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杀到你答应为止。”
这句话不光让天宫爱如坠冰窟,就连白鸟泽衣都忍不住汗毛倒竖。
秦歌以往给人的印象向来都是嘻嘻哈哈没个正形,除了身边的姑娘之外,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也从来没跟谁红过脸,即便是对待敌人,他通常也只会冷嘲热讽,像个装逼犯似的得瑟。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白鸟泽衣根本就不相信如此暴戾的话会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天宫爱深深看着秦歌冰冷的眼睛,越看心里越寒,因为她从里面看不出哪怕一丝一毫的玩笑或者恐吓成分。
如果自己不答应做他的宠物,他真的会杀光全世界所有姓天宫的人。
天宫氏已经传承上万年,不说全世界,光是岛国,拥有这个姓氏的人也有数万,秦歌他……能杀得完吗?
天宫爱是骄傲的,虽然刚才因为先祖的原因已经有些动摇,但此时面对威胁,一股不屈服的傲气便油然爬上心头。
就是死,也不能答应。
可是,秦歌仿佛拥有阅读人心的能力一般,手指在手机上的移动着,眼皮都不抬一下的说:“别想死,告诉你,没用。当然,如果你想让全族人为你陪葬的话,请便!”
天宫爱刚刚提起的那股气瞬间就散了,倔强的眼睛里终于缓缓出现了水雾。她自从记事起就再没有哭过,也不认为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让她落泪,然而今天才发现,原来死亡一点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屈辱的低头。
这时,秦歌拨通了一个号码,不再理会天宫爱,对着话筒说了句“准备好飞机,我要飞大阪,马上!”就转身回了房间。
白鸟泽衣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的时候还在发愣。
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不但听到了一向温和的秦歌说出“屠杀”两个字,而且还见到了倔强的像块石头一样的天宫爱掉眼泪。
今天是什么日子?太阳从西边出来的吗?
不过,虽然你争我夺的斗了无数年,但不管怎么说,大家都同属于高天原一脉,神宗氏已经注定灭亡,四大氏族的名头将永不复存在,北边还有一个超神级的雪女虎视眈眈,此时再看天宫爱屈辱的泪水,白鸟泽衣难免就生出了一些恻隐之心来。
掏出手帕递过去,她说:“今天有人绑架了一个秦歌很关心的人,所以他显得有些失态,爱酱你别太在意,其实,他平时是个很温柔的家伙呢!”
天宫爱抬头忍了很长时间,还是有一颗泪珠掉了下来,不过她没有去接白鸟泽衣递过来的手帕,自己用手背狠狠擦去,红着眼眶看她说:“所以你就甘心做他的奴仆?”
白鸟泽衣耸耸肩,无所谓道:“奴仆、朋友、亲人、爱人、甚至主人,这些身份在我看来,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同样会做你的奴仆、朋友、亲人、爱人和主人。”
天宫爱愣住,问:“什么意思?”
“就字面上的意思啊!除了在床上玩情趣的时候,那家伙从来都没什么当主人的觉悟,大部分时间倒像是一个尽职尽责的保姆一样,而且乐此不疲。”
“他……变态的吗?”
白鸟泽衣闻言立马就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扶着天宫爱的肩膀就要往地上倒,好一会儿才抹着笑出来的眼泪说:“没错,就是变态,而且还是受虐狂,他虽说要你当宠物,可我敢打赌,只要你能把他交待的事情办好,其他时间,怎么折腾他都没关系。”
天宫爱茫然的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大眼睛里满是不信,正要开口指责白鸟泽衣的恶作剧,忽然想起前天晚上,秦歌即便被深爱的女人杀害、眼神也依然温柔的那一幕,到嘴边的话就咽了回去。
事到如今,全族的性命都系在自己的身上,无论白鸟泽衣说的是否是真的,都已经不再重要。
更何况,先祖留下的遗言中也曾提过,跟随那个强大的存在,就是天宫氏的宿命。
小松家的客厅里,秦歌看着眼睛已经哭肿了的小松合香,心里愧疚的想抓狂,深吸口气,说:“合香,对不起!我……”
“大叔,你能把美代子救回来的,对不对?”小松合香猛地扑过来,抱住他哀切道,“我求求你,大叔,只要你能把美代子救回来,合香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
秦歌蹲下身,握住女孩儿冰凉的双手,柔声却坚定道:“是大叔连累了你们,一切都是大叔的错,你放心,最迟明天早晨,大叔就把美代子给你毫发无伤的带回来,你相信我吗?”
