马全身起火,而是它的四蹄突然间冒出火花,就象哪叱三太子踩着风火轮一样。
    强盗们一看自然不敢再站在道路中间等死,会远程攻击的就射箭,不会的就骂脏话,但箭最终也赶不上火晰马的冲锋,最终火晰马将那群强盗远远的抛下。不过也有后遗症,那就是在余下的路程中,火晰马萎靡不振,跑得比马永贞走路还要慢,简直就是在拖着四蹄赶路。
    这种后遗症的时间约是五个小时,五小时后火晰马就重新恢复了状态。如果小马哥手上有魔法药剂的话,那么就可以很快消除火晰马使用“火冲”技能的后遗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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