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喜欢去相信?
我看着李忆南,对着他说:“你说你讨厌我喜欢你。”
李忆南不自觉的蹙了蹙眉头,然后说:“这么耿耿于怀吗?”
我低下头。说到底我就是不相信我们这段莫名其妙的恋情和李忆南莫名其妙的态度。他就像是个谜团。如果你喜欢了十年的男生,突然对你说,他要做你的男朋友。
你会作何感想?
李忆南叹了口气。
“我今早还在庆幸你的反应还算淡定。”说到这他还无奈自嘲的摇了摇头。这句话他说了两遍。
???
我还是不敢看他。
昨晚我和李忆南确定拍拖的时候,我真的出了乱就是懵,还有就是被突然一下实现多年梦想的激动冲昏了头脑,以至于,我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只是肯定一件事,那就是李忆南成我男朋友,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一定要抓紧。
所以昨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情绪波动太大,物极则反了,也许又是我太累了,他睡在我身边,我也没有很激动,差点都要忘记这个男人是我多年的梦想,而且还突然成真了。
起床以后我也是懵逼的,他叫我起床我就起床,我完全没有什么其他很大情绪的起伏,因为我完全就觉得李忆南但时候和路边的甲乙丙丁一样,我潜意识知道这个我追逐了十年的太阳停下来等我了,可还是不知道他已经是属于我的了。
等换上了李忆南给我的衣服,坐到了438上,在他的旁边我的意识才渐渐正常,这一切都太可怕,李忆南成了我的男朋友,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男朋友,他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以后的人生我能够赋予一定的意义。
这一切都太突然了。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看向他,他的眼睛迷离的望着远方的公路。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
他突然说:“就知道。”
知道什么???
他打开窗户点了根烟。
李忆南抽烟?
他把烟头扔掉,对我说:“李木,我们都不是孩子了,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经过生死熟虑由心而发的。我承认我还没有那么喜欢你,但我却愿意和你生活在一起。”
我泪目。
“那你的意思是,你可以随便和个你不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我盯着的他星辰般的双目。
他全神贯注的看着我,用他一贯没什么波澜的语气说:“不可以。”
我吸了一口气,质问他:“那你为什么又可以和我在一起。”
“因为你是李木。”
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有这样一个绝世的才女,她高傲冷艳,她绝尘脱俗。但最后被一个叫胡兰成的男人用简单的一句:“你怎生的这般高。”失守心门,从而丢盔卸甲沦陷为爱情的奴隶,她叫张爱玲。
“你是李木”这四个字,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没有任何天花乱坠的修饰,就好像今天有人问你吃饭了没有一样那么稀松平常。但就这么一句话,它让我的怯懦,我的自卑全部消失到了九霄云外。
因为是我,所以可以。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待遇。虽然可能在绝大多数看起来这不算什么。
那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在李忆南的世界里,我李木也是特别的。就算是讨厌也是特别讨厌的。是特别的,就够了。没有谁可以轻易的就在另一个人的世界里成为一个特别的存在。
我的眼泪一直不停,这不是谢天甜的那种侨情做作给男人看的,也不是林黛玉多愁善感的,而是我李木被自己感动的。
这可是十年,整整十年,我对一个男人念念不忘了整整十年,没想到有一天这个男人真的成了我的。
他看我不停的流眼泪。一直皱着眉。
他有点像个无措的孩子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我太了解他心里别扭时的那些小动作了。生气喜欢抓东西,焦虑的时候喜欢抿嘴。
我现在不说点什么就真的对不起我这个新任男朋友了。