小松合香重重的点头,道:“美代子曾跟我说,大叔就像我们的守护神一样,所以我相信你。”
秦歌欣慰一笑,起身摸摸女孩儿的头发说:“那合香就先去陪妈妈吧!大叔去去就回。”
晚上八点,大阪市郊的一座占地颇广的山间别墅内,一位身穿浴衣的老者正一边惬意的饮着清酒,一边观赏艺伎的表演。
老者头发已经全白,但精神矍铄,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犀利有神,所以从外表上看,很难猜出他的真实年龄,乍一看似乎已经年过花甲,可仔细一看,又觉得应该是刚知天命的年纪才对。
他面前放了一张黑色的实木矮桌,桌上有几碟精致小菜和一壶酒,除此之外,硕大的房间里就再没有一件别的东西。
当然,人不算东西。
一名乐师坐在墙角低头弹奏着三味线,脸抹得像鬼似的艺伎则在老者五米开外舞着。音乐单调,舞蹈也很单调,可老者却欣赏的津津有味,看到喜欢的地方,就会开心的喝上一杯。
在老人的身后不远,还有一人闭目盘膝坐在那里。他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相貌平凡,穿一身唐装,除了脑袋上稍稍泛些红色的头发之外,没有丝毫引人注目之处。
但如果现在有人接近他,一定会感觉到一股和煦如春风般的温暖,就像台人形暖气一样,这也是大冬天里,那老头敢只穿一件浴衣的原因。
“鹏颉,你确定不来陪我喝上一杯?”老头一个人喝酒可能觉得有点孤单,就笑着问红发中年人道。
白鹏颉睁开眼,微微一笑,恭敬道:“谢老祖宗邀请,鹏颉喜欢烈酒,岛国人寡淡无味的清酒,实在无法入口,还请老祖宗赎罪。”
那老头赫然就是华夏岭南白家的家主——白震,而这个名叫白鹏颉的红发中年人,则是他亲手养大的贴身保镖,一位实力已达主神级的火系神裔。
“那就让人去给你拿瓶烈酒好了,老头子一人喝酒,实在没劲。”白震笑道。
白鹏颉想了想,还是摇头道:“老祖宗,今天鹏举掳了那岛国女孩儿,我担心冥王不会善罢甘休,这个时候实在不敢饮酒,万一误事,鹏颉万死难恕啊!”
“哎!”白震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冷笑道:“姓秦的没了空间异能,冥王神位已失,犹如拔了毛的凤凰,连鸡都不如,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老祖宗说的是,”白鹏颉道,“不过据我所知,那秦歌虽然继承冥王神位只有区区数年,但似乎御下手段颇为高明,身边还是有不少忠心手下的,另外,高天原的白鸟氏与他的关系也很亲密,这里毕竟是岛国人的地盘,所以鹏颉不敢有丝毫掉以轻心。”
“白鸟氏?”白震轻蔑一笑,说,“鹏颉,你说实话,心里是不是觉得老祖宗这次做事鲁莽了?”
白鹏颉连忙跪下,惶恐道:“鹏颉不敢。”
“是不敢,而不是没有,对吗?”
白鹏颉额头触地,一语不发,显然就是默认。
白震哈哈一笑,说:“起来吧!你我虽名为主仆,但与父子也差不到哪儿去,有话就说,不用搞得这么生份。”
白鹏颉又磕了一下头,才直起身说:“上下尊卑有别,鹏颉不敢造次。”
白震愣了愣,随即叹息一声,说:“你呀!跟你弟弟就是两个极端,一个太死板,另一个又太跳脱,真是让人头疼。”
说完,不等白鹏颉回话,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接着又道:“实话告诉你吧!掳走那个岛国丫头,除了是对秦歌的一个警告之外,也是对他的一次试探和邀请。老头子活了六十多年,从来都没见过身居高位者会一味鲁莽行事。
势力越大,牵扯就越多,地位到了一定程度,权衡利弊就会成为唯一的行事准则。秦歌虽然已经失去了神位,但手里的资源依然不少,如果他真的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和重情的话,就一定会明白我的用意。
至于白鸟氏,你就更不用担……”
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一个轻佻的声音,打断了白震后面的话。
“看来,我的智商要让白老爷子失望了,不过还好,至少小爷还比较重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