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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酒肆 第211节

    两人一南一北齐名,隐隐有些别苗头的意思,可惜从没真正遇上过,奇遇客栈甚至开了一个赌盘,赌两人究竟何时对上。
    “你这话,不妨当着小孩儿的面再讲一遍。”
    谭昭说完,小阿辞吧嗒吧嗒地迈着小碎步走来,他已经换了身衣服,脸也擦得干干净净,跟个小金童似的:“讲什么?阿辞想听。”
    “讲……”贺兰固立刻捂住谭大哥的嘴,“讲你中午吃烧鸡,晚上还吃烧鸡,你不会吃腻吗?”
    阿辞瞪大了眼睛:“什么?烧鸡天下第一好吃,怎么可能会吃腻!”
    贺兰固就不太爱吃鸡,他更喜欢吃羊肉,但以他的体格,羊肉热性大,他最好不要多吃。
    晚饭果然那只烧鸡占据了饭桌的c位,盛春芝非常热情,席间聊开了谭昭才知道盛府是钦州城有名的富户,做的是马匹生意,盛家在北方甚至还有马场,盛春芝丧夫后不愿意留在北方,就来到了钦州城住下。
    她与沈柔章相识,也是因为一匹好马,当然那匹马现在已经成为了悬水剑的标志性坐骑。
    “二位能将阿辞送回来,必是古道热肠之辈,柔章在江湖上树敌颇多,还请两位暂且保密阿辞的存在。”其实盛春芝有想过完全否认阿辞说过的话,毕竟阿辞才五岁不到,说些大话也是情理之中。
    但她心里有些怀疑谭少侠的身份,加上阿辞非常信任对方,所以她决定试探一下。
    六年之前,柔章去江南与人比剑,一去数月没有音信,盛春芝心里担心,托人送信都送了不下十回,后来等收到回信她才放下了心中的担忧,而且柔章在信里还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盛春芝心里惊愕,柔章性格疏狂,从来是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怎么还卖上关子了?等一年后她见到柔章,就……果真是好大一个惊喜啊。
    万万没想到,柔章居然怀了身孕,还死活不愿意跟她说孩子父亲的身份。
    她惊得人都傻了,可柔章要把孩子生下来,她就带着人来了钦州分部这边,等阿辞生下来,当真是玉雪可爱,原本盛春芝每天问候那位渣男三百遍,阿辞生下来后,勉强改成了两百九十九遍。
    如今五年一眨眼就快过去,柔章又开始行走江湖,阿辞这么小当然不可能跟着风餐露宿,就一直养在她身边,每年生辰和过年,柔章就会带着烧鸡回到钦州,阿辞才会这么喜欢吃烧鸡。
    说实话,盛春芝是很心疼阿辞的,故而平日里多有纵容,只她没想到这死孩子胆子这么大,丁点儿大小就敢离家出走了,等柔章回来,她非要告一状不可。
    话说回来,这位谭少侠风姿不凡,若真行走江湖,哪怕武功不济,也该有几分雅名。盛家做马匹生意,虽不混江湖,但跟江湖人关系都挺好,盛春芝出嫁之前确实很少接触,但出嫁后见过太多的江湖人了,她敢断定此人必然来历不凡。
    “这是自然,再者我二人不过江湖无名小卒,就是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盛春芝:……倒也是实话。
    如此这顿饭吃得顺顺溜溜,至于那只烧鸡,当然是全部吃掉了,小家伙虽然只吃到了一只鸡腿,但也很开心,吃完饭还悄悄地拉着大哥哥去他房间,问就是说他给娘亲写了信,要用金豆豆请大哥哥帮忙带给娘亲。
    “你这么小,就会写信啦?”
