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这个好,就这个吧。”朱星离拍板道,信字对朱弦,八竿子打不着,但配不负,甚是合适。大笔一挥,在纸上写下“不负”二字,递给林信。
    林信将那张纸珍而重之地叠好,方才那一瞬间,他差点以为沈楼也是重生的,听到后面却是松了口气。
    不负长生不负卿,反复咀嚼这句释义,心里痒痒,忍不住用脚趾抠鞋底。这个字真是太好了,就叫这个吧。
    美滋滋的林信伸手要自己没吃完的糖葫芦,却发现沈楼手里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竹签。
    方才有些紧张,无意识地给吃了,沈楼扔掉竹签,“我再给你买一个。”
    荼蘼节后,一日热过一日,林信白日不愿出门,就赖在清凉殿里读古籍。天下间大部分的孤本残卷都在一念宫里,乃是朱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每本都是无价之宝。
    他想在书里寻到自己重生的原因。而沈楼似乎也没什么事要做,偶尔出门见属下,大部分时间都陪着他。
    沈楼给浣星海去了封书信,提醒父亲查一下北漠的动静,告知他关于噬灵的消息。雁丘见到的那颗噬灵,着实让他吃了一惊。这东西理当在几年后才出现,没料想这么早就有了踪迹,须得尽快查明,越早掐灭越好。
    “信信,你可知那日贺六浑扔出的东西是什么?”沈楼觉得此事应该跟林信探讨一下,当年朱星离中的噬灵应该跟后来他遇到的那种不尽相同。
    “唔,应该是北漠的巫术,”林信含糊了一句,没骨头似的歪到沈楼身上,“那东西你要是再遇见,千万不能碰。我隔着灵力触碰了,到现在还有点晕。”
    沈楼低头看看“弱不禁风”的林不负,顿时歇了点破的心思。噬灵的事,也不着急。
    暑消秋风至,师弟已经走了两个月,没有任何书信传来。林信看看自己已然拆了夹板的左手,嘀咕封重的胳膊也该好了,怎么这般没良心。
    明日便是他束发的日子,朱颜改骗弟弟给自己做苦力,结果还是赶不上灵剑出炉,把朱星离气得跟他打一架。
    女子十五及笄,男子十五束发。束发之后,便可以娶妻了。
    “明日束发,你可有礼物相送?”林信拆了夹板,立时变成了拴不住的跳蚤,拉着沈楼去郊外骑马。
    沈楼看着前方,装没听到。
    林信策马拦住他,“好你个沈楼,打算空手观礼啊。”
    “束发及笄,只有长辈或是丈夫才会赠礼。”沈楼垂目看着低头吃草的马。
    听到这话,林信就更想要了,跳到沈楼的马背上挠他痒痒,“我不管,就得给,咱俩可是小时候一起睡过的交情!”
    这一闹,马惊了,尥蹶子把两人给甩了出去。沈楼自己垫到下面,抱着林信滚了一圈。
    林信爬起来,顶着一头的草叶子,委屈道:“要是虫虫在的话,肯定会给我准备的。”
    故作娇柔的模样,看得沈楼嘴角直抽,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黑色带银色长流苏的发带,上面还缀着鹿璃的碎屑。
    黑绸银苏,是浣星海给家族子弟准备的束发礼,金贵点的会加上鹿璃碎屑,意为聚揽万千星辰。沈家没有朱家把鹿璃雕琢出八面玲珑的手艺,就简单粗暴地打碎了黏上。
    沈楼不喜欢这么耀眼,寻常只戴没有鹿璃的那种。
    林信立时抢过来,“这个好,等束发的时候,就让师傅给我戴这个。”
    “你那块玉佩,也拿出来吧。”沈楼看向林信脖子里的细麻绳,这孝他戴了六年,也该摘了。
    “那怎么行?”林信把黄玉小鹿掏出来,这可是寻鹿侯的玉佩,给人瞧见了他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已然瞒不住了。”沈楼看向京城的方向,他刚刚收到消息,一队金吾卫正朝南域而来。
    林信眸色一暗。
    “你杀了蛮族,被金吾卫看到了,他们一定会把这事告知皇帝。”皇帝感兴趣,略微一查证就会明白,不爱操心的朱星离,收养的孩子定然都是至交好友的,而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林争寒和剪秋萝。
    “那我是不是得进京了?”林信把小鹿扯下来,摩挲着背后的“争”字。
    “莫怕,若是进京,我会护着你的。”沈楼把自己腰间的玉佩绳解下来递过去。他自己定然还是会陷入那个泥潭的,但林信只要不做那劳什子的割鹿侯,就不会有事。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总能护得林信周全的。
    束发礼,穿朱家的绛红鲛绡金玉袍,戴沈家的浣星玄夜流苏绳,挂寻鹿侯的黄玉佩,林信这一身打扮堪比紫枢炖的大杂烩。好在他生得俊,倒也不显花哨。
    跪在地上让师父给束发,林信笑得牙不见眼。礼成,一队金光灿灿的金吾卫就出现了,这次拿着圣旨的不是统领,而是一名文官。
    “下官中书令杜晃,见过绛国公。”那文官甚是儒雅,说的是墉都雅言,字正腔圆,不徐不疾,对着负手立在玉阶上的朱颜改拱手相拜,举手投足的礼节堪称典范。
    身后的金吾卫,跟着行礼,齐齐单膝跪地,“见过国公爷。”
    站在一边的紫枢撇嘴,小声对黄阁道:“这些金吾卫,见到咱们国公爷怎么不跪?”
