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真的这么有病,你就去当神仙,让我无处遁形,去当阎王决定我的生死,不然你就别靠近我!
这句话被祺祺吸烟刻肺,篆进了骨头里。只要有一天,他强大到能够让妖精再也跑不掉,那妖精的尸骨和骨灰都只能在拌在他骨灰里,地狱都没办法把他们拆开。
为了这一句,他走上了一条与二十年人生规划完全相反的道路,最快的上位,一定不是考试,而是毫无底线的犯罪。
其实除了金叁角,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是犯罪的温床。
在上世纪的特殊年代,有一个从内地逃往香港的特殊人群,他们在香港和警察枪战,因为白道的绞杀,而选择去了荷兰。
他们就是华人黑帮——14K。
他们在国外,让本地黑帮都无所遁形。
荷兰,是黑道的天堂。
…………
离开的第一年,没有学历,没有文凭的他,几乎寸步难行。高阶的职业基本与他无缘,祺祺在香港尖沙咀的一家茶餐厅,做了一年的服务生,那年一个叫虱头的流氓在他打工的茶餐厅闹事,李期矣和他打了起来。
他叫了一群人,在尖沙咀的巷子里,把他暴揍了一顿,对妖精的思念和对未来的无望,让那个原本应该是法官的书生,散尽了一身的书生气,成了亡命之徒。
一个人,拿着刀,和对面十个人厮杀起来。
自己砍了七八刀,也差点捅死了两个人。
一个长相异常俊逸的二十岁年轻人,差点杀掉两个双花红棍。经此一事,震动街头。
并非祺祺多会打架,而是他不要命,砍人见血那种冲击视线的血腥,让他产生了一种变态的快感,熟读法律的高材生,完全忘记自己曾经是有多么坚定地捍卫法律正义。
因为此事,寻仇的人越来越多,茶餐厅将他辞退。
在暴力的滋养下,他越发不要命了,心口的疼和身体的疲惫与砍人的痛快相互作用,他完全成了自己最唾弃的人。他在暴力中狠狠地发泄自己从不言起的思念与爱恨。
他砍人的时候会笑,笑得那些找他寻仇的人都毛骨悚然。
“那是个变态。”
“他好恐怖。”
他的杀戮之气越来越重,直到找他寻仇的人越来越多。越多他越兴奋,哪怕自己被砍得浑身是伤,体无完肤,哪怕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他也会把所有伤他的人狠狠地报复回去。
“那是个狠人,他不要命的。”
“不要命的人,最恐怖。”
直到有一次,他被人差点砍死,躺在血泊中,人在将死的时候,会想起自己最重要的人。
“妖精…”他无意识的呢喃。
寻仇的人凑进去听:“这个疯子在说什么?”
“妖精…”有个流氓大喊:“老大,他在说妖精!”
“妖精?”那人惊呼道:“这个人是不是被妖魔附体了?难怪这么不怕死!”
陈树堂经过那个借口,看到一群喽啰子在闹事,下车看了一眼。
古惑仔A:“那是陈爷吗?他旁边的那个保镖我在电视里里看过,是上一届的泰拳冠军查偌!”
“他的司机也不得了,是封叁!那可是封叁,他一拳打死过两个闹事的美国人。还上过新闻。”
古惑仔B:“陈爷!你们谁闹了事,怎么能惊动陈爷?!”