    小阿辞停了挺胸:“是的,我已经会写一啦。”
    那确实是很厉害呢,谭昭的溢美之词当然不会吝啬,一时之间把小孩说得都不好意思了,扭捏着就要展示他的学习成果。
    盛春芝难免有些危机感:……这人,哄孩子着实有些本事。
    阿辞这孩子说好哄,确实是非常好哄的,只要他听得进去的道理,他肯定会听,但若是不喜欢的人哄他,那……可真是一场灾难。
    小阿辞饭后运动了一会儿,就呼噜噜的地打起了瞌睡。
    夜很快深了,谭昭睡前给贺兰固开了药浴方子,毕竟吃药药性太猛,还是泡汤更加温和,等经脉强度上来,他就能直接用内力替人冲开堵塞的经脉,说穿了,就是贺兰固天生经脉比常人细,最细的地方直接堵住了。
    这对常人来说影响不大,不算是很生僻的脉象,但若是习武,经脉如果太过脆弱,内力当然无法运转,但这脉象好治,比某些绝脉、逆脉啊好太多了。
    但考虑到贺兰小哥的手头紧,所以这方子他得斟酌一番,尽量用一些便宜的药材,唔,他只能保证药效,不能保证药浴的味道。
    谭昭看了看墨迹还未干的纸,终于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笔,他伸了伸懒腰,吹灭了蜡烛上床睡觉。
    哎呀,托小家伙的福,他今天能免费睡高床软枕了。
    夜很快深了,大概是秋日多雨,后半夜刚开始秋雨又绵绵地下了起来,不过雨下得很小,丝丝缕缕地落在屋檐上也没什么声响,是绝没到吵醒人的地步。
    可谭昭却被人吵醒了,若是主人家把他吵醒也就罢了,毕竟他是借宿,可这分明是不速之客,那他可就得发泄发泄心中的郁气了。
    盛春芝没想到,时隔这么久,这个早该死去的男人居然找上门来了。
    “盛春芝,你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居然背着我生了这么大个孽子!说,他究竟是谁的孩子!”来人披散着半边头发,浑身写着颓意,他本是蜀中季家的三子,素有贤名,剑法亦是出众,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
    盛春芝当初听从家里的安排嫁给对方,本以为是良人,却没想到是个滥情纵性的大烂人,一年之中仗着闯荡江湖的名头,有十个月都不在家,若真是去闯荡江湖了那还好说,可偏偏这人嘴上说得好听,行动上呢,这里沾花惹草,那里风花雪月,盛春芝就是忍无可忍之下,这才用一匹好马请动了悬水剑教训教训这个烂男人。
    后来这男人爱上了一个关外的女子,甚至不惜要休了她,盛春芝当然不干,于是她用家里的势力对季家施压,加上柔章愿意替她出头,她才有了“丧夫”的名声。
    盛春芝从小什么都吃,就是从不吃亏。
    “你来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你要发疯,可以去别处。”
    “妈的!都是沈柔章那个贱人教坏了你,老子现在有家不能回,都怪你这个贱人!贱人,都是贱人!”
    盛春芝见这人一副半疯的模样,登时乐了:“怎么?风光无比的季三少,难不成也被女人给耍了?”
    “贱人!今天我就教教你们,女人应该做什么!”
    盛春芝是会武的,但她的武艺只能说稀松平常,但好在她很有钱,所以雇了很多护院和家丁,姓季的武功是比她好,但她会人海战术。
    可坏就坏在,外头的动静太大,把小阿辞吵醒了。
    这姓季的竟如此丧心病狂,居然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你放开他!”
    季三少笑得张狂:“不过一野种,杀了便杀了!”
    阿辞吓得眼睛里全是眼泪,可娘告诉他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在外人面前流眼泪,于是他一直憋着,一直等他看到大哥哥提着剑出来,他终于呜呜呜地叫了起来:“大哥哥,好痛!”
    第275章 江湖剑雨(六) 中秋节快乐呀,大家。
    “这便是你那姘头?果然是个小白脸!”
    大半夜的被吵醒已经够叫人生气了,他提着剑出来迎面就被安了个“姘头”的身份,谭昭二话不说拔剑就刺了过去。
    “住手,他挟持了阿辞!”
    盛春芝很清楚姓季的品行,此人虽出身富贵,却早就被所谓的江湖兄弟们捧得没了轻重,嘴上常说着侠肝义胆,可惜行的全是猪狗不如的蠢事,今日此人深夜造访,怕是被那关外的女人伤了心,若再激他,说不定真会伤了阿辞。
    可她话音刚落下,那剑招已经到了季三少的面前,当敌对双方的武功相差甚远时,哪怕此时此刻季三少脑子里清晰地知道自己应该快些对孩子下手、以此吓退此人,可当他要付诸现实时,他根本……或者说是远远来不及。
    怎么可能!江湖上怎么会有人出剑的速度如此之快!他甚至连剑招的模样都没见着,右肩就传来了剧烈的疼痛,他一个吃痛,手里的剑就拿不稳了。
    而一个剑客,连剑都拿不稳的时候,那就是完全任人宰割了。
    季三少只觉得眼前剑光一闪,左手就是一轻,等他捂着肩膀倒退数步停下时,那小孩儿竟被那小白脸救走了。
    好快的剑,好快的身法,别说是当事人季三少了,就是目击者盛春芝也完全没看清楚,事实上等她反应过来时,阿辞已经被救下,憋着两泡眼泪抱着人大哥哥哭诉了。
    “大哥哥,阿辞的脖子好痛痛!是不是流血了?”
    “小男子汉,忍着点,等大哥哥替你出气!”
    阿辞立刻就不说话了,只两只手紧紧地捏着大哥哥的衣服,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完全被这独特的视角吸引住了。
    该说不说,阿辞不愧是江湖女侠的孩子,这会儿竟是半点儿都不怕,甚至看着大哥哥单方面殴打、哦不替他出气,他只觉得心情都飞扬起来了,连脖子的痛痛都没什么感觉了。
    “大哥哥好厉害!”
