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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不起眼的受害人

    高云辰就这么被陈启宇打发走了,随即陈启宇便被闻人煜催着回房换了身清爽的毛衣,然后就窝在房间里都不出门了。
    “阿煜,你说杭城会有狼吗?”陈启宇懒洋洋的问。
    闻人煜开着电脑,正在查看本地论坛上,关于城市有狼这一都市传说的各种帖子,看的出来,很多都是跟风浑水摸鱼,造谣混点击率和评价的,有参考价值的帖子,也就那么一两个。
    陈启宇的问题,让闻人煜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杭城连大型犬都不能擅自养,狼——你当杭城的警察城管都是吃素的?”
    闻人煜这么一说,陈启宇是没了声音,反正这事本就是逗逗那个熊孩子的,他也没真觉得还能有狼混进杭城来。
    不过闻人煜倒是对那个说警方确认的帖子有些兴趣,一字一句的看着帖子里的描述,虽然其中必然有不少发帖人自己脑补和添油加醋的部分。
    这个帖子里的当事人,跟高云辰一样,是在某个周五的晚上遇上事情的。当时的时间,比高云辰的这次还要再晚上一个多小时,是将近十二点了。
    帖子里提到的地点,倒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高架桥的下面,没有机动车经过的道路附近。
    当时这人声称见到了如狼巨大的动物身影,帖子里还配了张图片,是他对着墙上的影子偷偷拍下的,的确像是犬科动物,形体也比一般的狗要大上许多。
    但仅仅凭借一个影子,要判定这是不是狼,恐怕是需要了解这方面知识的人出马的。闻人煜翻了翻下面网友的评论,似乎都不敢下定论。
    比高云辰更具体的是,这个发帖的人称,当时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他壮着胆子跑过去看的时候,却没有看到人了,只有地上有些血迹。
    警察是这个博主叫来的,当时警方查看现场的时候,他留在现场,听到了一句警员说的“的确是人血”的话。
    所以,凭借这些,这个人在论坛上发了这个帖子,标题虽然说吃了人,文中倒是只字未提。下面的评论自然是十分的热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自己再也不要穿捷径走小道了。
    刚才,陈启宇给吴晨峰打电话询问的情况,闻人煜自然也都听到了,看样子警方这边,暂时是没有立案的,不要说子虚乌有的狼,连受害人都没有,这案子也没法立。
    闻人煜想了想还是给吴晨峰发了消息,让他把这个案子的相关口供和现场调查的资料都发送过来。
    临了,闻人煜还加了一句:“放心,以后有事一定只找你。”
    那一头,吴晨峰看到这样的消息,只能笑着摇摇头,韩硕说的没错,果然不能当着这两兄弟的任何一人说另一个的坏话,这是互动消息,并且都十分记仇。
    吴晨峰的动作很快,一份文档几乎是立刻就传送了过来。内容不多,闻人煜扫了几眼,就看完了。
    报案人的口供比较长,但是基本和论坛上的帖子大同小异,没什么值得特别关注的地方。警方的调查主要是针对报案人所说的区域进行了搜索,除了在地上有一块大约手掌大小的血迹,没有发现打斗或是挣扎留下的痕迹。
    不过报告里提到,现场除了发现不少人的脚印外,也发现了一组动物的脚印,经判断,应该是大型犬留下的。
    “所以根本不是狼,可能只是有人在遛狗?”陈启宇看着资料插嘴了一句。
    闻人煜没有反驳,从吴晨峰提供的资料看,警方当时对周边的区域也进行了搜索,包括水域也适当的进行了打捞,一无所获。
    同时,警方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因为事发地的区域并没有监控覆盖,能找到的也是附近几条街的,并没有发现特别可疑的人员或者车辆。
    如此排查了一番,没有出现任何的受害人,警方也特意关注了一个阶段里的报案情况,没有失踪人口相关的警情。
    到这里,这件案子才暂时搁置了下来。
    不过,大约是因为第一个报案人将这件事情发到了论坛上,还说明了警方的介入。在那之后,还有过两个路人也曾经报警,表示看到了网上谈论的“狼”。
    不过,两人提到的方位却也不相同。加上这次来委托陈启宇的初中生,这四个人提到的地方全部不同。相似的地方则是,基本都是高架桥之下,或是桥洞附近。
    “得了,你别劳心劳力的看这种玩笑似的案子了,还是早点养好精神,咱们也能早点出发。”陈启宇劝闻人煜。
    闻人煜抿了抿嘴,果然陈启宇这小子,还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但就像陈启宇和秦楚月说的那样,自己若是现在的样子,的确是哪里都别想去。