古惑仔C:“那可是陈爷,谁敢招惹陈爷。”
喽啰们带着身上被李期矣砍得伤,齐刷刷的跪下。
陈树堂拄着拐,稳步慢走到他们跟前,他穿着长袍,带着礼帽,面色慈祥,一点都不像一统黑道江山的大佬,反而像家中和蔼的老者。
他温和道:“年轻人气性不要这么大,现在是法治社会,年轻人应该遵纪守法。”他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无意识的李期矣。
法治社会?陈树堂年轻的时候,在英统治时期,打死过两个英国警察,后来随着跟着他的人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大,直接在香港街头和警察火拼,还大获全胜。
香港警方最头疼的,莫过于这位讲究法治的老者。
带头的老大尿意都憋不住了,吓得直磕头:“陈爷饶命,我们一定遵纪守法。”
陈树堂呵呵一笑,看了一眼身旁的查偌,对他道:“这些年轻人,这有意思哈?我一个这么可爱的老头,竟然吓成这样。”
查偌一脸严肃的杀气,面对陈爷的话,微微一笑,点头示意。
“这个年轻人犯了什么事,让你们动了这么大的阵仗,把人砍成这样?”他给身后的人一个眼神,身后的人赶忙从后座拿了一个梨花椅,他顺势坐下来,似乎动了在此情此景下聊天的念头。
喽啰老大尿了裤子,寻思自己是不是动了不该动的人。一边磕头,一边解释:“陈爷,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知道这个疯子,哦,不是,我不知道这个老大是您的人,我们真的知道错了!”
陈树堂又笑了,对查偌说:“嘿!你看,现在的小年轻怎么回事,聊聊天咋还尿裤子了呢!”
查偌忍俊不禁,微微一笑。
那带头喽啰哆哆嗦嗦说了来龙去脉,陈树堂越听越感兴趣。
“这小子长得一副书生模样,打起架来这么狠?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这么不怕死的人?”
查偌看着那个在血泊中几乎快没命的人,眼神中闪过一丝难得的欣赏。
“是啊,他还用帽子划人。”
“帽子?”陈树堂来了兴趣。李期矣手上握着一把刀,手边是落在地下的帽子,查偌收到陈爷的眼神示意,走到李期矣身边捡起那个落在地下的帽子,研究了一番。
回到陈爷身边后,在老爷子的耳边说:“帽子里有剃刀,被水泡过,近身着被划伤,重伤破伤风。他手里有刀,帽子里的刀,可防身,可伤人。”
陈爷邪邪一笑:“小子!”
他站起身,对身后的人说:“把这小子抬走,这人,我要了!”
喽啰们自知大难临头,吓得直磕头求饶,饶命声响彻巷角。
“都走吧,要你们的命干什么,不值钱。”
…………
等李期矣醒过来,他已经到了荷兰。
门口是两个穿西装的华人,他想出去,被拦了下来。
他强行出去…
直到查偌出现:“都让开,陈爷要见他。”
在这个欧洲古堡里,清一色的中式风格建筑,一种冲突的美感直击眼球,陈爷坐在茶几前,身后都是穿黑西服的保镖,整个场景肃穆极了。
“李期矣……你是叫这个名字?”
李期矣蹙眉,站在茶几前一言不发。
“小伙子,我救了你一命,你就是这样对你的救命恩人的?”
李期矣的眉头微微舒展,对陈树堂行了一礼,道:“多谢。”
陈树堂笑了:“小子,有意思。我是个生意人,不做亏本买卖。”
李期矣冷笑:“你想要什么,我就一条贱命,你要,拿去就是。”
陈树堂又笑了:“小子!这人呐,留着命的价值,可是比死了强多了。”
李期矣绝望的眼神和对死亡的从容,陈树堂看在眼里,不疾不徐道:“我二十岁的时候,在香港的码头搬货,英国的警察对我们动辄打骂,差点没了半条命,未婚妻显我穷和条子走了,我当时,也是你这个衰样。”
“坐下喝杯茶吧。有事儿慢慢说。”
李期矣在一股莫名的力量牵引下,坐了下来,和那位将来影响他一生的老者,聊了一个下午。
“你在大陆的A大法律,那可是全是人尖儿的地方,怎么会沦落到香港去端盘子?”陈树堂不解。
李期矣自嘲一下笑,没有做声。
“我这里有个差事,你要不要做?”
李期矣蹙眉:“嗯?”
“电视里总是演你们这些读法律的人,说话打嘴炮都很厉害,眼下我有个棘手的嘴炮活儿自己懒得干,你帮我去试试,就算报答我的救命之恩。”
李期矣迟疑片刻,还是坚定地点了头。
“我报完您的恩,就回我该回的地方。”他道。
陈树堂没作声,笑了笑:“等你能办完再说。想回去端盘子还早!”