    黄阁憋红了脸,不知道怎么形容,“兴许,因为朱家有钱吧。”
    “错,”林信突然出现在两人中间,高深莫测道,“因为我师伯,脾气不好。”
    三人转头看去,果见朱颜改冷了脸,“亦萧,去把蛛网打开。”
    蛛网,是指一念宫的护宫大阵,可以在有人御剑闯入的时候响起钟声,宫中的侍卫便会立刻拉弓将人射下来。
    那位中书令顿时露出几分尴尬神色来,“下官唐突,还望国公爷恕罪。”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清抱朱弦,不愧丹霄镜。——宋·黄裳《蝶恋花》
    小剧场:
    皇帝:你叫不负吧
    信信:呸,这么难听,是人名吗?
    楼楼:你叫不负吧
    信信:哇,这么好听,是神仙雅号吧?
    皇帝:……
    第32章 狼跋(三)
    金吾卫作为帝王亲卫, 四处传递圣旨号令, 管它是浣星海还是莫归山,向来都是直接闯入,从没有站在门外等通报的习惯。
    但是他们忘了,他们只是朝廷的四品武官,国公是超品的一方诸侯。寻常诸侯不愿得罪他们, 没有计较礼节。但朱颜改不是寻常诸侯, 计较与否完全看心情。
    “既然来了一念宫, 就要守一念宫的规矩。”朱颜改抬手, 房前屋后瞬间冒数十名手持鹿璃弓的红衣侍卫, 各个弯弓似满月。
    中书令出了一头的冷汗,“下官知罪,我等重新通报。”
    说罢,杜晃带着金吾卫火速退出一念宫, 前脚刚出去,后脚一念宫上空就泛起了纵横交错的灵光, 显然是开了蛛网。
    金吾卫统领气得脸色发青, 走遍整个大庸,他还从未受过这等羞辱, “杜大人,你这般作为,折的可是圣上的颜面。”
    “张统领回去大可如实回禀,看圣上如何裁决。”杜晃叹了口气,这位张统领新上任不久, 根本不了解情况,年轻人这般莽撞,迟早要吃亏的。
    立在大门外,礼数周全地请守门侍卫通报,等了近一刻钟才重新放他们进去。
    先前为束发礼准备的东西都收了起来,朱颜改在一念宫正殿重新接见众人,“来者何人?”