    不过,眼下倒是有件事情,应该让陈启宇去跑一趟。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侦探的直觉,或者是闻人煜太过敏感,这四起自称看到“狼”的事件,总让他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想来想去,不如让陈启宇去亲自求证一下。
    “阿煜,这么冷的天,你让我深更半夜去街上查证别人遛狗的事情?”陈启宇简直不敢相信,闻人煜竟然打算查这个都市传说的案子。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你见过谁是这么遛狗的?”闻人煜指着后面报案的两起,警方采集回来现场的狗脚印,判断可能属于同一只狗。
    一般来说,常人遛狗的线路都是固定的,即便有时候有变化,也不会是像这几次事件一样,满城市的到处跳。所以,闻人煜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既然闻人煜发了话,陈启宇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不乖乖去求证,按照闻人煜的调性,大约是会半夜自己出门去的。要真让闻人煜自己出去,陈启宇觉得,自己大概会直接被秦楚月追杀。
    虽然是答应了要出门调查,但对于究竟要调查些什么,陈启宇还有些云里雾里,谁让闻人煜说完狗的那些事情之后,就突然睡觉去了,到现在眼看着陈启宇要出门了,也没出来吱个声。
    陈启宇出门的时候,大约是快十点,他看了眼时间,想了想,先去了高云辰提出委托的那个地点。现在开车过去,到达的时间,应该和之前高云辰经过的时间差不多。
    把车开到的时候,陈启宇将车停在了边上的一个小弄堂里。高架桥下面只有非机动车能通行,道路的两边都有台阶,可以通到上面。
    陈启宇从高架桥下面慢慢的穿过去,就像之前高云辰说的一样,这里有一些流浪汉或是乞讨者。高架桥就像是一片天花板,可以遮风挡雨,他们大约是把这里当成了栖身之所,靠近里面的位置,还堆着些像是回收回来的日用品。
    这些流浪汉,就像是这个城市里看不见的影子,有时候,他们就躺在你的面前,众人却可以对他们的存在视而不见。同样的,他们也独立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和这个城市里的人产生交集。
    见到陈启宇经过,几个流浪汉只是懒洋洋的抬了抬眼皮,连躺着的姿势都没有变换一样,他的存在,丝毫影响不了他们的休息。
    陈启宇从流浪汉们的面前走过,然后一直往前,走到了道路的另一边。比起那边几个流浪汉抱圈取暖的热闹劲,这里倒是一个人也没有。不过看着桥下面,石墩边上堆着的一些破破烂烂的杂物,这里原本应该也曾有人居住过。
    陈启宇在周围转了一圈,发现原来这头也有个小弄堂,跟他停车的那边十分相似,弄堂里也停了不少车,估计都是周边居民的。他抬头看了看弄堂两侧的建筑,和对面一样,都是稍稍有些年代的杭城老房子。
    这一趟转下来,陈启宇觉得基本没什么收获,要说当时高云辰看到的是大型犬的话,那么狗也好,人也好,大约就是从这头的弄堂离开的。
    这时候,虽然是把棉衣外套的帽子套在头上陈启宇,听到身后有拖拉的脚步声,一步步正在靠近自己。他慢慢的握紧了拳头,周身都警惕了起来。然后一个猛然转身,只见刚才躺在那里的一个流浪汉,正弓着背,慢慢朝自己走过来。
    “你,你是城管?”流浪汉战战兢兢,声音沙哑,眼中满是警惕。
    听他这么问,陈启宇倒是送了口气,只要不是对他有敌意就行。看流浪汉的架势,大约是怕被赶走,想来这个区域,他们也偷偷摸摸住了好久了。
    陈启宇想了想,否认了自己是城管,然后顺口问了一句:“这里看上去也有人住,怎么这么晚还不回来?”
    那流浪汉顺着陈启宇手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是桥墩下面对着的一床拼凑的破棉被。他自然是认得的:“他呀,不见了好几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混够了钱,像之前说的那样趁着年前回乡去了,连这些东西都没要。”
    “你说,原本住在这里的人不见了?”陈启宇一下子抓住了重点。
    “也说不上不见,”那流浪汉见陈启宇的样子的确不像城管,便觉得没有了威胁,便想要回自己的位置去睡觉。结果陈启宇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五十元的纸币,豪爽的塞在了流浪汉的手里,那人便立刻转回来,然后随意的坐在地上,继续往下说,“他原先跟我们混在一起,后来他说有了回乡的意思,然后就突然不见了,估计是回去了。”
    “他哪天开始不见的?”陈启宇接着往下问。
    “好像是之前那个礼拜五的晚上,第二天就没见他来找我们。”流浪汉说的日子,就是高云辰声称见到“狼”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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