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生活在狼族,理所当然是隻狼,不对,是「半」隻狼。
我是杂种,半人半兽。
我的爸爸是狼族之首,妈妈却是人。
爸爸在某次前往人界时,遇到了我妈,他们是怎么坠入爱河的我不知道,总而言之我出世了。
大家都说孩子的生日便是「母难日」,我出生没多久,妈妈这位获得狼族族长心的强悍女人,就此香消玉殞。
「静,你妈妈她啊...是个很好的女人喔...她的名字是...」
她的名字是...静羽。
由于爸爸十分想念妈妈,所以我的名字是取自妈妈的「静」字。
由此可见,爸爸最爱的女人是我妈,理所当然我应该也是最受宠的孩子,但是不然,因为我是杂种,所以族里的人都讨厌我,不过碍着我是族长之子,没有动手动脚,但是小手段可是不少。
「哈!真不愧是杂种,连毛色也难看!」
没错,是很难看。
相较于大哥「安」的那一身亮丽红毛,和二哥「银」的一身雪白毛发,我这参差不齐的毛发,与五顏六色的斑点实在是很难看。
而说这话的正是我二哥,银。
不知怎么的他就是很讨厌我,不像族里其他人一般,背地里搞小手段,而是光明正大的来找我比试,也因为如此,我练就了不错的身手,已经快要超越银了,但还是远远不及大哥。
大哥他是长子,又很聪明,而且是爸爸亲手训练他的,身手当然不凡,虽然爸爸也很想教我和二哥,但是他当时身体渐渐地越来越不好。
「静,这里是你的家,想回来就儘管回来。」
在我十四岁要离开狼族,去看看妈妈所在的人族时,爸爸和蔼的笑着对我叮嚀。
「嗯。」我点头,算是答应了。
其实我很想告诉爸爸,如果没有你在,这里根本不算家。
但当时老人家身体不好,我便没说出口,免得刺激到他。
再之后,我就扮成人类,住在人界,读书、打工,自给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