    杜晃按下几欲发作的张统领,好脾气地再次自报家门,而后宣读圣旨。出人意料的是,这圣旨并非是来讨要林信的,“南域朱家亦萧,博学多艺,冠绝古今,着入宫为太师,教导太子及诸皇子课业。”
    林信诧异地看向师父。
    正偷偷喂菁夫人吃鱼干的朱星离手一抖,把鱼干戳到了猫脑袋上,立时被菁夫人挠了一爪子。捂着手呲牙咧嘴地走上前,拿过圣旨重新看一遍,的确是在说他没错。
    “亦萧顽劣,怎可为太子师?”朱颜改蹙眉,自己的弟弟自己清楚,若是做了太师,不出一年,太子就会变成上房揭瓦下水摸鱼的浪荡子。
    “国公过谦了,皇上考校六皇子功课,龙颜大悦,望太子也能习得如此广博之学,这才派下官前来,务必请亦萧先生入宫,”杜晃苦笑道,“另外,皇上还有一道口谕。请寻鹿侯遗孤随先生一同入京,拜爵封侯。”
    朱星离本来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听到最后这句,立时把圣旨黄绢卷了卷,塞进袖子里,“承蒙圣上不弃,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信儿,收拾东西。”
    林信原以为师父会拒绝入宫,没想到答应得如此干脆。
    “去哪里打秋风都一样,”朱星离无所谓道,“要不要打个赌,看封卓奕能忍我多久,十两鹿璃。”
    封卓奕是当今皇上的名。
    林信看着他擦拭春痕剑,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师父为人放荡不羁,最不爱被管束,答应入宫,多半是为了他和封重,“师父,要不,咱们跑吧?”
    “跑?”朱星离合剑入鞘,照着林信的小腿敲了一棍,“臭小子,教了你这么多年,就学会个跑啊?”
    在莫归山相遇的时候,林信太年幼,他不可能把这么小的林信交给皇家,那简直就是羊入虎口。如今林信和封重都长大了,“该是你的东西,就去拿回来,有师父在呢。”
    有师父在呢……林信心头一热,所有的忐忑与惶恐、忿狷与厌憎,都在这句话里灰飞烟灭。
    “见势不对,大不了到时候再跑。”朱星离补充了一句。
    林信:“……”
    马上就是闲池围猎的日子,沈楼跟着他们一起入京,参加今年的秋猎。
    朱颜改和叠剑三尊出来送行。朱江秋拉着林信很是不舍,给他塞了一堆南域小吃。
    “喵呜!”菁夫人窜出来,扒着林信的衣摆往上爬。
    沈楼把猫抱下来还给朱颜改,“世叔,侄儿前日听说一件事,北域有酒楼卖火焰鱼,某人贪吃,一次吃了八条,第二日竟被发现死在家中。”
    朱颜改听到这话,瞳孔皱缩,“你什么意思?”
    “我见后园池塘里养了不少火焰鱼,想起此事,跟世叔说一声。”沈楼拱手作别,拉着林信上了马车。
    朱颜改摸摸怀里的猫,回头对侍女道:“削减夫人每日的火焰鱼,改为三日一次。”
    “是。”侍女躬身应道。
    “喵?”
    南域尚且炎热,墉都已经下起了秋雨。茶楼酒肆坐满了避雨的人,谈论着秋闱的盛况。
    大庸科举选才,分秋闱和春闱,秋闱比武,春闱比文。想要做武官的小家族子弟和散仙,需参加秋闱夺个好名次;要做文官,则只需在秋闱上入围,不讲求名次,来年再参加春闱便是。
    凡人也可以参加春闱,但比仙者要难很多,需要府试、乡试层层选拔,且有当地的修仙大族保举。
    皇宫在墉都正中,穿过御街便可到达。
    林信跳下马车,看着气势恢宏的城墙,禁不住深吸一口气。矮墙曰垣,高墙曰墉,京城的城墙、皇宫的宫墙,都有三丈高,故名墉都。
    高墙森森,宛如石头砌的大瓮,把所有人关在里面,斗个你死我活。
    元朔帝封卓奕,亲自站在廊下迎接众人,“亦萧,你可是好几年都没来墉都了。”棱角分明看起来颇有威严的帝王,一笑便没了架子,只因他生了一对甚是显眼的梨涡。
    皇族的人都有梨涡,或大或小。因而封重回宫,没有任何人会质疑他的血统。
    女人长了梨涡会显娇俏,男人长了梨涡则显可亲。
    “参见皇上。”一行人齐齐跪下行礼。
    “起来吧,外面雨大,都进殿去,”封卓奕拍了拍沈楼的肩膀,“多时不见,楼儿都长这么高了。”
    “蒙皇上惦记。”沈楼低头应了一声,并不多言。
    帝王赐座,叫了林信到身边来,仔细看了看他的模样,捏着小鹿玉佩深深叹了口气,“朕这些年都在寻你。你父亲为皇室寻鹿,死于非命,只你一个孩子,朕怎忍心让你流落在外。”
    感慨一番物是人非,绝口不提朱星离这么多年隐瞒不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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