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宏志是大学同班同学,他和我以前遇过的追求者不一样,他并不会用老套俗气的招式,像是写情书、送花,那种大部分女孩喜欢的我都不爱,刻意营造出来的巧遇还是什么的,我只觉得无聊。
大概是有像谁探听过吧,这些他都没有採到我的地雷,他什么都没有做,就只是很单纯的在我身边打转,也没有送过任何礼物,跟我所认为的追求很不同。
他的追求在班上来说很高调,他对着男同学们发言,我是他要追的人,请各位高抬贵手不要增加情敌让他困扰。
以至于,每次一大群同学相约出去吃喝玩乐,我总是会被安排和他在一起,莫名其妙就抽中了他的车钥匙,和他同桌吃饭等。或者,就算我抽了别人的钥匙,不是有人要跟我换,就是他跟别人换车骑,作弊作得光明正大,到后来大家也都不再玩抽钥匙,直接把我分派给他载。
他被我拒绝过很多次。一次两次,我可以当作他或许觉得我是开玩笑的,但自从我很认真的告诉他自己不想恋爱时,他仍像隻打不死的蟑螂,不停在我身边徘徊,字典里完全没有「放弃」两个字。
「为什么不放弃?」终于有天,我按捺不住问他。过去被我回绝过的人,总是在我sayno后就自动消失,彷彿从未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为什么要?你是因为不想谈恋爱,又不是因为不喜欢我。没关係,我这个人最有毅力了,慢慢来,我愿意等到你想恋爱的那天。」他的话令我无法反驳,也让人无法讨厌。
渐渐地,我习惯有他的相伴,无形之中我被制约了。
他会陪着我一起在图书馆里k书,有时读得晚了,就乾脆一起吃晚餐,然后再骑车送我回家。
他也会陪着我跑步。跑步是我的紓压运动,当我向前奔驰,那些不好的情绪就会被我丢在背后,这是我转换心情的方式。
他会陪着我做任何我想做的事,一天一点一滴的陪伴,情感一点一滴的累积,令我渐渐习惯这些有他在的日子,不知不觉中,我的心里已经装进了他,变得开始在意他。
所以,当系上谣传着大三的学姊看中了他预备倒追,我第一次有了将要失去他的恐惧,就像曾经失去过的幸福家庭那样害怕。
那一天晚上,他陪着我在学校操场慢跑,跑完预计的公里数,我们找了一处坐下来休息。
「听说……三年级的学姐,好像喜欢你。」说完,为了掩饰不自在,我旋开矿泉水瓶盖,灌了好几口水。
他微笑着,没有接话。
我不懂他笑的意思,也看不出来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情绪。就说不要碰爱情的吧?脑袋里都是些解不开的繁杂思绪!
在我还在思考时,他没来由地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望着他,发现他正在凝望着我,用一种……很炙热又诚挚的眼神。
我嚥下一抹唾液,被他看得十分不自在,摇头回答,「不知道。」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想过,只是觉得说如果问出口了,我们之间好像就无法变得纯粹,好像会变得不是单纯的朋友。
「我喜欢你跑步的样子,」他回忆着,「有一次和朋友打球要回去时经过操场,我远远就看到一个身影和你很像,就停下来多看了几眼,那是我第一次看你跑步,你跑得好快乐好开心,那是平常不会看见的表情。」
「就这样?」我讶异。
「嗯。」他认真点头,「就这样。」
「理由好弱……」
「喜欢就喜欢上啦,那只是一个让我更喜欢你的理由而已。」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现在,我只看得见你,我说过会等你。」
这个动作,让我不禁想像,是否将手握了上去,就是一种答应呢?
此时此刻,我也无法否认自己真的很在意他,在意到不想失去那些陪伴的时光,于是我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掌心中,让他牢牢地牵住了。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牵手。
「牵住了,我就不会放手了喔。」他喜上眉梢地裂嘴微笑,很迷人,我很喜欢。
紧握住我的大掌很温暖,我也很喜欢。
被他的开心感染,我笑了笑,「我不随便给人牵的。」这是我对他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