“警察是万万不能欺骗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的,大人物说过,欺骗人民群众感情的警察是要自己把自己关进局子的。”我抓着李忆南的衣袖,盯着他的眼睛,郑重其事的说:“所以,这位警察同志,你要听大人物的话,好好对待我这个人民群众,就算不爱我也要努力爱上我,就算嫌弃我胖也要买肉给我吃,就算生我的气也不能随便说分手,就算你受不了我你也要忍着。有好吃的要先给我吃,有好玩的要先想着我,看到好看的女孩子也要闭上眼想我的脸,不能再和其他有妇之夫做任何接近毛孔的动作,就算你不喜欢我,你也是和我姓的,你也只能是我的。”
威武,雄壮。
这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宣誓词,真是大佬在在天之灵赐我力量啊,梁静茹的勇气都不够给我使的,只有大佬的气魄才够给我使出如此这般神力。我是闭着眼说的,因为我不敢看李忆南,李忆南太可怕了,他可是警察!万一他一不小心一激动觉着我刺激他了,反手拿一个手铐把我打包扔进局子里。。。。。。
久久没有声,我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但是其余的安静的不像话。
我小心翼翼的缓缓睁开了因为求生欲紧紧闭上的双眼。
李忆南他看着我。
嗯…怎么形容这个眼神呢。特别??坚定??不不不,就是不知道怎么形容。
总而言之这个眼神会看的你很不好意思。
他任由我拉着他的衣袖,轻轻的说:“人民教师群体最应该做的是相信党和国家政府,相信人民警察,相信我。”
我虔诚的看着他的眼睛,现在的他就是我的神明,现在的我对他无条件的相信。因为那句“你是李木”什么都够了。因为他是李忆南,所以李木相信。
两个人在一起相处,最难做到的就是绝对的坦诚和绝对的信任。
一般在一起两人如果做到了这两点,那么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同样,可怕的就是一般的情人都很难做到这两点。
但从他说“因为你是李木”的那一刻起,我愿意把我的信任和坦诚真诚的给他。
就在前一秒中,不夸张的说,我都能够设想一万种我和李忆南没多久后就分手的场景,可就是刚刚那一句“你是李木”。
我心里的感觉很奇妙,李忆南很神奇,他有魔力,他只用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我的灵魂愿意跟他的灵魂融合在一起。这样说,可能有些夸张,但就是如此。
我一直都没有因为喜欢李忆南而去放弃和其他男人相处的机会,爱归爱,生活归生活。恋爱是每个女孩都向往的事情。大学时期的我与李忆南的距离整整隔了两千一百五十一点六公里,难道真让我大学都不读了像周董的歌儿里写的那样,连书都不读了,去李忆南宿舍附近卖早餐?人家是高中三年没好好读书,我也是没好读读书,但好歹还考了个大学。
既然有机会好好学习,还是冷静点别去卖早餐了。我也是个普通的女生,言情小说里那些爱的要死,去等一个没有结果的人的这种事情,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
真的遇到了那个对的人,本能都会驱使着你靠近那个人。有多少人现在最后身边的伴侣不是自己最爱的,有多少结了婚心里想的一直都是别人的。太多了……寂寞和现实会逼着你去和一个新的人相处,而你不得不向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妥协。
所以我并没有一直原地的就吊死在了这颗一直以来都不属于我的树上,就算我想吊死在这棵树上,这个树也不给我吊。所以我更加不可能这辈子只爱李忆南这一个人。
秦立新我爱过,爱他的同时,我心里最深处的秘密依旧是李忆南。
后来的那个钟野,我没有那么爱他,但我也是喜欢的。喜欢的同时,午夜梦回里教室课桌后面的那个人还是叫李忆南。爱慕和想念是一种习惯。
我一直寻找的一种感觉,是一种微妙,干净不带任何杂质,不是都市男女戏精们的矫揉造作,而是有内而发的灵魂契合。
我说的这种灵魂契合,放在现实生活里的感觉就是,两个人坐在一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静静地在一起,就算是发呆也很舒服。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什么,一个动作就知道对方干什么,彼此心意相通,可以一起携手面对接下来的困难,是爱侣,是朋友。
杨怡不止一次嘲笑我这种天花乱坠不切实际的想法,她嘲讽的说:“哪有你说的这种一个眼神就可以认定的人?!还灵魂契合?!肉体契合都很不容易了!就算是有,也至少是应该相处二十年以上磨合的平整的都不带光的夫妻啊!”
我要的感觉就是这样,两人眼神相对,一眼万年,感觉认识了几千年。
刚刚我的眼睛对上李忆南的时候,我向往的那种感觉破壳而出,这,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不好意思,串台了~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那种感觉。
他,就是我一直以来认定了的一眼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