这个所谓棘手的嘴炮活儿,可是能够直接影响各大帮派的14k帮派会议。
各大帮派多年利益分配不均,帮派堂主们为了地盘资源的矛盾常年斗的你死我活,而作为各帮派的首领,陈树堂早就头疼已久,这岂是李期矣能够轻而易举办完的?
让他留下,不过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这小子是个人才,不怕死又无牵挂,读了书做事又狠,他身边不乏亡命之徒,但没有一个这样水平的人,人才到哪都能推动发展。
当然,如果这小子是个上不得台面纸上谈兵的死 读书人,那他也没什么损失,杀了就行。
于是李期矣就这样稀里糊涂开启了他的黑道之路,进了14K的高层,成了首领陈树堂最信任的心腹。
他参加第一次黑道会议的时候,人还是懵的,没有人告诉他,原来那个救他一命的大爷,竟然就是全世界警方都头疼的14K首领。他们的初遇,竟然是因为陈树堂嘴馋想吃尖沙咀的烧鸭,回程的路上偶然遇到,偶然善心大发。
历史总是由偶然促成的。
他听完全程,一言不发。
“您是14K 的首领?”他问。
“可以这么说吧。”
“我帮您,就是犯罪。”他道。
“犯罪?你差点杀了好几个人,那就不是犯罪了?”陈树堂轻蔑一笑。
“帮派之间勾心斗角错综复杂,我必须要了解之后,才能给您想办法。”李期矣道。
陈树堂笑得爽朗:“那你就试试吧。”
…………
一个月,他用一个月的时间,了解了帮派的门类和各大话事人之间的矛盾与事迹,并且把整个14K的构成组织,以及人际关系,所有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全都了解了一遍。各帮派的生意种类,财务收入,擅长门类,全都被他了记于胸。
再用了叁个月,将会涉及到各个国家的法律文书全都记在脑海里。
这期间,每一场集会聚会他都有参与,陈树堂也很信任他,把他和查偌带在身边,他一言不发的观察每个人的性格表情神态以及处事风格。
陈树堂也不催他,他也不着急,二人心照不宣的各自进行各自的事。
查偌背着李期矣偷偷问过陈树堂:“打打杀杀的世界,每天都捧着书和纸,这样能成事吗?”
陈树堂笑道:“试一试,不试试怎么知有没有用?”
查偌道:“他一个新人,知道这么多……”
“我可以救他的命,也可以要他的命。”
…………
李期矣的第一战,就搞定了最难搞的红头帮。
红头堂的堂主因为草莽出生,办事只动刀子,不动脑子,和码头堂年不对付。两个中层的话事人在荷兰街头枪战的时候,码头堂一个中层的话事人丧了命。
红头堂的中层话事人和堂主刘彪是兄弟,说什么都不愿意把人交出来。
闹到陈树堂这里的时候,两边都折损了不少兄弟。
刘彪和码头堂堂主钱长在陈树堂的话事厅吵得不可开交。
就在差点动刀子的时候,被陈树堂一声令喝,二人只得干瞪眼。
李期矣在陈树堂耳边说了些什么,陈树堂望了望他,对刘彪道:“彪子,你先出去 ,我有话,单独和阿钱说。”
正当刘彪要发火的时候,李期矣走向前,引着他往外走。
“刘堂主,这边请。”
李期矣的气势莫名的震住了这个杀伐的草莽,他看着年轻人的眼神,眯起了眼,李期矣坚定地示意让他说了声粗口,不情不愿的往外走。
等到了另一个厅里,李期矣优雅地泡起了茶,坐在那像艺术品似的,而对面的刘彪则是像个疯子一样骂骂咧咧,李期矣无视他的躁怒,不疾不徐道:“您真蠢啊。”
刘彪诧异道:“哪来的小白脸生瓜蛋子,敢和老子这么说话。”他气得踢碎了一个梨花木椅。
李期矣微微一笑:“为了一个差点坏了您事儿的兄弟,竟然不惜一蠢再蠢。”
“你什么意思?妈了个逼的,老子他妈的……”
“您现在在和钱堂主这么闹,可是至少得折损上亿的生意啊…”
刘彪诡异的静了下来。
李期矣把一杯新泡好的茶抿了一口,道:“北边那块地,根本没必要和钱长争,毫无意义。”
“你什么意思?小白脸,老子就不喜欢你们这些拐弯抹角说话的屌人。”
李期矣嘲笑道:“堂主平时怕是没有了解政府动态的习惯,北边那块地,涉及高危化学物质污染,现在环保局已经盯上了那块地,那块地迟早会被整改,只要有心人推波助澜,北边成为死城指日可待,人都没有了,还要地做什么?”