    季三少的武功其实不差,甚至可以说很好,特别是一手流风剑法,颇有几分魏晋遗风的意味,可惜再好看的剑法,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只能气喘如牛地半跪在地上,不过几个回合,就全没有了招架之力。
    更准确来说,如果不是谭昭有意磋磨他,他连几个回合都打不下来。
    太惨烈了,这对比,简直比当初柔章打姓季的还要轻巧,盛春芝忍不住回忆,季三少的武功有这么差吗?太烂了吧,以前是人品烂,现在连武功都这么烂,果然是个十足的大烂人啊。
    谭昭的铁剑是刚刚在房间的墙上随手取的,其实连剑锋都没开,可他却拿着这把无锋的装饰剑硬生生把季三少打成了小趴菜,当这把剑架在他脖子上时,他的表情是憋屈且惊恐的。
    “你究竟是谁!你怎么可能用这种剑——”
    谭昭将怀里的阿辞递给盛夫人抱,然后才开口:“这种剑?哪种?这位不请自来的窃贼,别以为手里拿把剑就能装剑客了,剑无高低,但人有。”
    太逊了,太逊了,这男人就怕比较,姓季的简直被人比进了泥土里。
    “盛夫人,此人当如何处置?”
    盛春芝看到姓季的心里就厌恶,若是可以,她真想直接杀了他,可杀这人又实在脏手,最主要是蜀中季家那边不好交代,便说:“打一顿,丢出去吧。”
    “你竟还敢叫人打我?”哪怕已经沦为“阶下囚”,季三少也嚣张得很,可见从前两人婚姻还存续时,他对妻子的态度就是高高在上的,“盛春芝,别以为你找了个厉害的小白脸,我就会善罢甘休,当初你对着我咄咄逼人,如今倒好,连孩子都有了,此事我若说出去,我看你盛家还——啊!”
    “嘴臭就别学人说人话了,你在狗叫什么!”谭昭直接一脚把人踩在了脚下,铁剑也懒得举了,直接递给了旁边的护院,“盛夫人,你人心善,却也得有人领情,此人半夜不请自来,还行兵事,不若封了他的内力,将他送官叫他吃些苦头。”
    盛春芝立刻眼睛一亮:“好主意!”
    “你敢!你们这对奸夫淫妇!”
    谭昭又给人来了一脚:“这人呢,心里脏了,看什么都是脏的,像你这种人,就是六根太不清净了,盛夫人,不若这样,下次他再来,你就打断他三条腿。”
    “你——”
    盛春芝觉得这个主意非常好,确实啊,姓季的死穴就是他那档子事,果然男人才懂如何对付男人,她悟了。
    于是她立刻开口:“姓季的,听清楚了没有,你若再来,我就直接废了你,叫你这辈子再找不了女人!并且将你送进宫里去当太监,你知道的,我盛家有这个能耐。”
    盛春芝叫护院将人绑了丢柴房,第二日一早就将之送去衙门,当然绑的过程中少不得粗手粗脚一些,一不小心就把人的胳膊扭折了。
    对,就是伤了小阿辞脖子、拿剑的那只手。
    “盛姨呼呼就不疼了,真的!”
    盛春芝心疼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往常小家伙破点儿油皮都得嗷嗷两声,这会儿竟真的不哭,可把她心疼坏了:“真的不疼吗?这该死的男人,他怎么不死在关外呢。”
    等她咒骂完,她又立刻换了副神情跟谭昭道谢:“今天要不是你,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真的太谢谢你了。”
    “盛夫人不必如此客气,阿辞这么乖,对小孩子下手的都是烂人。”
    “对,没错!他就是个烂人,实不相瞒,他是我从前的丈夫,前些年被关外的女子勾跑了,这会儿回来,还能找到钦州这里来,怕是这些年过得不太好,其实我也知道,像他这种人,最爱的哪里是女人,分明就是他自个儿。”
    谭昭:……刚刚已经打爽了,倒也没有那么想知道这人什么来头。
    “盛姨不气,大坏蛋已经被打跑了,阿辞已经不痛啦。”小阿辞笨拙地安抚着,小家伙明明已经很困了,却还一本正经地安慰人,盛春芝哪还能生气,这会儿抱着小家伙一顿揉搓。
    “好了,盛姨已经不气了,你早点睡,明天早上吃鸡丝粥,好不好?”
    盛春芝抱着小家伙,心里却想这位谭少侠的剑术当真了得,她虽说武艺不精,但她是见过悬水剑的,方才这人分明连全力都没使,就轻松将姓季的打趴下了,用的还是客房里挂的装饰剑,这……难不成是因为剑术高超,这才引得柔章动心?
    不过除开剑术,谭少侠人品也挺好的,至少对阿辞这份用心,就足见是个非常温柔的人,且那姓季的狗叫,唔,狗叫这个形容真贴切啊,由此可见谭少侠还是个长了嘴的男人。
    盛春芝觉得,若阿辞的父亲是对方,她作为柔章的娘家人,也不是不能同意这门亲事。
    谭昭:……总觉得,背后有点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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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邃的夜色中,夹杂着细润的秋雨,这样的天气一般人是绝不会出门的,但江湖人赶路,这种条件甚至称不上多么恶劣。
    可沈柔章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了,就算是铁人,这会儿也快要撑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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