刘彪沉默起来。
“堂主的生意全都涉及人,人没了,怎么做起来?倒是您现在手上的地盘里,F区的L街被您忽略了,那可是风水宝地,一旦北边被环保局整改,那片区定会被划为居民区,您抓紧时间搞搞,保不齐,可以大赚一笔。”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不解的问:“谁都说北边好。”
“政府把你们骗到北边去,不就是为了F区在他们的掌控之中吗?我要是你啊,就道个歉,把那人送进去。在荷兰坐个牢,可比在外边儿打打杀杀舒服,找个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在花点钱,在牢狱里整点优秀功劳,你兄弟最多也就判个一年半载,再说了,荷兰的牢,多少人求着去坐,只怕是进去了都不想出来,这要是在外边儿,保不齐哪天就被钱长盯上杀了。”
“你现在去道个歉,又把北边那毫无意义的地儿让给他,既保住了你兄弟的命,又让钱长闷声不响的吃了个大亏,您还能落个大人风度的名声,一枪叁响,只赚不赔。”
说完,李期矣又优雅的冲了一盏。
“我凭什么相信你?”
李期矣嗤笑:“那你就继续斗,你们吃亏内耗,丧失发财机会,对其他堂来说,既可以捡漏,又可以趁机发展帮派势力,只有好,没有坏。对我来说,就更没什么损失了,我烂命一条,随时可以死。”
李期矣无所谓的态度让刘彪将信将疑。
“要是你骗老子,老子马上来杀你。”
李期矣笑了:“悉听尊便。”
“操你妈的,少给老子文绉绉的,老子就看不惯你们这逼人这一套。”
而陈爷那边,其实也不知道李期矣究竟会和刘彪说什么,他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听了李期矣的拖住钱长。
不过半个小时,最难搞的刘彪态度大改,见到钱长,诡异的叫起了钱兄,然后以北边的地和那根中层话事人坐牢作为交换,换来了两个帮派的和平。
李期矣重新站回陈树堂的身边,陈树堂看了一眼他,饶有趣味的笑了一笑,点了点头。
刘彪大张旗鼓的道歉和让地盘行为,换来了两个帮派的和平。等陈爷再问的时候,李期矣将他和刘彪的对话和盘托出,并且让陈爷重新找到钱长,让他记住陈爷的人情,并且提醒他,只要最新的法律实行,钱长手头上最赚钱的生意定会有运输隐患,要是被警察捉住,不久会出事,李期矣给陈爷为钱长提供了解决思路,就算到时候北边的地真的出事,他也无心探究吃亏的问题,只会忙着查漏补缺,把手头最要紧的生意兜住。
最后在钱长的视角里,最恶的刘彪都趋于他道歉,让他码头帮在14k中大出风头,并且还解决了自己最大的生意隐患,只会感激陈爷的从中斡旋,偏袒于他。
查偌眼神中尽是对李期矣的佩服,他的心思之深沉,思路之缜密,借由法律和形势,将每一步都算的清清楚楚。解决了多年北边地盘的争端,又让最难搞的刘彪道歉,还让陈爷在两边都挣了好。
“小子,我没看错你!”
李期矣微微颔首:“谢谢陈爷垂青。”
“你还想回去刷盘子?”
“不。我想要别的。”
时代的变化,黑帮再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在街头打打杀杀,山口组几乎洗白了他们在日本的所有的产业,闷声赚钱。在这个背景下,黑帮的转型成了所有的大佬最为头疼的问题。
李期矣在黑道转型的关键时期,认识了陈爷。
“你要什么?”陈树堂问。
“我要强大,强大到可以主宰所有人。”李期矣答。
“我给你这个机会。”
李期矣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向了陈爷接班人的道路,成了陈爷最信任的,14K新一代首领人选。
…………
在李期矣离开A市的第六年,黑道上流传着的传说,是这样的。
“14K新一代的继承人,是个长得极标致的华裔,他是个精致书生,也是黑道的活阎王。所有堂主都服他,他常年戴着一个八角贝雷帽,斯文白净,俊美优雅,女人们都想给他肏。他最喜欢穿黑色的暗纹西装,帽子里有泡了毒药的刀片。不管那些堂主在外面多嚣张,看到他,都毕恭毕敬的,他总是把警察玩得团团转,法律成了保护帮派的武器,最难搞的红头堂堂主叫他祺少爷,码头堂的钱长堂主说他是14K的活诸葛。小堂主们,听到他的名字,都无不佩服,无不尊敬。在14K,除了陈爷,大家最服的,就是那个书生阎王。”
查偌和祺祺聊天的时候,说起外间的传闻,二人喝着酒发笑。
“帽子里的刀片藏毒药?真是离谱。”查偌笑得洒脱。
祺祺但笑不语。
“除了我第一次在香港街头遇见您帽子里有刀片之外,就再没有了吧?还毒药?要是流进您眼睛里,我们14K的书生阎王,可就瞎了。”
祺祺无奈的笑:“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
“六年了。”
妖精,六年了。
“祺少爷,您为什么一直带着贝雷帽?”
回应查偌的是久久地安静。
因为,有只妖精说,喜欢看男人穿西装戴贝雷帽。
PS:正文5800多字,本来是准备把它拆成两章的,但是我寻思真没必要,就这样吧,拆成两章还得分两个点钟发,虽然这样可能会增加点击,但一想到会影响姐妹们的阅读体验,就算了吧。
这一章主要讲祺祺是怎么走上黑道之路的,一直想要略写,一是因为黑帮这种体裁的确是敏感,二是黑帮的体量大,涉及的东西多,我不好把握。但这样带着点传奇色彩的经历,不管怎么略写,都还是需要文字堆砌。我纠结的,是怕我写不出那种感觉,没办法把祺祺有多牛逼写出来,所以总是说服不了自己动笔,但一开始我给祺祺脱离轨道人生的预设,就是走上极致相反的道路,这就是我之前在微博剧透发《教父》画像的原因。
脱离轨道;妖精从游戏人生的渣女变成体制内事业单位的打工人,祺祺从保研会当法官的高材生沦为代表罪恶的黑道首领。
前面有个大伏笔,妖精最喜欢的酒,是教父,这样就对上了妖精最爱的人,是个黑帮教父。
黑道的很多资料,我都去看了,文中不乏有历史原型,但经不起细究。
丑话说在前头,要是有什么对黑帮史有了解的,或者什么对黑帮膈应的道德表演艺术家们来教我做事,就请趁早滚。我就是个垃圾作者,故事不可考究,开篇全靠编,和史实毫无关系,别上纲上线,本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目标是做道德模范,所以故事和本人毫无关系,别来找我茬。
我应该是第一个用知网看黑帮论文的艺术系毕业生吧,哎……
最后,谢谢各位霸总的珠珠,我爱你们。下一章就讲祺祺想念妖精的心路历程和为什么突然在妖精叁十岁生日后杳无音讯的原因,不出意外的话,下下章,叁十岁的黑帮教父李期矣和叁十叁岁的体制内歌唱家秦律之就要相遇了。
爱你们,霸总们务必用珠砸死我。